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内 容 摘 要1
关键词1
一、概述2
二、营改增对建筑业所带来的有利影响2
三、营改增对建筑业不利的影响2
(一)对建筑业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更高3
(二)给建筑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带来更大挑战3
(三)营改增还可能给建筑业带来税负的增加3
(四)对财务会计工作具有一些影响3
(五)企业资金流将接受严峻考验4
四、应对措施4
(一)收入源头方面4
(二)甲供材方面5
(三)供应商选择方面5
(四)劳务用工方面5
(五)水、电、气等能源消耗方面5
(六)营改增政策培训方面5
(七)加强专用发票的管理6
(八)调整发展思路,合理纳税筹划6
(九)加强内部管控,调整经营模式6
(十)积极筹划,做好综合应对6
(十一) 转变纳税观念,树立“一般纳税人”意识7
五、结束语7
参 考 文 献8
【内 容 摘 要】
营改增的实施给我国建筑业的经营带来很大影响,建筑业不仅要适应营改增政策,还要推进企业的正常发展。本文主要论述了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业财务管理带来的重要影响、营改增政策下建筑业要采取的应对方法。
【关键词】
营改增;建筑业;财务管理
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一、概述
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财政部、住建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也纷纷出台各项文件,确保营改增工作的顺利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对建筑业来说就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为建筑业带来税收优惠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消极作用。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会得到不同的结论,我们既要看到营改增合理的一面,又要看到其不合理的一面,这样才能积极应对。营改增是国务院关于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消除重复征税,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减轻企业的税负。利用增值税代替过去的营业税,可以有效避免重复征税,合理地完善了我国的企业纳税体制。建筑业只有充分了解营改增的内涵与本质,分析营改增对建筑业所带来的双重影响,并提前采取措施应对,才能充分利用营改增的契机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下面具体分析营改增对我国建筑业所带来的影响及营改增政策下建筑企业要采取的应对方法。
二、营改增对建筑业所带来的有利影响
营改增是我国税收改革的大势所趋,对建筑业而言,营改增所带来的好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营改增可以有效地避免建筑业的重复纳税,为建筑业起到结构性减税的作用。在过去的营业税纳税体制之下,建筑业的纳税问题较为复杂,不管是清包还是全包,都需要按照包括原材料在内的营业额纳税,属于典型的重复纳税,而采用增值税代替营业税之后,建筑企业只需要针对在本环节的增值额纳税,有效地减少了重复纳税;第二,保证企业所收发票的真实性。在营业税体制之下,从事应税劳务的建筑业结算工程款项时,开具地税机关监制并统一印刷的发票,或由地税机关代开发票,但在营改增之后,建筑业在结算工程款项时,需要开具国税局统一监制的增值税发票,并且所开具的发票必须经过服务接收方认证通过,否则就认定发票无效,有效地保证了发票的真实性;第三,有利于建筑业固定资产的更新。建筑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的企业,企业的长期发展需要先进的机械设备作为保障,在营改增之后,建筑业可以利用所购置的固定资产抵消部分增值税,有效地引导了我国建筑业的固定资产更新,提高了建筑业的工作效率,有利于新设备以及新技术在我国建筑企业的推广和应用。
三、营改增对建筑业不利的影响
营改增是一把双刃剑,虽然我国建筑业营改增的目的是有效实现建筑业的结构性减税,加快建筑业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应用,但营改增在客观上也会对建筑业带来一些新的挑战和不利影响,建筑业必须首先了解营改增所带来的不利影响,然后有针对性的采取应对措施,将营改增所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营改增给我国建筑业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具体有以几个方面:
(一)对建筑业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更高
我国部分建筑业会计从业队伍人员结构不合理,队伍老化现象严重,缺乏学习能力强的专业化的综合素质会计人才,一旦营改增在建筑业全面的推广开来,建筑业内部大部分会计业务都将面临着全面的变革,这就给建筑业会计人员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带来极大的挑战;
(二)给建筑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带来更大挑战
在单一的营业税纳税体制之下,建筑业的税收筹划相对较为简单,考虑的因素较少。但在增值税的纳税体系下,建筑业无论是原材料采购还是固定资产的购置都需要从税收筹划的角度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税收筹划工作的难度,特别是一些大型建筑业,其业务范围可能涉及到很多纳税区域,其税收筹划工作更为复杂;
(三)营改增还可能给建筑业带来税负的增加
营改增的目的是实现结构性减税,但如果建筑业操作不当,其供应商以及分包商都为小规模纳税人,所承担的增值税有限的话,营改增不仅不能为建筑业实现减税,甚至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我国建筑业的税收负担。营业税下的营业成本为价税合计数,改征增值税后,成本需要进行价税分离,一部分构成真正的成本,另一部分是进项税额,根据取得的进项税发票对销项税额进行抵扣,抵扣的数额由供应商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企业是否为一般纳税人决定,抵扣数额的多少关系着企业税负的高低,进而影响企业的营业成本。从理论上讲,只要企业在发生成本时充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是可以降低企业总体税负的。然而,实际模拟税负测算中,很多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反而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有四个: 一是地材、二三类(辅助)材料难取得专用发票。这些材料的提供者绝大多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人,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的甚至连普通发票也开具不出。而这些材料如砂石料、片石、砖瓦等在原材料成本中占比较大,一般又必须在施工所在地就近采购,供应商选择余地较小。同时由于该类材料的采购一般较为零散,供应商类型多样,难以形成统一的采购管理要求,在增值税政策下,规范该类材料采购管理将具有一定难度。二是人工成本抵扣率低或无法抵扣。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工费大约占到工程总造价的30%左右。现劳务成本发生主要是三种形式:企业员工劳务成本、劳务派遣、建筑劳务分包。首先企业员工发生的劳务成本无法抵扣;其次劳务派遣、建筑劳务分包尚未纳入“营改增”试点,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将来被纳入试点,因为其几乎没有任何进项税抵扣,增值税税额最终也要由建筑施工企业负担。三是机械租赁难以足额抵扣。四是临时拆迁、临时占地补偿款等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没有可抵扣的进项税;
(四)对财务会计工作具有一些影响
营业税与增值税运用的核算方法存有一定差别,营业税核算方式十分容易简单,增值税主要是利用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来核算税金,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以后,对应的税制衔接会有一定困难,企业会计需要将原有业务所有工作进行清算,清算包括企业所有所得税和税收方面的税费核算,这给财务工作人员提高了工作难度。所以,营改增政策的实施,给企业账务部门带来了一些考验,财务会计人员综合素质需要进一步完善;
(五)企业资金流将接受严峻考验
在建筑施工市场中,由于建筑业普遍存在滞验收、超验、欠验的情况,导致总承包方与业主之间、总分包之间实际结算工程款的时间滞后,建设方业主拖欠工程款或付款不及时。在营业税制下,企业可以通过延付供应商或分包商的方法缓解资金压力,但在增值税制下,因在办理验工结算时已经开具了发票,税收上已经确认了收入销项税额。总分包之间存在的滞验收、超验、欠验的情况,导致建筑企业不能及时取得分包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的发票。并且,由于工程计价款的滞后取得将间接导致建筑企业向材料、设备供应商延迟付款,同样不能及时取得进项税抵扣凭证。抵扣税证的取得不及时将直接影响增值税的正常抵扣,导致建筑企业提前纳税、延后抵扣,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建筑企业前期的资金压力。同时,若延付下游企业资金,将无法足额取得进项发票进行抵扣,此时间差将增加企业资金流出,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大。加之长期以来,我国建筑业管理并不规范,存在诸多问题,如工程款支付比例低,建设单位在每期验工计价时,往往扣除10-20%质量保证金、暂留金、垫资款等,有的项目更低。这些暂扣款往往要到工程竣工决算后才能支付,但增值税当期必须要缴纳,这样必将导致企业经营性现金流量支出增加,加大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甚至可能出现资金流断裂的危险。
目前,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模式大都是粗放式管理,管理水平良莠不齐,宽松的模式导致企业无法对于项目部门进行全面有效的控制管理。在营改增的大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落后的管理模式弊端开始显现,增值税较营业税有更复杂的征收管理环节、更多的纳税筹划空间,要求企业具有较高的人员素质、较强的管控能力、较高的财务管理水平,要求组织管理扁平化,商业模式创新。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健全自身的管理制度,改善自身的财务管理和风险管控水平,将成为施工企业面临的一项挑战。
四、应对措施
建筑业营改增不仅是税负的变化,还将对企业的财务管理、经营模式、市场行为等方面有巨大的影响,建筑业营改增有利于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为应对即将到来的建筑业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应该早作准备,强化对分包、供货方、工程实施细节等方面的管理,以便取得更多的可抵扣发票,降低施工企业流转税税负。下面分析施工企业为应对建筑业营改增可采取的措施:
(一)收入源头方面
营改增造成税负增加,必然导致施工企业的成本增加。如同其他材料上涨、人工费上涨等因素一样,施工企业可以通过招投标时提高报价,或签订协议时报价上浮一定的比例,以此来消化部分增加的税负,从收入源头来应对。因为营改增增加的税负,对整个建筑业来说是机会均等的,每个施工企业都面临税负增加的情况,因此报价提高并不会使其在竞价时处于不利局面;
(二)甲供材方面
对于工程施工中常见的甲供材情况,应由合同签订部门对总施工合同进行补充,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就加以规范。在合同中约定甲方提供甲供材需由甲方、总承包方和施工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并约定供应商应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总承包单位,因发票未能提供造成的税负增加由甲方承担;
(三)供应商选择方面
现在总承包方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时,一般均采用招投标的方式,根据供应商的规模、产品质量和报价等因素综合进行选择,为保证取得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招投标环节即可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供应商选择的必要条件;对于零星材料的采购,应尽量选择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
(四)劳务用工方面
应尽量选择专业的建筑劳务公司作为劳务用工的来源,因为建筑劳务公司提供劳务用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施工企业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减少农民工的使用。另外一方面,施工企业应尽可能优化施工方案,提高机械使用比例,因为营改增后,施工企业采购机械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减少人工使用,以提高施工效率;
(五)水、电、气等能源消耗方面
公司应引导项目部节约能源的消耗,避免不必要的能源消耗和浪费。甲方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直接向其要求开具水、电、气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业主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可要求其向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甲方无法开具或税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施工企业可申请直接向水、电、气等能源供应部门(如供电局)直接缴纳费用,并取得能源供应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进项税额;
(六)营改增政策培训方面
施工企业财务部应加强财务人员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增值税的申报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会计核算水平,使财务人员尽快熟悉建筑业营改增相关政策以及增值税纳税申报具体要求,并对会计核算做出相应改变,以尽快适应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另一方面,在做好营改增政策培训的同时,施工企业应提高采购等业务人员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视程度,在内部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收集、认证和保管。财务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营改增后财务情况进行模拟分析,重点分析对企业损益和现金流可能产生的影响。对企业现有管理系统中工程预结算系统、成本管理系统等进行合理的评估,为营改增的实施做好充分准备,确保试点工作开始后可以顺利、平稳过度;
(七)加强专用发票的管理
增值税实行的是凭票抵扣、以票控税的方法。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要性,建筑企业一定要加强发票管理,尽量从能开具专用发票的供货商中进货,并在业务中防止漏开、多开和少开发票的发生;
(八)调整发展思路,合理纳税筹划
在增值税税制下,建筑施工企业有了更广阔的纳税筹划空间,企业应抓住时机,调整企业发展思路,合理降低企业税负,提升企业竞争力;
(九)加强内部管控,调整经营模式
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控力度,并尽量杜绝联营、挂靠等经营模式。针对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工程项目组织模式、EPC业务模式和集中管理模式,根据营改增的要求,通过变更和完善管理模式、优化和调整业务流程解决建筑企业资质共享带来的增值税进销不匹配、集中管理带来的增值税“三流不一致等”问题。在建筑施工企业中,联营合作项目普遍存在,联营合作方大部分不是合法的正规企业,且部分合作方是自然人,若联营合作项目在采购、租赁、分包等环节不能取得足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增值税进项税额就很小,可抵扣的税款较少,缴纳的税款较多,工程实际税负有可能达到6%-11%,超过总包方的管理费率,甚至超过项目的利润率,总包方和联营合作方都将无利可取;
(十)积极筹划,做好综合应对
组织管理,增值税的征管方式要求企业组织结构扁平化,为适应营改增,建筑企业集团应结合自身特点,在充分考虑和满足市场经营开发和项目经营管理的前提下,改变企业集团多级法人、内部层层分包的组织架构及管理模式,在压缩管理层级、缩短管理层级、缩短管理链条,降低税务管控风险的同时,促进专业化分工,深化内部专业化运营管理,增强专业化能力。资质管理,在资质共享的情况下,一般均以中标单位名义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由业主开具发票;但工程项目的成本、费用等均在实际施工单位发生,这种情况将造成建筑业营改增后增值税进销不匹配,即销项税在中标单位而进项税在实际施工单位,进项税和销项税不属于同一纳税主体,从而造成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无法抵扣进项税,导致集团整体增值税税负增大。全面分析营业税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各种资质共享模式,以及在建筑业营改增后不同的资质共享模式可能带来的增值税进销项不匹配的问题及影响,提出符合增值税抵扣要求的施工生产组织模式和业务流程方案,建立和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使增值税进销项相匹配,实现进项税充分抵扣。工程项目管理,从工程项目的增值税销项管理出发,针对工程项目的承接与结算管理的要点:包括工程造价编制、业主信息管理、工程结算等方面,指导各级单位在营改增后顺应增值税相关规定,规范营改增后的业务管理;从工程项目的增值税进项管理出发,针对成本预算与考核、材料采购管理、机械设备管理、分包管理、其他成本费用管理、特殊成本项目管理等,指导企业在营改增后正确合规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成本费用的管理工作,做到进项税“应抵应抵、充分抵扣”,减少不必要的税收成本,进一步提升企业效益;针对营改增这前签订合同、在营改增时点尚未完工或虽已完成完工但尚未办理峻工决算的工程项目,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方案。修订合同范本及管理制度,适应营改增要求,对各类合同范本及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营改增后经济往来事项和内部管理工作原则统一、有据可依。增值税信息化管理,对营改增后增值税信息化体系做好筹备,明确相关信息系统的功能定位及需求,主要包括:增值税信息系统的建立;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认证抵扣及纳税申报系统的功能介绍;其他配套系统,如供应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和成本管理系统的改造等,旨在有效利用信息技术规划业务流程,通过软件系统固化业务要求,逐步实现企业精细化管理。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这项改革涉及到企业方方面面的工作,需要企业负责人、相关人员超前谋划,全面考虑,积极应对,将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范围,为企业争取最大的利润及发展空间;
(十一) 转变纳税观念,树立“一般纳税人”意识
在推行营改增后,我国建筑业需要树立“一般纳税人”意识,对企业的税收进行整体的科学测算,将企业的各项业务与税收筹划紧密结合,切实利用营改增的机会降低企业结构性税负,减少企业运营的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五、结束语
建筑业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国家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部署,这一政策的根本目标是避免重复征税,促使建筑业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对建筑业来说,营改增关系企业税务事务处理、会计成本核算等很多工作,企业一定要提前制定策略,积极应对新政策,督促会计做好财务方面管理工作,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使企业在营改增政策下不断进步。本文介绍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业所产生的影响,同时,针对上述所产生的影响而提出几点政策建议及对策,从而以消除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而进一步发展建筑业,为国家国民经济水平继续贡献力量。
参 考 文 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 号,2011.11.16.
[2]刘小勇.“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财会月刊,2014(S1).
[3]张璠. 建筑业 “营改增”试点的应对措施. 财会月刊,2013(01).
[4]戴彬.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