【摘要】:
源自美国的次贷危机对国际金融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和破坏,这是自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为严重的一次经济危机,其引发的金融监管体制的革新已经成为当前及今后关注的焦点之一。选择什么样的模式和组织体系既能顺应趋势,推动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又能在注重效率的同时兼顾安全性,已经成为摆在我国监管当局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简介;第二章对比和分析了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第三章介绍了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历史、现状以及存在的弊端等;最后一章则在前几章的对比分析的方法基础上就我国今后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方向作了初步的探索。
【关键词】:金融监管体制、次贷危机、对策分析
【正文】:
一、金融监管体制概述
金融监管体制是随着金融监管的不断深化,特别是中央银行制度在许多国家的推广应用而逐步形成的。金融监管体制是金融业协调稳定发展的保障系统,其目的是通过建立一种较为完善的监管机制,实现外部监督管理下的行业内部有效自我约束,从而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甚至金融危机。从广义上讲,金融监管体制包括监管目标、监管范围、监管理论和监管方式、监管主体的确立以及权限划分等。从狭义上讲,则主要是指监管主体的确立,职责及权限的划分。如果从组织体系、运行机制等方面来认识,则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目标,而对金融活动施加影响的一整套机制和组织结构的总和。
(一)金融监管体制的特点
1.金融监管体制能够在监管目标、主体、方式等各要素之间实现内在的统一性。这是因为,各国在选择适合本国金融业发展的金融监管体制时,总是要综合分析本国的金融监管目标、主体、方式等监管要素,在全盘考虑上述要素之后,才能选择并制定出一套系统化的、富有逻辑性的、各监管要素之间能够良性互动的金融监管体制。
2.金融监管体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金融监管的主要目的不是“救火”,而是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出现市场动荡和金融危机。这就要求金融监管机构能够在问题暴露和情况恶化之前,及早发现问题,进而寻求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因此,一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不仅要具备一定的灵活性,也要考虑稳定因素,因为金融监管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防范金融风险,保持一国金融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3.监管手段的灵活性、市场性和可操作性。新的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被不断地推向市场,而金融监管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却需要一个过程。在监管过程中,必然会经常出现金融监管法规没有明确界定的地方,因此,保持金融监管的灵活性、市场性和可操作性是非常必要的。
4.金融监管体制应符合本国国情。金融监管体制是各国历史和国情的产物,与各国的政治、社会经济制度、历史等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决定一国金融监管体制的主要因素是该国的金融体制和金融监管的具体目标,金融体制和具体监管目标对监管机构的设置、监管体系的运转、监管权力的行使、监管政策的传导、监管方式的采用等方面都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因此,只有建立健全适应本国国情的金融监管体制,才能提高金融监管效率,确保金融市场的公平和高效,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