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是在我国政治经济发展中存在着影响社会稳定发展的因素急需解决,保证社会平稳有序发展的背景下提出来的,都是在我党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后,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而提出的具体任务。和谐社会是对整个社会提出的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则是专门对政府提出的要求。这就凸显出服务型政府应具备“法治”、“民主”、“和谐”等三大主要特征:
(一)服务型政府是一个法治的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需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在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权利意识空前高涨,对一分权利的坚持和争取,有时候超出了对一分利益的争取。所以政府如果不依法办事,人民群众身边在每一件小事当中感受不到公平正义,那他对政府就没有信心,对这个社会就会缺乏信心。所以我们要使人民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需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在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是什么呢?就是两个坚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什么是依法治国?这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它的主体是人民。依法执政主体是党,它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的基本准则。所以这三个方面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另外,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国家就是我们的国家权力、国家机器都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的主体。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的是政府;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基础,我们讲无论是依法行政还是法治政府,都是依法治国、法治国家非常重要的方面。
(二)服务型政府是一个民主的政府。实现政府决策民主化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前提。行政决策民主化的实现,可以使政府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与创新,实现从政府本位、官本位向社会本位、民本位的转变,真正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更充足的公共产品和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从而使社会保持和谐有序运行的状态。服务型政府的构建,必须通过政府决策民主化的实现,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立顺畅的民意沟机制,不断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建立政府决策的社情民意调查制度、信息收集制度和重大政府决策事项的专家咨询论证与听证制度,从而形成能够全面表达社会利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利益协调机制,同时强化政府决策公众满意度的测量、监控与评估等工作,这样可以促使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行政”管理模式的运作中,一方面更好地了解社会公众的公共需求与合理期望,另一方面在公共服务的程序、态度、效率等方面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快捷和周到的服务,从而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三)服务型政府是一个和谐的政府。民主为和谐政府的前提,也为打造服务型政府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因为人民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只有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利益和最大利益的社会,才具有深刻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只有在民主得到充分发扬的基础上,才能充分实现人民的利益;只有在人民支持和参与的前提下,和谐社会才能建立起来。法治是和谐政府的基础,也是打造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和方向。法治对实现社会公正具有决定性的保障作用。法律公正、司法公正是人民对国家公正信心的最大保障。建设和谐政府,要求政府依照既定的规则运行,而不是无序状态。法律是所有社会规范中最具有明确性、确定性和国家强制性的规范。依法治国,社会就有章可循,社会就有了和谐的基础。所以,法治能为政府有序运转提供保证,奠定社会稳定、健康与和谐发展的基石。从政治上来说,它有利于保障公民政治权利;从经济角度来说,它所包含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有利于保护个体公民经济经营权利。只有民主与法治的社会才能出现稳定而公平的经济发展。
三、当前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主要问题
(一)公共服务的施政理念尚未真正形成。我国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中国传统文化中“官本位”、“官大于民”的思想仍然普遍存在,在不少政府工作人员眼里,领导、上级、自己、其他部门都比百姓重要。观念上总是抱着“以前如何如何”,不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进步,对改革后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服务意识不强,虽然建立了“政务大厅”,有些“政务大厅”并没有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反而增加了服务成本。公务员可能是社会各类组织里最怕犯错误的人,一犯错误,往往造成社会影响,受到全社会的攻击。因为害怕把事情办糟而受到责备,公务员们不喜欢冒险,不喜欢抢先做什么事情,碰到事情,往往先问“惯例”是怎么办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普遍存在。当然,要树立牢固的服务意识,也决非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这要随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进步。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够彻底。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讲人情”、“讲关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一些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纠正,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不到及时救济。民主制度的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和公务员的绩效考评机制不健全、不科学,评估方法不合理,各地政府只为上级“服务”;重大的决策论证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以及听证制度都还不完善,流于形式;政府的相关责任机制不健全,出现问题互相推诿,有了成绩相互争功;没有科学合理的公共财政体制,公共服务投入不足;缺乏为公共服务方面作保证的相关法律法规。各项管理和规章制度不能落到实处,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例如年度目标管理工作,很多科室在年初签订完责任状和收到局里下发的其它目标任务后,并未真正抓好落实,有的甚至于放入抽屉完事。殊不知下达的这些任务就是反映和体现每个科室的年度工作情况,虽然各科室都还有具体的日常工作,但并不是这些具体的日常工作做好了,就说明年度工作任务完成了,而是如果连日常工作都做不好,就谈不上如何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工作纪律不严明,疏松涣散,例如开会,无论什么会议,总是有人迟到,形同“家常便饭”,参加会议总是往后排座,与领导保持“远距离”,会议期间进进出出,有的参会人员因没有参加会议,还会以“我不知道”或者“有其他事情”为由而推诿等。
(三)重管理轻服务的问题普遍存在。有的认为管理就是审批,服务就是收费,执法就是罚款;事前审批多,事后监督少;处罚多,服务少;收费多,帮助少。有的在管理中存在越位、缺位和错位,该做的事没做好,不该管的事管了很多,习惯于用行政办法代替市场手段,直接干预企业决策,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四)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偏低。不少公务员对政府缺乏一种认同感,将自己视作为政府打工,没有一种主人翁的态度,“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遵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办事方针,行政效率不高是长期以来老百姓对政府意见最大、反映最强烈的一个问题, 当前制约行政效率提高的原因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思想不解放, 缺乏干事创业的精神气;二是行政审批偏多, 抑制了发展活力; 三是“三乱”有禁无止, 群众反映强烈;四是政令不畅, 部门本位主义严重; 五是衙门习气重, 行政效率低;六是诚信意识淡薄。甚至有“拖”、“扯皮”、“环节多”、“人浮于事”、“执法比较随意”、“政策创新不够”等问题。工作中疏于计划,即使有计划也流于形式,没有具体的任务分工、工作进度、责任落实和奖罚措施,想到哪里就干到哪里,工作中不设定目标、不规定工作方向、没有灵魂,出现盲目和混乱。只关注日常事务性工作,不了解整体工作发展状况,不清楚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在谋划整体工作的发展上前瞻性不强,特别是在下达工作任务时,仅仅是把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简单分解,不能提出具体推动整体工作的考核指标,有的甚至是把不符合下级工作情况的指标下达给基层,使基层产生怨言。缺乏团队意识,安于现状。只关心眼前利益,对整个团队所处的“优”、“劣”漠不关心,更不会想到为团队多增一分光彩,工作中我行我素,不是自己份内的事绝不会伸出援助的手,安心于每天的按部就班,工作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某一单位或某一岗位多年,或多或少地积淀下一些长久养成的习惯,工作中有时会不由自主地受这种习惯的引导,长期会拘泥于这种工作方式,工作中难以取得新的突破和创新。
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方法途径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科学调整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是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也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核心任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应该与时俱进地及时调整政府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尤其要及时撤消不再需要的政府机构,政府机构中不再需要的职能,以及削减不再需要的编制。一要简政。将过多的审批、管理职能调整为服务责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现在各部门争机构、争职能、争编制,争的不是责任、不是服务,而是审批权力,是管理权限。从一定意义上说,一味地取消审批事项没有法定依据。因此仅仅是取消行政审批事项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甚至可能出现体外运行的问题。所以,必须从职能上进行研究解决。二要放权。当前要重点解决好政府机关管理工作“越位”、“错位”、“缺位”问题。解决政府管理“越位”问题,应改变过去包揽一切的管理体制,缩小、分解政府的管理权限和范围,把不该由政府承担或政府管不了的职能转移出去,实现政府与企业、社会、市场之间的合理分工。特别是在经济管理上,要强化“看不见的手”,弱化“看得见的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做到凡是市场能运作的,政府不包揽;凡是企业能自主经营的,政府不干预;凡是该社会办理的,政府不插手。解决政府管理“错位”问题,主要是理顺中央和地方之间、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合理界定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职能边界,明确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职责范围,避免因分工不当、责任不明导致政出多门、交叉错位。解决政府管理“缺位”问题,就是把应当由政府办的事情真正抓起来,负起责任,避免管理出现“断档”,公共服务出现“真空”。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整体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关键在于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素质。要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贯彻“管理精细化”原则,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取向的政府业绩评价体系和公务员评价标准,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奖优罚劣。为此,建议在全市推进服务型机关、学习型机关、创新型机关、和谐机关建设,提高机关规范化服务与管理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公务员队伍。一是加强服务观念教育。教育广大公务员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增强为事业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把自己的角色定位在代表人民利益来监管市场经济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公仆的位置上,切实转变和彻底消除居高临下的“官本位”和特权意识,牢固树立执政为民观念,把人民赋予的公权用好,把自己的公职履行好。二是提高公务员能力素质。强化公务员教育培训,搞好公务员的政治、理论、文化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大力开展以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公共服务和依法行政为内容的培训,把公务员培训与考核奖惩、任职定级、职务晋升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建立鼓励公务员积极参加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三是强化公务员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坚持“凡进必考”,严把公务员队伍的“入口”关。加强公务员职位管理,加大轮岗交流力度,推进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各项制度的落实,促进公务员的职业化发展。改进和创新考核,引导公务员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努力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加强依法行政,进行制度管理。从依法治民、治事向依法治官、治权转变,政府权力要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规范立法行为,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破行政垄断。尽快制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有效控制行政执法人员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超越职权、权力滥用等行为。推行政务公开,实现阳光行政。要切实保证政府与公众最大限度的信息共享。扩大和加强公民对政府管理的参与性、沟通性和互动性,便于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民主、有效,大幅度地减少中间环节,使资源分配和服务派送更加接近供应者本身,有效地遏制以权谋私和腐败,为社会及公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使公众与政府打交道更容易,改变政府职能机构各自为政、不易协调的状况,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政府组织的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一是加强对各种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各级公务员除了要透彻和熟练地掌握自己本职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各项法规政策,还要认真学好宪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依法行政所必需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知法、守法特别是用法、护法的能力和水平,防止和克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发生。二是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依法行政不仅是政府行使公共权力的基本准则,也是对每一个公务人员做到懂法守法的起码要求。这就要求公务人员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熟练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自觉地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政府工作的开展。三是严格公正按法规政策办事。政府工作的开展主要靠政策法规来指导,靠规章制度来约束,按规定程序来施行。广大公务人员要善于用法律观点来观察和分析问题,用法律手段协调矛盾、处理问题,坚决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把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到实处。
(四)创新运行机制,实现科学管理。建设服务型政府,要突出制度创新,完善运行机制,靠机制和制度来保证政府日常工作运行的科学透明、协调一致和高效快捷。一是完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完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实行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充分利用社会智力资源和现代信息技术,增强机关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二是完善执行机制。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管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负责制,科学分工,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工作目标、任务确定后,要按照分工和职能进行分解,由谁负责,谁去执行,怎样推进,都要清楚、明确,便于抓好落实。三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要加强对政府行政效能的监督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考核和评价体系,完善测评办法,充分听取社会公众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公正评价部门工作效能,督促各机关单位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四是积极推行电子政务。现代社会飞速发展,政府工作要适应,要跟进,需要积极引进和采用新的办公技术,运用现代化办公手段,大力推行电子政务,构建适应信息时代社会发展需要的机关日常工作形态,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增强服务效能,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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