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乐活动随着美妙的音符给幼儿插上想象的翅膀,走向创造性的音乐世界,支持幼儿的自主表达。艾里克森的人格发展理论认为:3-6岁幼儿的人格发展正处于“自主对羞怯”、“主动对内疚”这两个阶段。在这个特殊阶段,作为教育者、引导者的幼儿教师如果能够充分的支持幼儿的自主行为,将会促进幼儿形成独立、自主、勇于探索..
打击乐活动随着美妙的音符给幼儿插上想象的翅膀,走向创造性的音乐世界,支持幼儿的自主表达。艾里克森的人格发展理论认为:3-6岁幼儿的人格发展正处于“自主对羞怯”、“主动对内疚”这两个阶段。在这个特殊阶段,作为教育者、引导者的幼儿教师如果能够充分的支持幼儿的自主行为,将会促进幼儿形成独立、自主、勇于探索、乐观向上的人格特征,对幼儿的成长与发展影响深远。教师自主支持行为是对幼儿自主性的支持,注重幼儿的自主选择和自我表达,能激发幼儿的学习动机和学习潜能。打击乐活动中的教师自主支持行为能够更好的促进幼儿打击乐的学习、进步与创新。以下是我对关于幼儿园打击乐活动中教师自主支持行为的几点看法: 一、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幼儿教师的儿童观影响着教师对待幼儿的方式方法,也影响着教师的自主支持行为。虞永平指出科学儿童观应具有的内涵之一为:儿童是独立的个体、应有主动活动、自由活动的机会和权利。幼儿教师要树立幼儿作为自主生命体的儿童观,即认识到儿童作为一个具有自主意识、自主选择、主观愿望的独立的生命体,尊重他们的意见、选择和愿望,不能充耳不闻,不能为了避免麻烦而剥夺幼儿的选择权。 在打击乐活动中,教师尊重幼儿的自主选择体现在教师允许幼儿按自己的方式做事。研究者认为,应增加教师允许幼儿自主选择乐器、自主奏响乐器、自主配器的内容,这不仅是体现了尊重幼儿的自主意识,也解放了幼儿自由探索乐器的天性。教师直接指定幼儿使用乐器、指定幼儿何时奏响乐器、指定幼儿如何奏响乐器、指定活动使用乐器等都控制了幼儿的演奏行为,极大的限制了幼儿的选择和探索天性。 首先,教师应允许幼儿自主选择乐器,每个幼儿喜欢的乐器不同,在教师直接分配的情况下,有的幼儿可能长期分到自己不喜欢的乐器或者同一种乐器,自然会有负面情绪。教师可以让幼儿选择喜欢的乐器后再根据乐器重新安排座位。其次,教师应允许幼儿自主奏响乐器,在每个打击乐活动中,应该在分发乐器时允许幼儿自由奏响乐器,探索乐器的不同声音。在演奏时,允许幼儿自己用乐器表达这首音乐,而不仅是教师教会的方法。最后,教师应允许幼儿自主配器,引导幼儿根据音乐选择不同的乐器,加深对音乐和乐器的了解。 关于幼儿园打击乐活动中教师自主支持之己见(一)相关范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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