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国家对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资格的进一步放宽,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数量大幅度增加,2003年全国新增具有进出口业绩的企业3.3万家,实现进出口额475.8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增量的20.7%。
2、国际贸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加入WTO,我国已经进入后过渡期,我国外贸体制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变化有:
(1)关税体制
○1从2005年1月1日起,我国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关税算术平均总水平将由10.4%降至9.9%。农产品平均关税由15.6%降低到15.3%,工业品平均关税由9.5%降低到9.0%。
○2)增加了部分税则税目,税目总数由去年的7475个增加到7550个。
○3对200多种进口商品实行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对小麦、豆油、食糖等10种农产品和磷酸二铵等3种化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继续对冻鸡、啤酒、摄像机等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
○4根据《曼谷协定》、中国—东盟“早期收获”降税安排、中国—巴基斯坦优惠关税安排、中国—泰国—新加坡果蔬零关税安排、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等,我国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部分商品实行比最惠国税率更加优惠的协议税率。对老挝、柬埔寨、缅甸、孟加拉国、非洲部分国家的部分商品实行特惠关税。
○5为应对纺织品一体化后的机遇和挑战,调节纺织品出口节奏,对外衣、裙子等7类33个敏感类别纺织品从量征收出口关税。
○6为保证春耕化肥需要,对尿素从量征收3个月的出口关税。
○7对电解铝、铜、镍等部分高耗能产品和资源性产品征收适当的出口关税。
(2)出口退税政策
○1从2004年11月1日起,提高部分IT产品出口退税率。对集成电路、移动通讯设备和计算机等部分信息技术产品出口退税率从现行的13%提高到17%。
○2)从2005年开始取消电解铝、铁合金等高耗能产品出口退税。这些商品包括:未锻轧非合金铝、未锻轧铝合金、锰铁、硅铁、硅锰铁、烙铁、硅烙铁、镍铁、钼铁、钨铁、硅钨铁、钛铁及硅钛铁、钒铁、铌铁、其他铁合金、磷、碳化钙等。
(3)开放范围更大
我国已处于入世“后过渡期”。加人世贸组织我国主要产业获得的过渡期大部分已经结束。○1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工业品进口配额。○2银行、证券、保险、分销等重要服务部门的过渡期将逐步取消,开放范围逐步扩大。
(二)我国国际贸易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我国外贸粗放型增长,经济效益较差。我国大多数企业目前仍主要以价格为主要竞争手段,竞相压价现象普遍。这种“以利润换市场”的粗放型贸易方式,不仅损害了中国产品的形象,而且损害了企业利益,阻碍了企业技术进步,造成巨大浪费。
2、世界经济发展中还有一些不确定因素。尽管对全球经济的近期前景看好,但全球经济仍存在一些风险。国际石油市场的变化是最大的不确定因素。另外,全球经济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美国经济的带动,而美国经济的增长速度已明显放慢。美国巨大的经常项目赤字近几年也构成了全球经济的一个重大风险,可能引发国际资金流向出现突然而剧烈的变化,从而对经济活动产生负面影响。另外,美元、欧元、日元等国际主要货币币值变化也有一些不确定因素。
3、各种非关税壁垒对我出口的不利影响正进一步增强。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数量限制、关税等传统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的限制有所减少,但各种非关税壁垒对出口的不利影响正逐步增强。在对我国出口商品采取反倾销、反补贴和特殊保障措施案件增多的同时,通过技术性措施、检验检疫措施、进口禁令、进口许可、知识产权、通关程序、环保和劳工标准等贸易壁垒也在逐步增多。随着我国出口份额的扩大,预计今后贸易摩擦还会进一步增加。
4、出口退税政策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一些外贸大省反映,2003年出口退税基数是按照计划数而不是按照实际数确定的,由于实际出口大大高于计划,地方负担的退税额大大增加。一些企业反映,地方负担的出口退税落实难度很大。还有部分企业反映,目前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单证复杂,手续繁琐,周期过长,严重占压企业的流动资金,影响了出口业务正常开展。据一些企业反映,税务部门审单为40个工作日,而实际需要4—6个月的时间,收到退税款最快也需要14个月或更长。
二、新的国际贸易环境下我国对外贸易体制存在的问题
面对新的国际贸易环境,我国外贸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面对不仅仅是市场问题,更重要的对外贸易体制问题。
(一)政府管理职能转变问题
经过20多年的经济体制及运行机制的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但我国仍处于转型经济中,经济体制及运行机制仍不能摆脱计划经济的影响,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仍然存在计划经济的痕迹,与WTO法律框架体系相比照,存在诸多不适应之处。如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依然存在,政企职责不清,未能按市场规则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地区封锁、部门垄断、行业垄断和行政壁垒仍然存在,没有形成统一、开放的市场;各类行政审批过于繁琐复杂,审批范围过广、时限过长,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差,审批的法律依据性不强,随意性和自量权过大,部门保护和地方保护现象时有发生,同时规范、监管市场秩序的力度不够,未能建立统一的行业标准和行业监管体系;行业竞争无序,严重妨碍了企业在当地的集聚和发展;政府政策和执行缺乏统一性和透明度;政府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民主化偏低,政府部门出现利益集团化和非公共机构化倾向,公共服务职能弱化;外贸管理体制未能形成统一的内外贸易市场环境,外贸管理体制不适应国际经贸游戏规则;法律法规体系不适应世贸组织法律框架,未能形成健全的法制体系。
(二)外贸经营的机制问题
我国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转换慢,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行业自律体系不健全,服务不到位,协调能力弱,无序竞争,削价竞销,屡禁不止,在贸易保护主义加严的今天,容易导致毁灭性的灾难。
首先外贸企业名为独立法人,然而在很多方面还必须直接听命于上级政府部门。一方面政府部门仍以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地位,通过对企业主管人员的任免、对企业出口创汇等指标的考核和奖惩、对配额许可证等资源的分配等途径直接干预企业经营;另一方面政府放权给企业,企业内又无国有资产所有权人格化代表,这些权力已无约束地落在企业主管人员手中。其次这一两年来,大部分企业进行了内部职工持股的股份制改造,但由于国有股还占很大比重,内部职工很难行使股东的权力,企业并未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再次,由于多年的高收入、高福利,外贸企业职工下岗分流阻力极大。现在实施的内部职工持股,也是基于维护外贸企业稳定的考虑,其改革力度是很有限的。加之其他改革措施的滞后,其激励和约束机制与民营企业相差甚远。
(三)外贸法律制度问题 国际贸易环境下我国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探讨(二)相关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