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证 | 帐号: 密码: 注册 | 登录
网站地图
范文同学网


自动化 模具 机械 电子 通信 动画 英语范文 工程管理 金融范文 旅游管理 工业工程 生物工程 给排水范文 西门子PLC 历史学 三菱PLC
单片机 财务 会计 法律 行政 物理 物流范文 电子商务 制药工程 包装工程 土木工程 材料科学 汉语言范文 欧姆龙PLC 电压表 松下PLC
计算机 化工 数电 工商 食品 德语 国贸范文 人力资源 教育管理 交通工程 市场营销 印刷工程 机电一体化 数控范文 变电站 文化产业

  • 网站首页|
  • 文档范文|
  • 人工降重|
  • 职称文章发表|
  • 合作期刊|
  • 范文下载|
  • 计算机范文|
  • 外文翻译|
  • 免费范文|
  • 原创范文|
  • 开题报告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范文同学网 -> 开题报告 -> 法律范文开题
·电气自动化原创文章范文
·学前教育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国际经济贸易原创文章范文
·药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英语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公共事业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金融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农业推广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电子商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法律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工商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汉语言文学原创文章范文
·人力资源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动物医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心理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教育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市场营销原创文章范文
·计算机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物流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小学教育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行政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土木工程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财务会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原创范文
·室内设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眼视光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材料工程管理原创范文
·工业设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航海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模具设计与制造原创范文
·汽车检测与维修原创范文
·数控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汽车技术服务原创文章范文
·光机电应用技术原创范文
·机电一体化原创文章范文
·印刷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动漫设计与制作原创范文
·软件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广告设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应用电子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原创范文
·机械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酒店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旅游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质量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通信工程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护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原创文档范文点击进入 → 法律法学专业原创文档范文   现成文档范文点击进入 → 法律法学专业文档范文

民事诉讼基本制度法律问题研究_开题报告

Ktbg10316 民事诉讼基本制度法律问题研究_开题报告一、文献综述管辖是“诉讼的入口”或“诉讼的前奏”。对各方诉讼主体而言 ,法院管辖的确定 ,是民事诉讼程序运作的基本前提和必要条件 ,对保障诉讼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合法有效地行使以及法院审判权的落实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 ,有关管辖的条文..
民事诉讼基本制度法律问题研究_开题报告 Ktbg10316  民事诉讼基本制度法律问题研究_开题报告



一、文献综述
管辖是“诉讼的入口”或“诉讼的前奏”。对各方诉讼主体而言 ,法院管辖的确定 ,是民事诉讼程序运作的基本前提和必要条件 ,对保障诉讼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合法有效地行使以及法院审判权的落实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 ,有关管辖的条文规定达 22 条之多 ,在总则中篇幅最长 ,占整部法典条文的 8 %。相关司法解释在数量上也颇为可观 ,但由于这些规范的设定过多地关注了个案 ,使我国民事管辖制度缺少普适性的缺陷十分突出。管辖制度能否在不远的将来借助于修改民诉法的契机得以重构和优化 ,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谈及民事诉讼中常见的管辖类别和实际遇到的管辖问题。在理论和立法两个层面有必要整合现行过于复杂、易于引起冲突的民事诉讼管辖制度。以改变目前管辖制度缺乏普适性、过于依赖行政化手段操作的缺陷。在级别管辖方面建议以全国统一诉讼标的额为确定标准 ,对特殊类型的案件以其性质为确定管辖标准 ,并充实解决管辖权争议过程中的程序保障。1、级别管辖系指按照一定标准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根据民诉法级别管辖的规定 ,我国四级法院均有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我国以案件的性质、繁简程度、影响范围作为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虽然考虑得较为周全 ,有其合理性 ,但也带来标准本身的相对性和不确定性 ,造成颇多问题。首先 ,确立级别管辖的标准过于模糊、伸缩性大 ,使具体案件管辖权的确定在很大程度上付诸于法官自由裁量 ,并因此造成了审判实务中管辖的不安定和一些法院违反或规避级别管辖的规定受理诉讼。案件性质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请通过初步审查来确定。但在案件进入实体审理前 ,其繁简程度、影响范围如何确定 ,殊成难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 第 3 条的规定 ,各地高级法院已经依据司法解释授权将争议标的额作为唯一标准或者主要标准 ,对辖区内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级别管辖作了划分。如此规定优点是明确、具体、易于操作 , 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 (1) 各高级法院制定的受理一审案件的标的限额存有较大差别 ,违反了当事人平等原则 ,有损害司法统一之虞 ; (2) 在具体操作中该种做法为法院通过行政化手段限制受理案件数量 ,从而不当地限制当事人的诉权提供方便 ; (3) 未对标的额的计算方法作出规定 ,容易出现借此漏洞规避管辖谋取非法利益的现象 ,如起诉之时当事人在法院的“合作”下故意降低或提高标的额以达到降低或提高管辖法院级别的目的。特别是司法解释规定 :
“当事人在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从而加大诉讼标的金额 ,致使诉讼标的金额超过受讼法院级别管辖权限的 ,一般不再变动。但是当事人故意规避有关级别管辖等规定的除外”。在实践中 ,由于这一规定缺少可操作性且由于级别管辖异议制度阙如 ,实际上助长了规避级别管辖规范现象的发生。
其次 ,在现行的法院诉讼费用体制下 ,诉讼收费成为补充法院办案经费的主要来源 ,乃至法院的福利、基建费用等都要从中支取 ,遂使原本应当是消极
中立裁判者的法院也成为个案利益主体。实践中借助于级别管辖标准的模糊性 ,采取化整为零回避管辖、以少量诉讼请求数额起诉后再追加、利用管辖移送制度上下级法院联手将纠纷在本辖区解决等各种规避级别管辖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再次 ,民诉法上没有规定级别管辖异议的救济途径。司法解释以行政化的方式处理该类异议 ,限制甚至剥夺了当事人诉讼权利 ,违反了程序保障原则 ,无法使问题得到公正、快速的解决。同时 ,该解释如此限制乃至剥夺当事人诉权 ,并无立法依据 ,其合法性也值得商榷。
就改革级别管辖的借鉴蓝本看 ,国外有与级别管辖相类似之事务管辖制度 ,系指法律授予一个法院受理某种争讼的权力。事物管辖权涉及法院本身的性质 ,要解决的问题是对纠纷涉及的某一类型的诉讼究竟应由哪一个法院管辖。相比较而言 ,大陆法系国家通常在不同性质的初审法院间设置事物管辖 ,进行一审案件的分配。将重要的案件交给较高级别的法院管辖 ,把相对不重要的案件交给级别较低的法院管辖。例外的情况下按照案件的性质分配。例如 ,德国《法院组织法》第 23 条第 2a 项就规定“: 不考虑争议标的额的大小 ,房屋出租争议专属于初级法院管辖”。如此规定简洁明了便于操作。所以 ,我们在修改民诉法时 ,应结合司法改革中的审级制度、法院机构改革等问题的配套解决 ,借鉴国外立法例 ,重整我国的级别管辖制度。应明确在全国范围内以统一的诉讼标的额为基本标准确定级别管辖。对诉讼标的额的计算方法要予以明确。对有些特殊类型的案件 ,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 ,采取依照案件性质确定管辖。
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土地管辖”。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按照各自辖区对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的分工。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基础上,从横的方面来确定案件由哪个法院来受理。不同诉讼种类有不同规定,但是实际运用中经常会出现两个辖区或者三个辖区交界处发生的案件管辖问题难以确定或两边法院互相推诿的情况。
3、以地域管辖为基础 ,民诉法规定有协议管辖制度 ,依当事人意思自治对地域管辖进行改变或者扩张。有如下问题亟需解决 :其一 ,现行民诉法将协议管辖分割为国内 (第 25 条、24 条) 和涉外 (第 244 条) 两种类型。前者只适用于合同领域 ,且当事人只得选择合同联系点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等。而后者则适用于合同及涉外财产权益的案件 ,并且能够选择一切和争议有关的联系点作为管辖法院。所以 ,从条文上看 ,在该领域我国对涉外案件执行的是超国民待遇。在加入 WTO 的背景下 ,平等和对等原则已经成为我国立法和司法应当坚持的原则 ,因此在协议管辖制度上也应当统一规则。一方面在使用范围上 ,应当扩大到一切财产性质的案件 ,同时管辖法院的选择范围要扩大到所有与争议有关的联系点。但不得违反专属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且在合同纠纷中货币接收一方的条款也存在书面条文和实际理解有争议的情况,造成了多地法院各有见解的局面,导致管辖中两便原则难以实现。其二 ,完善应诉管辖制度。即当原告向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而被告在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形下进行了答辩或在辩论准备程序中进行了陈述时 ,若本案又没有违反专属管辖的有关规定 ,那么该法院就对本案产生管辖权。我国仅在涉外管辖中规定了默示协议管辖制度(民诉法第 245 条) 。民诉法修改时应当将该制度统一适用于一切民商事案件 ,但不得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同时 ,法院应合理运用阐明权 ,告知当事人在实体审理前有提管辖异议的权利以及不提管辖权异议的风险。其三 ,移送管辖为法院的职权行为 ,当事人依据管辖协议诉至法院后 ,如果法院认为本院无管辖权 , 如何处理 ,立法尚未有规定。笔者以为 ,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 ,只要未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 ,就应当按照管辖协议执行。即使约定不明确 ,也应当征求当事人意见 ,如果达成协议 ,仍然应当以当事人合意为准。强调协议管辖优先 ,有助于减少管辖权争议 ,抵制地方保护主义的不当影响。对当事人处分权原则和两便原则的实现有着重要意义。






二、范文提纲

一、常见的管辖类别
(一)级别管辖
1级别管辖概述及标准
2级别管辖中对移送管辖的处理
(二)地域管辖
1地域管辖的概述
2地域管辖的特殊情形(涉外婚姻、涉监禁等)
(三)协议管辖
1协议管辖概述
2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在协议管辖方面面对的问题
二、实际运用中的管辖问题
1、合同纠纷中关于货币接受一方如何认定的问题
2、级别管辖中诉求为确权或者给付影响争议标的额认定的问题
3、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在协议管辖方面面对的问题


三、对个别常见的管辖问题的思考

三、参考文献
著作:

孙邦清,叶晓娟,民事诉讼法一本通 白金版
奚晓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2011年版)
王福华 ,张士利,上海交通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 年第 5 期  第 13 卷





民事诉讼基本制度法律问题研究_开题报告......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研究_开题报告 (精选3..
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研究_开题报告 (精选6..
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探讨_开题报告 (精选3..
浙江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
中菲南海仲裁案管辖权争议探析_开题报告..
中日东海大陆架争端的国际法分析 _开题..
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探讨_开题报告
论疑罪从无原则在我国的司法适用开题报告
论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_开题报告
离婚夫妻财产的认定及分割问题研究_开题..
上一篇:浅析中国智能行业开拓国内市场的.. 下一篇: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
点击查看关于 民事诉讼 基本 制度 法律问题 研究 开题 报告 的相关范文题目 【返回顶部】
精彩推荐
电气工程自动化原创范文  电子商务原创文章范文
人力资源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土木工程原创文章范文
工商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药学专业原创范文
汉语言文学专业原创范文  会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计算机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金融学原创文章范文
法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市场营销专业原创范文
信息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学前教育专业原创范文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英语专业原创范文
教育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行政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论一人公司的资本制度开题报告任务书和..
行政执法中“过错责任追究”的实现-开题..
论我国死刑制度的现状及完善开题报告
浅析高空抛物行为的侵权责任--开题报告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探究-开题报..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探究
论“法律艺术”之行政审判实务技能要领
从海洋公约看中日两国关于东海大陆架主张
证券市场交易中对小股东的保护--开题报告
论高新技术在刑事侦查中的运用-开题报告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范文说明 | 网站地图 | 免费获取 | 钻石会员 | 硕士文章范文


范文同学网提供文档范文,原创文章范文,网站永久域名www.lunwentongxue.com ,lunwentongxue-范文同学网拼音首字母组合

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友投稿上传,如发现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指出,本站及时确认并删除  E-mail: 17304545@qq.com

Copyright@ 2009-2024 范文同学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