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范文同学网


自动化 模具 机械 电子 通信 动画 英语范文 工程管理 金融范文 旅游管理 工业工程 生物工程 给排水范文 西门子PLC 历史学 三菱PLC
单片机 财务 会计 法律 行政 物理 物流范文 电子商务 制药工程 包装工程 土木工程 材料科学 汉语言范文 欧姆龙PLC 电压表 松下PLC
计算机 化工 数电 工商 食品 德语 国贸范文 人力资源 教育管理 交通工程 市场营销 印刷工程 机电一体化 数控范文 变电站 文化产业

  • 网站首页|
  • 文档范文|
  • 人工降重|
  • 职称文章发表|
  • 合作期刊|
  • 范文下载|
  • 计算机范文|
  • 外文翻译|
  • 免费范文|
  • 原创范文|
  • 开题报告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范文同学网 -> 开题报告 -> 法律范文开题
·电气自动化原创文章范文
·学前教育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国际经济贸易原创文章范文
·药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英语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公共事业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金融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农业推广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电子商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法律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工商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汉语言文学原创文章范文
·人力资源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动物医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心理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教育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市场营销原创文章范文
·计算机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物流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小学教育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行政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土木工程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财务会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原创范文
·室内设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眼视光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材料工程管理原创范文
·工业设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航海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模具设计与制造原创范文
·汽车检测与维修原创范文
·数控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汽车技术服务原创文章范文
·光机电应用技术原创范文
·机电一体化原创文章范文
·印刷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动漫设计与制作原创范文
·软件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广告设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应用电子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原创范文
·机械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酒店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旅游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质量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通信工程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护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原创文档范文点击进入 → 法律法学专业原创文档范文   现成文档范文点击进入 → 法律法学专业文档范文

中英刑事诉讼中法官与律师关系的对比_开题报告

Ktbg1982 中英刑事诉讼中法官与律师关系的对比_开题报告刑事司法制度是现代国家民主与法治的标志性制度。我国自从依法治国方针确认以来不断在进行着司法改革的尝试。而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及《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继修订和出台,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实现全社会公平、正义创造了大好的制度..
中英刑事诉讼中法官与律师关系的对比_开题报告 Ktbg1982  中英刑事诉讼中法官与律师关系的对比_开题报告


刑事司法制度是现代国家民主与法治的标志性制度。我国自从依法治国方针确认以来不断在进行着司法改革的尝试。而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及《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继修订和出台,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实现全社会公平、正义创造了大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然而,实践中却出现了不寻常的怪现象—即庭审法官与辩护律师之间的对峙与冲突,而且这样的冲突目前还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英国作为成熟的现代法治国家,也是一些重要司法实践如辩护律师制度的发源地。英国的法官职业和律师职业都有关悠久的历史,且这两个职业群体间保持着良好、紧密而又为公众所信服的关系。因此,在我国司法改革不断进步的环境中却出现了大量的审辩冲突的背景下,本文旨在对中、英两国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法官与律师的关系进行对比分析,以期能从英国法官和律师职业的发展过程中寻求一些启示。

(一)国内研究现状

近年来,随着一些刑事案件中庭审法官与刑事辩护律师的对峙、冲突情形的发生,尤其是那些几乎为法律界所熟知、舆论曝光度高的“死磕”事件的发生,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更是引起了法学界以及法律职业同行的极大关注,相关的大量研究成果也应运而生。

当前审辩冲突的主要表现
具体来看,这些备受关注的庭审法官与刑事辩护律师的对峙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从庭审法官的角度,一些刑事辩护律师缺乏或不遵守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主要表现为对庭审法官及庭审程序缺乏尊重,未经允许擅自发言,多次打断庭审法官及公诉人发言,采取极端方式如闹庭、集体退庭等对庭审法官进行挑战,扰乱庭审秩序延误庭审时间等。
从刑事辩护律师的角度,一些庭审法官居高临下,不尊重、甚至侵害刑事辩护律师的辩护权等执业权利,主要表现为频繁打断辩护律师发言或者制止辩护律师发言,无故训斥律师,不提供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拒绝辩护律师提出的有关回避、证据审查及要求证人出庭等申请,将律师强制逐出法庭等。还有,庭审法官过多地直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等进行询问,决定相关证据核是否当庭核实及核实顺序,忽略辩护律师建议或者抗议申请等。

对于以上庭审法官与刑事辩护律师间的非正常的“敌对”情形的发生及其恶化的趋势所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和原因,法律界学者及法律职业同行都进行了诸多的分析和思考。归纳起来,上述审辩冲突的表象之下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主要包括:庭审虚化;审判不中立;刑事辩护律师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在庭审阶段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审判的公正性和程序的正义性得不到落实。

具体地来讲,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中,庭审的实质化是其核心所在。而庭审的实质化则要求在庭审过程中,审判中立,控辩平衡,控、审、辩三方各司其职并严格遵守法定的庭审程序。也就是说,审判中立,不偏不倚,而控方和辩方应当都能够依法定程序、运用证据证人等资源充分地说明、论证自己的观点,并必要时进行有效的辩论交锋和相互质询。辩护律师的辩护权,质证权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获得辩护和公正审判的权利也只有通过这一过程才得以有效行使。同时,审判的公正性和程序的正义性也在这样的庭审中得以落实和彰显。从以上审辩冲突的表现来看,如果辩护律师不能依法在庭审中实施充分辩护,而法官过多地进行直接询问,应有的法定程序被忽略,加之法官已经在审理之前对案卷材料及证据有全面了解,那么审判就失去了中立性而控辩的平衡也不复存在,律师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无从保障,审判的公正性和程序的正义性也化为乌有,则庭审实质化也就变成了空谈。

审辩冲突产生的原因分析
对于近年来的审辩冲突的产生和前述深层次问题存在的原因,现有的研究里也从多个角度进行了剖析,总结如下:
体制上的原因。审判独立和中立是真正实现庭审实质化并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的前提和基础。然而,“公检法一家”的思想曾一度指导着这几个国家司法机关的实践和相互关系,虽然在依法治国方针确认以来,公安、检察和法院的职责功能在司法改革过程有所改变,但形成已久的“公检法一家”思维和行为惯性依然有强烈的影响。另外,检察机关在作为国家公诉机关的同时又承担着监督法院工作的职责,这对法院来说无疑是一种一直存在的无形压力。此外,法院也像其他机关和政府部门一样会受到各种错综复杂的行政关系的影响。这些因素纠结在一起的结果就是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做不到独立,进而也做不到中立。
立法上的原因。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的实质是保障实现律师辩护权的制度。尽管我国基本具备实现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条件,但在实践中还是有一些环节缺失切实的法律保障。比如,为了有效行使辩护权,刑事辩护律师要能够在法庭上充分地对控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对证人、鉴定人等进行面对面的质询。然而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律师和被告人有对证人、鉴定人出庭有申请权。最终决定权则取决于法庭认为是否必要。再如,现行《刑事诉讼法》对律师的会见权和阅卷权的规定较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却缺少对违反规定拒绝律师会见权和阅卷权的处罚性和救济性条款,因而在实践中刑事辩护律师的会见权和阅卷权被侵犯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价值观念上的原因。这里是指法律价值和法治建设方面的一些基本和核心的观念,如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司法公正、程序正义、审判中立、有效辩护和规则意识等。在这方面,法官群体和律师群体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或认识不足或理解偏差或意识薄弱等问题。比如有的法官可能因为迫于结案的时间压力而反复中途制止辩护律师发言而忽视了这其实是在程序上侵犯了律师的辩护权和被告人的被辩护权。也比如个别辩护律师可能因为坚信自己是在为正义而辩却忽略了自己的辩护方式可能会伤害到授辩护权予自己的被告人的利益。
执业水平和职业素养上的原因。在法官和律师群体里都普遍存在个体间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职业修养高低有别,这也必然直接影响到在工作中处理各种不同关系的方式和效果。

改善当前审辩关系的建议
针对如何改变目前这种审辩冲突的怪现象,进而达到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法学界和法律职业界提出了以下建议:
从体制上和顶层设计上依据依法治国和司法公正的理念对人民公安、人民检察和人民法院三机关进行科学的、符合法治规律的定位设计,进而真正实现审判独立和中立,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同时实行“阳光司法”,接受舆论监督。
建立完善的庭审规则,让控辩审三方都按规则行事。
将保护和保障律师权利和提高律师行业地位提到当前司法改革的重要议程上来。从立法上扩大对律师权益的保护,比如赋予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增加对律师权利救济的规定。
加强律师协会的作用,包括维护律师权益和规范惩戒律师违规行为。
加强法官和律师对彼此职业的认识和理解度,在现有各个可能的层面推动法官与律师的互动交流,包括在职业规范构建、相互规则设置、文书公开、业务培训、提示警示、任职安排、权利保障和认知认可方面进行互动。

(二)国外研究现状
我国当前出现的这种频繁的审辩冲突可以说是我国特有的。笔者在国外相关研究文献中没有发现类似的情形。相反,国外的相关研究大多集中在法官与律师各自应有的职业素养和应遵守的职业行为和道德规范方面。而在这一方面现有大多文献也更多地是针对律师职业的,针对法官职业群体的相对很少。而针对法官与律师之间的互相关系的相关研究文献就更为稀少了。仅有的一些关于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的研究也是集中在职业操守和修养方面。比如美国印第安那州的前首席法官蓝道·舍伯特(Randall T. Shepard, former Chief Justice of Indiana)在他的“法官的职业修养及法官与律师的相互关系”一文中引用大量案例介绍了法官与律师关系的微妙与复杂,强调维护法官职业在社会中公正无私的形象的重要性,并呼吁法官和律师们要共同努力把握好法官与律师合理交往及保持适当距离二者之间平衡。蓝道·舍伯特在文中提到了以下情形中法官与律师的接触或有关系都可能影响到其担任审判法官的适宜性,或者会被一方当事人用作要求其回避的依据:
法官与任何一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辩护律师或利益相关人就除行政事务性事宜外进行私下沟通或有私人关系的。
法官因为是全美律师协会会员而在协会活动中不得不与其他成员律师有所接触。有些法官认为这些接触可能会影响到他们在公众中的公正形象因而会刻意减少相关活动,甚至是退出律师协会。比如第十六任美国首席大法官威廉·伦奎斯特就出于这样的考虑而于1992年退出了律师协会。
法官与可能会在自己所在法院有业务的律师之间有某种经济或投资关系。
为法官竞选活动捐助的律师(或其他人)。当然,通常竞选法官的人应该将其在竞选活动中接受的捐助记录通过相关部门公开并供公众查看。文中所举案例中的当事人以相关人员曾为庭审法官竞选捐款为由要求法官回避的动议都没有通过。

二、范文提纲

中英刑事诉讼中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对比
一、前言 (介绍写作背景,并对范文结构进行简单说明)

二、文献综述 

三、中、英刑事诉讼中法官与律师关系的现状比较

(一)、中国刑事诉讼中法官与律师的职能、角色、权利及相互关系

(二)、英国刑事诉讼中法官与律师的职能、角色、权利及相互关系

四、中、英刑事诉讼中法官与律师关系现状的分析

(一)、中、英法官与律师制度的存在时间及其建立、发展的历史背景

(二)、中、英两国法官与律师的任职、考核及职业继续教育方面的要求

(三)、中、英两国的法律教育与法官、律师职业实践需求的契合度

(四)、中、英两国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

五、关于改善中国刑事诉讼中法官与律师关系的思考 

(一)、真正落实法官的中立裁判角色和律师的积极辩护权利

(二)、强化法官、律师的职业继续教育并加强彼此交流

(三)、改善法官、律师在执业中的“后勤保障服务”

(四)、提高中国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

六、结语


三、参考文献

[1]王国枢.刑事诉讼法(第五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2]田文昌.审判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前提[J].中国法律评论,2014(1):49-52 
[3]吕红兵.构建律师与法官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J].中国法律评论,2015(1):235-239
[4]仇墨涵.从刑事诉讼辩审冲突看法官与律师的关系[J].时代法学,2016(1):99-105
[5]顾永忠.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刑事辩护突出问题的研究[J].中国法学,2016(2):65-85
[6]陈光中.完善的辩护制度是国家民主法治发达的重要标志[J].中国法律评论,2015(2):1-4
[7]魏晓娜.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J].法学研究,2015(4):86-104
[8]熊秋红.刑事辩护制度之诉讼价值分析[J].法学研究,1997(6):117-130
[9]贺卫方.对抗制与中国法官[J].法学研究,1995(4):85-92
[10]林国定.律师的刑事辩护工作[J].法学研究,1981(5):21-23
[11]蔡杰、冯亚景.我国刑事法官庭审指挥权之探讨[J].法学研究,2006(6):113-124
[12]张弢、陈卫东.论辩护律师参加刑事诉讼的时间[J].法学研究,1990(2):43-48
[13]周国均.控、辩平衡与保障律师的诉讼权利[J].法学研究,1998(1):55-66
[14]田文昌、蒋惠岭、陈瑞华.本是同源生,相济匡公正:化解法官与律师冲突,共筑法律职业共同体[J].中国法律评论,2015(3):1-23
[15]梁语晴.论新刑事诉讼法中律师辩护制度的变化[Z].法律图书馆范文资料库.  :// .law-lib.com/lw/lw_view.asp?no=24732
.2013年9月23日
[16]游伟.控辩审关系需要重新界定[Z].中国普法网.  :// .legalinfo.gov.cn/index/content/2010-07/09/content_2192191.htm
.2010年7月9日
[17]赵黎明.控辩失衡的我国刑事辩护制度[Z].法律图书馆范文资料库.
 :// .law-lib.com/lw/lw_view.asp?no=5297 
2005年5月7日
[18]当法官遇上律师[Z].法治周末.  :// .legalweekly.cn/article_show.jsp?f_article_id=9541
2015年1月5日
[19]Randall T. Shepard. Judicial professionalism and the relations between judges and lawyers[J]. Notre Dame Journal of Law, Ethics & Public Policy, 2014, Volume 14 Issue 1


中英刑事诉讼中法官与律师关系的对比_开题报告......
上一篇:我国专利无效行政诉讼制度和经典.. 下一篇:民事诉讼质证制度缺陷与完善_开题..
点击查看关于 中英 刑事诉讼 法官 律师 关系 对比 开题 报告 的相关范文题目 【返回顶部】
精彩推荐
电气工程自动化原创范文  电子商务原创文章范文
人力资源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土木工程原创文章范文
工商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药学专业原创范文
汉语言文学专业原创范文  会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计算机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金融学原创文章范文
法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市场营销专业原创范文
信息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学前教育专业原创范文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英语专业原创范文
教育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行政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范文说明 | 网站地图 | 免费获取 | 钻石会员 | 硕士文章范文


范文同学网提供文档范文,原创文章范文,网站永久域名www.lunwentongxue.com ,lunwentongxue-范文同学网拼音首字母组合

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友投稿上传,如发现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指出,本站及时确认并删除  E-mail: 17304545@qq.com

Copyright@ 2009-2024 范文同学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