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范文同学网


自动化 模具 机械 电子 通信 动画 英语范文 工程管理 金融范文 旅游管理 工业工程 生物工程 给排水范文 西门子PLC 历史学 三菱PLC
单片机 财务 会计 法律 行政 物理 物流范文 电子商务 制药工程 包装工程 土木工程 材料科学 汉语言范文 欧姆龙PLC 电压表 松下PLC
计算机 化工 数电 工商 食品 德语 国贸范文 人力资源 教育管理 交通工程 市场营销 印刷工程 机电一体化 数控范文 变电站 文化产业

  • 网站首页|
  • 文档范文|
  • 人工降重|
  • 职称文章发表|
  • 合作期刊|
  • 范文下载|
  • 计算机范文|
  • 外文翻译|
  • 免费范文|
  • 原创范文|
  • 开题报告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范文同学网 -> 开题报告 -> 法律范文开题
·电气自动化原创文章范文
·学前教育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国际经济贸易原创文章范文
·药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英语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公共事业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金融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农业推广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电子商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法律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工商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汉语言文学原创文章范文
·人力资源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动物医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心理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教育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市场营销原创文章范文
·计算机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物流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小学教育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行政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土木工程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财务会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原创范文
·室内设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眼视光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材料工程管理原创范文
·工业设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航海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模具设计与制造原创范文
·汽车检测与维修原创范文
·数控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汽车技术服务原创文章范文
·光机电应用技术原创范文
·机电一体化原创文章范文
·印刷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动漫设计与制作原创范文
·软件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广告设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应用电子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原创范文
·机械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酒店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旅游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质量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通信工程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护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原创文档范文点击进入 → 法律法学专业原创文档范文   现成文档范文点击进入 → 法律法学专业文档范文

论受教育权的可诉性_开题报告

Ktbg18763 论受教育权的可诉性_开题报告(一)国内研究现状 新中国的行政诉讼制度确立的时间不长,教育行政诉讼仅仅限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长期以来,由于认为学校不是行政机关,学校、教师、学生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直被排除在行政诉讼之外。近年来,已有不少学生对学校处分而提起行政诉讼。但直到今天,人们在..
论受教育权的可诉性_开题报告 Ktbg18763  论受教育权的可诉性_开题报告

(一)国内研究现状
    新中国的行政诉讼制度确立的时间不长,教育行政诉讼仅仅限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长期以来,由于认为学校不是行政机关,学校、教师、学生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直被排除在行政诉讼之外。近年来,已有不少学生对学校处分而提起行政诉讼。但直到今天,人们在这点上未形成共识,,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综合近期我国有关的研究文献来看,主要存在以下观点:
刘晓红在《教育权可诉性的理论透视》认为,教育权是指国家对受教育者进行教育的权利,也包括受教育者请求接受教育的权利,(后者也称受教育权,这实质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各种教育设施,可见在我国,对于国家和公民而言,教育和接受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从结构形态上看,教育权可以分为国家教育权、社会教育权、家庭教育权。在人类早期的很长一段时期内,教育主要是家庭的职能。19世纪末以后,教育开始上升为对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社会性事业,纷纷对原有的国家越来越认识到国家控制教育的重要性,纷纷对原有的国家行政体制作出相应改变,把教育管理纳入到国家活动之中,用行政手段发展公立学校体制,确立义务性的国民教育制度。20世纪以后,各国普遍加强了教育的责任,国家的教育行政权几乎涉及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可见,现代社会的国家教育权是教育权体系的核心,是一种新政权里,必须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正是这一点,许多学者主张,教育权属于行政法,国家机关在行使教育权过程中产生的关系是教育行政法律关系。
温辉在《受教育权可诉性研究》认为,受教育权可诉权必要性有:必要性一:宪法依据 。我国宪法第 33 条第 2 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就是我国宪法学所讲的公民的平等权。一般认为包括如下特点: (1)平等权的主体是公民, 它表明公民地位的平等;(2)从公民与国家关系看, 公民有权利要求国家给予平等的保护;(3)平等权的概念意味着公民平等地行使权利和平等地履行义务;(4)平等权概念意味着它是实现基本权利的方法或手段。实质上这里所讲的平等权偏重于各个公民之间无差别的对待。而笔者认为, 除此之外, 平等权还应蕴涵各项基本权利受到平等保护的精神, 平等地为基本权利设置相应的救济途径。必要性二:法理依据 。行政诉讼不仅具备定争止、厘定权利的解决争议的功能 ,并且拥有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的价值, 体现着权力制约的现代法治观念。因此,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 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特定国家法治水平。
龚向和在《受教育权的可诉性及程度》提出,受教育权作为第一代人权, 具有自由权的特点, 受教育自由权就是要求国家不得侵害并尊重公民受教育权的享有, 与要求国家不作为的“ 不作为请求权” 相对应。 这种自由权性质的受教育权是一种防止国家干预的防御权, 国家的义务是消极的不侵害, 因而也是一种消极权利。因此 , 对于非义务教育, 公民有权自由选择是否接受继续深造、是否利用国家提供的受教育权条件、是否获得学业的成功, 如受教育的选择权(自由选择学校、教师、教育种类、方式等)、学生人格自由发展权等。 这些自由权性质的受教育权, 与其他的宪法自由权利一样, 即使还没有转化为法律权利, 也应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而具有可诉性。 同时, 这种自由权性质的受教育权必须有与之相依存的形式上的平等予以保障。 一国所有公民, 至少是同一地区所有公民, 在受教育权的享有和行使方面应保证形式上的平等。 这是宪法规定的平等原则对受教育权的必然要求。 这种受教育平等权应与受教育自由权一样具有可诉性。 例如, 美国法院就经常利用宪法第 14  条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 审判种族歧视等各种侵犯受教育平等权的教育纠纷案件;学生可对侵犯受教育平等权的行为寻求司法救济, 直至上诉到最高法院[ 。
    杨成铭在《受教育权可诉性新论》认为, 受教育权的可诉性是指受教育权在受到侵害时得到法律救济的可能性。从严格意义上来讲, 受教育权具有可诉性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法律对受教育权作出规定 ;二是存在受理和处理有关受教育权申诉的机构或组织;三是受教育者认为其受教育权受到侵害时可以直接援引上述法律规定作为受损权利救济的依据, 并有权向上述机构或组织提起申诉。
(二)国外研究现状
 1974 年, 法国的瓦萨克认为, “关于人权的国际立法已大体完成 。”   瓦氏的上述结论同样适用于受教育权, 三大国际人权宪章对受教育权均作出了规定, 一些重要的一般性国际公约对受教育权也作出了规定, 如 《儿童权利国际公约》,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另外, 国际社会还为保护受教育权缔结了一些专门性国际公约, 如 《取消教育歧视公约》、 《技术与职业教育公约》, 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主持召开了为数众多的讨论受教育权的国际会议, 例如, 截止 2004 年, 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已召开了 48 届世界教育大会, 这些国际会议通过了数量可观的有关保护受教育权的宣言和行动纲领。因此, 受教育权已经成为当代国际法上的一项重要权利。
二、范文提纲
引言:谈教育权的内涵及归类
一、中国受教育权可诉性的现状
(一)受教育权的宪法救济方面
(二)教育申诉方面
(三)行政诉讼方面
(四)民事诉讼救济方面
(五)刑事诉讼方面
二、受教育权的可诉性在现实生活中受阻碍的原因分析
 (一)传统观念:学校不是行政机关,不能做被告
 (二)校纪处分是学校内部管理行为法院不受理内部管理行为
三、受教育权可诉性的分析
(一)作为社会权利的受教育权
(二)作为积极权利的受教育权
四、增强受教育权可诉性的途径
(一)完善受教育权保护宪法救济
(二)完善受教育权行政救济
(三)完善民事救济制度
三、参考文献
[1]刘晓红.教育权可诉性的理论透视[Z].中国知网. ://kns.cnki.net/kns/brief/default_result.aspx. 2001年8月15日
[2]龚向和.论受教育权的可诉性及程度[Z].中国知和网.. ://kns.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dbcode=CJFQ&dbname=CJFD2005&filename=HBFX200510005&v=MTU1OTFwRmlIaFVydktMUy9OZHJHNEh0VE5yNDlGWVlSOGVYMUx1eFlTN0RoMVQzcVRyV00xRnJDVVJMS2ZaT1I.2005年10月3日
[3].杨成铭.受教育权可诉性新论[Z].中国知网. ://kns.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dbcode=CJFQ&dbname=CJFD2005&filename=DDFX200506001&v=MjE4NjZZUzdEaDFUM3FUcldNMUZyQ1VSTEtmWk9ScEZpSGhWN3pQSVNuTmRyRzRIdFRNcVk5RlpZUjhlWDFMdXg=. 2006年1月15日
[4]温辉.受教育权可诉性的研究[Z]. 中国知网. ://kns.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dbcode=CJFQ&dbname=CJFD2000&filename=XZFX200003012&v=MjM5NjIxTHV4WVM3RGgxVDNxVHJXTTFGckNVUkxLZlpPUm1GaURsVjd2TlBUZk5kckc0SHRITXJJOUVab1I4ZVg=.2000年09月10日
[5].杨成铭.受教育权的保护与促进[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10月1日:25-65
[6].王延卫.刘宇宸诉济南市历下区教委不作为行政诉讼案[J].判例与研究.1999(1):19 
[7] [ 日] 大须贺明.林浩译.生存权论[ M ] .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1年9月1日:15-19 .
[8]〔美〕杰罗姆·巴伦、托马斯·迪恩斯 .国宪法概述..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5 :34 - 35 
[9] Stark , Europe' s  Fundamental  Righ ts in the New est  Grab[M] . Human  Rights L J。1982:116 .
[10]Complain about Economic, Social andCultural Rights in SIM Special No .18 [M] .Utrecht .1995:19 



论受教育权的可诉性_开题报告......
上一篇:论城市化进程中农民法律意识的转.. 下一篇:论刑讯逼供的成因及解决路径_开题..
点击查看关于 教育权 开题 报告 的相关范文题目 【返回顶部】
精彩推荐
电气工程自动化原创范文  电子商务原创文章范文
人力资源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土木工程原创文章范文
工商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药学专业原创范文
汉语言文学专业原创范文  会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计算机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金融学原创文章范文
法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市场营销专业原创范文
信息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学前教育专业原创范文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英语专业原创范文
教育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行政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范文说明 | 网站地图 | 免费获取 | 钻石会员 | 硕士文章范文


范文同学网提供文档范文,原创文章范文,网站永久域名www.lunwentongxue.com ,lunwentongxue-范文同学网拼音首字母组合

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友投稿上传,如发现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指出,本站及时确认并删除  E-mail: 17304545@qq.com

Copyright@ 2009-2024 范文同学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