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游戏中幼儿竞争行为之己见
随着社会经济的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面临着日益复杂且多变的社会环境和激烈竞争。当今社会给人们提供更多机遇的同时,也对人才的基本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缺乏良性竞争意识与能力的人是无法适应这个社会的, 能进入21世纪主流社会的人必定是能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的人。要想实现自己的理想与抱负,不仅要具有竞争意识与能力,同时还要勇于竞争,善于竞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竞争日趋激烈,除了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竞争,人与人之间走向融合形成各种正式与非正式团体,社会中的许多事情都需要团结合作完成,并且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团队协作的团体竞争精神与能力也显得愈加重要。要想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立足并且得以大展拳脚求得进步与发展,不仅要具有良好的个体竞争能力,同时也应具备团队竞争能力。因此,从小培养势在必行。以下是我对关于民间游戏中幼儿竞争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幼儿竞争能力的发展问题
皮亚杰认为儿童的规则意识的发展需要经历以下四个阶段。(1)以动作为中心的玩物阶段(3岁左右),这个年龄段的幼儿喜欢独自游戏,并且只是按照自己的意愿用各种方式和方法来进行游戏,幼儿的行为动作没有规则可言。(2)以自我为中心的游戏阶段(3-5岁左右)在这一阶段的幼儿虽然在一起玩耍,但是他们之间各玩各的,幼儿之间的游戏规则是不可以相互交流的。并且他们在游戏中不会互相控制,他们也不关注游戏结果。(3)初步的合作阶段(5-7、8岁)处于这一年龄阶段的幼儿开始逐渐理解规则的意义,输赢意识也开始萌芽,幼儿之间能够遵守游戏规则并把共同遵守规则理解为互惠的条件,参与者之间逐渐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协同。(4)规则协调阶段(11-12岁)在这一年龄的阶段儿童开始对规则本身感兴趣,幼儿的规则的开始汇集与逐渐系统化,游戏者对游戏的规则及各种不同的变种以及规则的细节都非常清楚,并且彼此能够达成共识。
皮亚杰认为3-5岁的儿童在民间游戏中不能理解规则的意义,因此在自发游戏活动中不能与同伴产生遵守规则的竞争行为,由于年龄较小不能摆脱思维以“自我中心”为主,在游戏中不能很好地遵守规则。小班幼儿在自发游戏活动中几乎没有出现遵守游戏规则的团体竞争行为,因为这种高水平的竞争行为对小班幼儿来说太难,因此,在某种程度上,皮亚杰的观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一部分中、大班幼儿在乌龟占角和抢椅子等游戏中已经出现明显得输赢意识并且能够很好地遵守游戏规则。幼儿从产生行动意图到竞争行为的实现需要一个时间的过渡。在年长幼儿的竞争过程中,比赛双方之间不仅有输赢意识,并且在行动上也能够遵守游戏规则。这说明年长幼儿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竞争能力。
二、教师组织游戏与幼儿自发游戏中竞争行为的差异问题
在教师组织的游戏中,幼儿往往在教师的要求和指导下与同伴发生竞争行为,而在幼儿自发组织的游戏活动中,幼儿有了更多的自主性,幼儿会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竞争对手,并且幼儿在自发游戏活动中会自行解决游戏中出现的有的幼儿不遵守游戏规则等各种情况。随着幼儿的不断发展,年长幼儿在竞争认知方面也逐渐趋向于成熟,竞争水平也不断提高,特别是在幼儿掌握许多竞争策略之后,幼儿的竞争行为出现地更为频繁,并且其竞争水平自然而然地也不断地提升。
当幼儿自发进行游戏时,年龄较大的幼儿不仅能够很好地遵守游戏规则而且积极运用多种策略来与同伴竞争,而年龄较小的幼儿往往无法达到这个高度,大部分幼儿还没有输赢意识也不能理解与遵守游戏规则,自发出现的竞争行为较少,并且出现的竞争行为还是会从“仪式化”动作本身出发,因此小班幼儿的竞争行为水平相对较低。在幼儿自发游戏活动中,中、大班幼儿的竞争行为无论从竞争策略上还是竞争水平上来看都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这是因为中班幼儿处于“可变得规则阶段”,即使是在教师组织的游戏活动中他们也不会完全遵守游戏规则,他们会“钻”规则的漏洞,出现较多的“耍赖”行为,在游戏过程中,他们都按照自己的规则与同伴进行,并且对竞争策略掌握的不够,较之大班幼儿出现更多的强制性策略。因此,他们的竞争水平相对而言也较低。
四、竞争策略从简单化向多样化发展
小班幼儿使用的竞争策略次数较少,并且使用的竞争策略比较单一,对他们来说,在竞争过程中同时运用几种竞争策略比较困难,并且小班幼儿竞争时长也比较短。随着幼儿年龄增长,他们的使用的竞争策略趋向复杂化,同时采取的竞争策略也多是重叠式的,并且在游戏中竞争行为能够持续较长时间。但尽管中、大班幼儿已经具备了竞争能力可以和同伴发生竞争行为,但由于思维还不能完全摆脱自我中心的局限,要站在他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对他们来说还是比较困难。
三、不同年龄幼儿的竞争水平具有明显差异
幼儿的竞争水平受其年龄的限制,合作简单与竞争激烈是他们发生的主要团体竞争类型。大班幼儿在游戏中虽然还是会受到摆脱自我中心的束缚,但已初步具备竞争与输赢意识,也会运用适当的语言将自己的实际想法和意愿向同伴表达出来,在游戏过程中与同伴竞争时能够遵守游戏规则并且能够积极采取竞争策略取胜。中班幼儿的竞争多处于中级水平,他们的竞争水平低于大班的原因可能有两点:一是,受年龄的局限,中班幼儿言语表达能力的发展水平有限,在游戏过程中他们虽然可能想到了解决问题与冲突的办法,但由于沟通能力的限制无法向同伴表达清楚自己的内心想法。二是,受竞争认知水平的影响,他们在游戏中以自己的游戏规则为中心,幼儿与同伴之间进行竞争时经常出现“狡辩”“耍赖”等现象。而小班幼儿的竞争基本处于意向性竞争的水平,他们的竞争水平较低,大部分幼儿并不关心游戏结果,输赢对他们来说没有多大的意义,因此多以动作本身乐趣为目的只是自己玩而不管别人。
四、幼儿竞争行为的影响因素
(一)同伴关系对幼儿竞争行为的影响
良好的同伴关系不仅会影响在游戏过程中幼儿之间进行的合作行为,同时也会影响幼儿之间的竞争行为。幼儿往往会选择与关系好的同伴进行比赛活动,并且幼儿极易与具有良好同伴关系的幼儿之间展开良性竞争,因此,良好的同伴关系不仅会影响幼儿竞争行为的数量也会影响竞争行为的性质。
(二)幼儿对待输赢的态度对幼儿竞争行为的影响
小班幼儿年龄较小往往还不具有真正的输赢意识,因此小班幼儿之间产生的竞争行为往往是低级水平的并且以嬉戏为目的。而中、大班幼儿输赢意识已经觉醒,并且能够为了在竞争中取胜,往往能够采取一定的竞争策略。但是幼儿们面对输赢会采取不同的态度,部分幼儿好胜心较强,绝对不允许自己在竞争中落败,往往可能会与同伴之间产生冲突。与此相反,大部分幼儿都能够正视输赢在遵守规则的前提下与同伴进行竞争。因此,幼儿对待输赢的态度会影响幼儿竞争行为的水平。
(三)幼儿的规则意识对竞争行为的影响
小班幼儿往往处于“规则神圣不可侵犯”的阶段,对幼儿来说规则来自于教师,则来自于“权威”,小班幼儿只要能够听懂教师的指令,那么在游戏中往往不会违反规则,因此,小班幼儿在游戏中会严格遵守规则,出现的遵守规则的竞争行为较多。部分中班幼儿处于可变的规则阶段,他们可能会为了在比赛中获胜而采取“耍赖”和“诡辩”的竞争策略。大班幼儿相较于小、中班幼儿游戏经验丰富,大部分幼儿能够理解规则的意义,在游戏中往往能够采取各种策略使自己取胜。
(四)教师对待竞争行为的态度对幼儿竞争行为的影响
在具有竞技性质的比赛游戏中,教师对待竞争行为的态度往往会影响幼儿之间展开的竞争活动的激烈程度与游戏时长。部分教师出于“保护”幼儿的安全过多地干预幼儿的游戏进程。当幼儿之间出现激烈的竞争时,教师则会简单粗暴地叫停打断游戏或者训斥幼儿,这些对幼儿的竞争行为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关于民间竞技游戏中幼儿竞争行为之己见(2)
间竞技游戏是民间游戏的一种特殊形态,与其它类民间游戏不同,它要求幼儿在游戏中遵守游戏规则并与同伴进行良性竞争而非恶性对抗竞争,群体性竞技游戏更是要求幼儿之间要互助协作进行团体竞争,小组共同取得游戏胜利,这种强调竞争的游戏形态正符合当今社会对幼儿良性个体竞争及团体竞争能力培养的要求。那么,民间竞技游戏能为幼儿社会性的发展提供哪些机会?在民间竞技游戏中,幼儿的竞争行为有什么特点?在不同目标取向的民间竞技游戏中不同年龄幼儿的竞争行为又会有怎样的差别?以下是我对关于民间竞技游戏中幼儿竞争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转变观念,重视民间竞技游戏的教育价值
观念是行为的先导。首先,充分认识和肯定民间竞技游戏特有的竞技性与群体性对幼儿竞争与合作行为的发展价值。在竞争性游戏中幼儿逐渐开始意识到输赢,输赢开始对他(她)发生意义,幼儿为了赢得比赛往往积极开动脑筋,想象和预测对手的下一步的反应,然后计划自己的行动。正是这种想赢的欲望成为幼儿积极思考、摆脱思维的“自我中心”的强烈动机,并且在与同伴竞争的过程中逐渐学会运用策略与技巧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在群体竞技游戏中幼儿之间要进行组内合作然后与组外竞争,这需要幼儿之间密切配合、互相沟通与协调,在这个过程中幼儿会逐渐形成并增强对于团队的认同感与归属感,良好的同伴互动和对团体的归属感,不仅有助于获得有效的交往技能,形成良好的同伴关系,推进社会化发展,更是为幼儿一生的能力和幸福奠定基础。
二、选择不同年龄幼儿适宜的民间竞技游戏
民间竞技游戏对于幼儿的发展来说具有其自身独特的价值与意义。关于民间竞技游戏的指导,首先涉及到的问题不是具体的指导方法,而是为小、中、大班幼儿选择适宜的民间竞技游戏,尽可能促进全体幼儿参与。在国外民间游戏往往被称为规则游戏,这是由于规则游戏往往以代代相传的方式流传于民间,因此,民间竞技游戏属于规则游戏的一种。而皮亚杰认为规则游戏出现在前运算阶段的晚期(6-7)岁,成熟于具体运算阶段(7-11)岁,并且随着年龄增长数量不断增加,鼓励不具备成熟的规则游戏的能力的学前儿童玩这种游戏,似乎与关于规则游戏发展的年龄特点自相矛盾。这就为什么要提出教师要选择难度适宜的竞技游戏,为各年龄阶段幼儿提供适宜的民间竞技游戏。
三、明确定位,发挥教师在民间游戏中的指导作用
在游戏开始前,教师应为幼儿游戏做好准备。首先,介绍游戏。儿童民间竞技游戏通常都有一定的故事情境,比如猎人追小兔、穿越鳄鱼湖、老鹰捉小鸡等等,这些游戏都是基于幼儿熟悉的动物卡通形象、寓言故事或生活经验设计的,教师可以用情景导入的方式激起幼儿游戏的兴趣,教师应该根据小、中、大班幼儿的发展水平来决定导入情景的详细程度。其次,讲解游戏规则。小、中、班幼儿的规则意识发展水平不同,小班幼儿在游戏中往往满足的是幼儿动作本身,而中、大班幼儿在游戏过程中往往不能够严格遵守游戏规则,教师应该在游戏前讲明游戏规则,而不是游戏过程中打断与干扰幼儿。对幼儿讲解规则时教师要突出良性竞争,激起幼儿良性竞争的意愿,让幼儿明白在游戏中需要彼此提醒与配合;强调遵守游戏规则,教师可以在游戏前提醒幼儿要遵守规则,为幼儿营造公平愉快的氛围,使幼儿在良好的情绪下开展民间竞技游戏,有益于游戏中幼儿与同伴之间产生的积极互动。
教师在游戏中,应该做一名积极、主动的观察者。蒙台梭利曾说过:“幼儿教师应是一位观察者,他必须以科学家的精神,运用科学的方法去观察和研究儿童,解释儿童的内也世界,发现童年的秘密”。教师只有通过科学的观察,才能了解孩子的实际发展水平与行为特点并分析其背后的动机,继而更好地促进幼儿的发展。在民间竞技游戏中,教师要积极主动、有目的地观察幼儿在游戏中的表现,不仅要观察幼儿是否遵守游戏规则,还要观察幼儿之间的同伴关系,分析幼儿的社会性行为。比如,在民间游戏中,幼儿与同伴竞争时可能出现肢体冲突,这时老师不能简单粗暴的干预,而是要更深一步的观察,分析这种行为的原因,可能是幼儿在民间竞技游戏中存在着固有“必赢”的意识,所以与同伴恶性竞争;也可能是由于幼儿之间没有良好的同伴关系,从而不能很好地与同伴展开良性竞争;还有可能是遵守规则的幼儿“指责”其他幼儿出现的违反游戏规则的行为,由此产生的争吵等冲突,如果教师仅看到孩子表面的行为,没有深入的观察和洞悉,就有可能执拗地认为是由于幼儿思维受到以“自我中必”的局限,才会与同伴产生恶性竞争,这样不仅会误解孩子,更会影响自己对幼儿的认识和判断,进而影响接下来的游戏指导。
教师做幼儿游戏的引导者,要明白幼儿才是游戏的主人,要时刻把握好介入的时机与方式。首先,教师要控制住自己,不要一旦发现幼儿之间进行竞争激烈就冲进去,简单粗暴的对幼儿进行干预,但如果幼儿之间发生的是不可调和的冲突,或者幼儿无法制止同伴的恶性行为,那么这时教师应该立刻进行介入,不仅是简单制止幼儿的行为,还要询问幼儿出现冲突的根本原因,然后再解决问题。其次,在游戏中幼儿可能会出现违反游戏规则的行为,并且可能会出现“耍赖”或者“诡辩”的行为策略,这并不是幼儿产生了恶性竞争,这是幼儿思维开始“去中心化”,这时候教师可以留给幼儿一定的时间和机会,让幼儿与同伴之间协商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学习发展社交技巧的过程。最后,教师应该有耐心学会“等待”幼儿的成长,教师在游戏过程可能拔苗助长有意识的教给幼儿游戏的策略。
在民间竞技游戏结束后,教师应该给幼儿提供分享与表达自己想法与经验的机会。一方面,教师应该把重点放在游戏过程而不是对游戏结果的处理上,在游戏中有的幼儿往往输不起,赢了就笑,输了就哭。不能正视输赢的幼儿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可能会时长受挫。教师应对幼儿加以诱导,让幼儿关注胜利者所用的竞争策略,引导幼儿观察、学习发展较快的同伴所运用的竞争策略,提醒幼儿要学会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问题。另一方面,把握恶性竞争行为的教育契机,可以邀请幼儿说说与同伴在游戏中发生了哪些摩擦与不愉快,那么又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当然,教师也可以自己提出问题,把在游戏中观察到的典型矛盾与冲突说出来让孩子们积极讨论,还可以与孩子一起思考矛盾产后的原因,引发孩子讨论如何解决问题。此外,分享环节也是教师对幼儿进行教育的好时机,不仅仅对在游戏中遵守规则的幼儿进行表扬,还要鼓励勇于指出他人违反游戏规则行为的幼儿,促进幼儿对新经验的不断建构,培养幼儿良好的规则与竞争意识,使幼儿在游戏中内化是与非的标准与正确的价值观。
四、教师应当促进幼儿竞争与合作同步发展
众所周知,合作与竞争都是幼儿社会性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合作与竞争都具有其特有的教育价值,教师在对幼儿教育的过程中,应该兼顾合作与竞争的独特价值。无论合作与竞争,我们要有积极的价值取向,不能只单纯重视培养孩子合作能力,同时也应该积极培养孩子竞争能力。
其实无论合作还是竞争根据其性质,都可以划分为积极与消极两种。只要把竞争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并按既定的、合法合理的规则来进行,竞争就能发挥其积极影响与价值。幼儿之间的恶性竞争并没有如此复杂,在竞争性游戏中幼儿之间出现恶性竞争可能是由于幼儿还没有树立正确的输赢意识好胜心过强或者是规则意识不强。幼儿之间由于激烈竞争可能会出现同伴间的冲突、身体对抗与打架等“反社会性行为”。部分幼儿之间出现这些恶性竞争情况是由多方原因造成的,教师应当搞清楚前因后果然后抓住适当的教育时机对出现恶性竞争的幼儿进行教育,而不是简单粗暴的遏制稍微激烈的良性竞争。因此,在儿童竞争性游戏中,教师应该辨别出幼儿之间的良性合作与竞争,要兼顾合作与竞争指导,不能厚此薄彼。
在现实生活中,竞争与合作通常如影相随,面对强大的社会竞争力,人们通常抱团竞争,以他人之长,补己身之短,也就是人们常说的1+1≥2。竞争会给合作带来巨大的活力,促使其不断朝着更加高效的方向发展。如若工作与生活中只有合作没有竞争,必将助长人们惰性,因而在合作过程中人们会逐渐失去动力。另一方面,无论“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竞争观建立,还是竞争重要性的认可和竞争能力的提高都是使人才基本素质不断提升的重要途径。因此,竞争会给合作源源不断的活力与动力支持,使其更具广度与深度,提高合作的水平。教师要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帮助幼儿协调两者的关系,两者互为手段与目的,在竞争中学会合作,在合作中学会竞争。在游戏中教师应该为幼儿创造竞争气氛,培养幼儿个体与团体竞争,避免幼儿之间的机械竞争及恶性竞争,促进幼儿间开展良性竞争,同时要提倡互帮互助,使幼儿在充满友爱与温馨的氛围中积极竞争,不断发展与进步。在合作的基础上竞争不仅可以促进彼此间的深度合作,集众人之智谋形成合力增强凝团体凝聚力形成共同目标,还可以不断发展自己与成全别人,这样以后才能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取胜,最终实现“双赢”或“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