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概述2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含义2(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作用2
(三)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4
二、我国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4
(一)历史上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4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6
(三)新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比较6
(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模式存在的问题7
三、解决农村养老保险应采取的措施8
(一)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8
(二)建设稳定的三元投入模式9
(三)强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机制12
内 容 摘 要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我国农村的土地保障和家庭养老两种传统养老保障方式能力日渐减弱。而现行农村社会养保险制度的种种不足使之不能很好的为农民提供完善的养老保障。因此为了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探索建立一种合理的养老保障体系已经迫在眉睫。本文通过对我国农村养老形式的分析,指出了以前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存在的不足,并给出了针对性能的建议,提出了通过政府的宏观决策,三元模式的投入来保障农民的社会养老问题。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三元投入模式
对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探讨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之间保障体系的建设,完善落实覆盖城乡居住人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当前,我们国家大部分农民还游离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之外,这与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美好社会的要求不相符合。”进一步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缺失严重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作为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的公民,中国农民有权利要求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福利保障和养老权利,政府也有责任保障最基本的公平正义。如果这一难题解决不好,会引发社会的对立和冲突。[1] 中国经济已经进入“新常态”,从过去单纯追求GDP高速增长的粗放模式,转为经济结构合理配置、注重发展方式和质量上来。让全体公民享有改革的红利,过上富足的物质生活,既是政府改革的目标,也是全体人民的期望。另一方面来说,当前农村内需不振,很大原因是农民为了养老防病,即使有钱也不敢花。如果我们把农民纳入养老保险,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农民养老的后顾之忧,农民就可以大胆地把“养老钱”拿出来改善生活,农民面貌将为之一新。同时,农村内需扩大后,也可以为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促进国民经济向更好、更均衡方向发展。所以说,研究、探索适合我们国家农村养老的合理模式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概述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含义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为了保障农村劳动者年老时的基本生活,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农村经济组织、集体事业单位和各行业劳动者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劳动者在年老时按照养老保险费缴纳状况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2]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作用 由于农村人口数量庞大,经济发展较缓慢老年人生活贫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惠及民生的重大举措,使“老有所养”的目标得以进一步实现。“新农保”的积极意义是多方面的,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点: 1.有利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新农保”按照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原则,实施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缴费方法,由中央或地方政府对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贴,在农民60岁的时候可以领取至少55元的基础养老金,并按照渐进原则,逐步提高其待遇水平。尽管现阶段的保障水平较低,但相比之前的“老农保”已有很大进步,成功向社会养老迈进,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子女的经济负担,使农民养老无后顾之忧,增加其消费能力,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为其老年生活提供了保障。 2.有利于破解城乡二元的经济和社会结构 长期以来,我国实施以农业促工业,以农村支持城市的发展策略,加之城市居民有包括养老、医疗等较为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而农村居民在此方面的保障却极低或处于空缺状态的现实更加剧了我国城乡发展的二元化,城乡差距越来越大。从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角度看,1978年的收入比例为2.57∶1,此后成迅速扩大趋势,到2008年收入差距比例上升为为3.31∶1,若再考虑城镇居民的各种社会保障、福利和津贴的话,城乡差距会更大。通过对农村居民推行普惠制的养老保险和之前的“新农合”双管齐下,有助于减轻农民的生活负担,缩小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水平,也有助于将来实现城乡统一保障体系的链接,从而有益于加快农村劳动力的正常流动,扩大农民的就业渠道,增加非农收入,减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剪刀差,加快我国的城镇化进程,进而实现城乡统一发展的社会经济目标。 3.有利于扩大内需和国民经济发展
目前我国的收入分配体系很不合理,资本主要流向政府和企业,工人和农民的收入普遍偏低。2001年以来我国GDP平均以8%的速度增长,而人均收入增长却远低于经济增长,收入低的现实难以产生与产品生产相符合的国内需求。因此,我国经济的发展不得不依存于外部需求,为扩大竞争优势,往往通过降低工人工资、延长工作时间等手段,从而形成一种经济发展的恶性循环。面对2008年的金融危机,世界经济低迷、外部需求迅速下降的情况,扩大内需成为解决我国产品供应过剩问题的首要途径。我国4/5的人口生活在农村,他们的生活需求潜力是巨大的,由于他们的社会保障水平低,对未来的不确定预期(养老、医疗、教育等)较大,极大地削弱了他们的消费能力。通过新农保的这一民生政策的实施,实际上就是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水平,无疑会有助于降低他们对未来养老的担忧,增加消费,进而通过经济学中的乘数效应,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富民强国。 (三)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
国农村养老保险自改革开放以来历经传统性养老、社会养老保障和农村养老保险三个制度阶段。制度正式建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目前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已取得一定进展,但任然存在一些缺陷,如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及覆盖面积、对养老保险的管理和养老保险的保值增值等问题。 传统性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性模式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为德俾麦斯政府于1889年颁布养老保险法所创设,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纳。它是以固定的费率及生命表作为费率厘定基础的养老保险,因此此类产品不具备抵御通货膨胀的功能,所以,目前各大保险公司有一个生命表计算的费率表,不同年龄有不同的缴费标准,缴费到退休,然后开始领取;也可以选择按月或按年缴费,在缴费时就确定了未来的领取金额,预定利率一般在2%-2.4%。 社会养老保障,包括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国家养老,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作用在于保障全社会成员基本生存与生活需要,特别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的特殊需要。由国家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实现。由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安置等各项不同性质、作用和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构成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现代国家必须制定社会保障法律规范,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真正得到贯彻实施。 农村养老保险,它的主要特点是在养老保险金的筹集渠道上,集体经济承担了主要义务,资金的多少受集体经济效益的影响,来源不稳定,个人不承担缴费义务。资金来源方面是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国家财政拨款三个来源渠道。
三、我国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老农保的运行模式
《县级农村社会的基本养老保险方案》1992年实施后,全国各个地方试点了多种农村养老保险模式,称其为“老农保”,主要有四种形式。 1.政府主导的商业保险模式 国家在山东烟台等地区试点了一种由政府主要领导的商业化保险模式。这种模式由政府组织成立农村保险机构,农民个人按自身意愿缴纳养老保险,农保部门对筹集到的养老保险资金,进行管理和分配,以收定支。这种保险模式对农民参与保险的缴费多少不予以设标准和限额,多交费就多得回馈,少交费就少得回馈。 但是由于这种模式的责任主体性质模糊,农保机构既不是官办(农保机构不属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经费来源大部分是自收自支),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业保险公司。所以管理比较混乱,很多农保机构存在贪污、截留农民养老金的现象,未能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在农村造成了严重的信任危机,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2.社区集体统筹模式 近年来,我国乡镇企业兴盛的江浙地带,出现了以家庭的保障为根本基础的,以社区的保障为根本核心的,并以商业性保险为扩展的农村养老模式。这种模式的核心是由社区这一集体组织承担农村养老的主体责任,以全体社区成员为保障对象,集体统筹养老保障。社区成员公平享有养老保障福利,养老金水平基本相同,没有成员因为经济贫困或工作的企业效益差而与其它成员拉开差距。社区统筹所需要的养老金主要来源于社区所有乡镇企业的盈利,社区通过公共资金的形式反哺到农村养老保险里,使全体社区成员享有基本的保障。 集体统筹模式是建立在经费来源保障充分的基础上的,对其它农村地区来说没有借鉴意义,它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的一种保障方式。 3.政府支持模式 这是一种依据政府帮扶和有限的补助作为框架的行政支持模式。坚持“个人缴费、政府帮扶、集体补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财政补助和兜底。养老保险资金依据支出裁定收入,个人缴费基数设定上下范围,最少不得小于六十六,最多不得大于三百。然而这里的财政补助、集体补助资金并没有稳定、充足的来源,不能做到全额到账,实行的是账面“空转”,只有当支出严重失衡时,财政补助资金才会视情况分期支付到位。也未能逃脱失败的结果。 4.福利社保模式 江苏南部地区正在试行一种福利社保模式,它的特征是政府的高补贴。对于从农村转移到企业打工的人,规定必须参加城镇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府千方百计组织农民员工培训,让大部分农民能够顺利进入企业,加入到城镇企业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来。对把农业生产当作首要事务的纯农户则列入农村养老保险。坚持“个人承担、财政与集体补贴”各占一半的原则,个人承担百分之五十,财政和集体承担百分之五十,财政补助款数全额到位。养老保险资金缴费基数按照本地上一年的农民纯收入额或依据上一年城市企业员工的均额缴费工资基数的一半来定夺。在此基础上,还设立了城镇与农村两者之间养老保险相互联合的模式,鼓励农民由农村养老保险向城镇方向转移。这种模式对于经济富裕的地区是可以接受的,这类地区财政资金充裕,老百姓富足,而且纯农业人口少,所以福利社保模式可以成功。对于我国大多数以农业为首要收入事务的地带来说难以实行。[3]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 和过去在各地方实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对比,产生了一种新模式,成为新农保,新农保这个名词,它的具体解释是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下均简称为新农保)。新农保有个很大的独到之处,那就是它采取了个人缴费、政府补贴与集体补助互相联系在一起的模式,共有3种集款渠道。“尤其是中央财政向地方实施补助,而这个补助又是没有中间环扣的落实到农民的身上。笔者觉得这是继取消农业直补、农业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诸多优惠农民政策以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 [4]
(三)新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比较 1.资金来源更全面 它是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相联合的形式组成的,能够使集资结构愈加灵活的新农保制度。新农保制度对于筹资模式的运用,延续了老农保制度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的方式,并且加入了政府补贴这一项,对于可以获得养老金的参保人,政府会对其进行全数给予新农保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向中西部地区按照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的标准予以全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需要向参保人缴费进行每个人每一年30元的补贴,对于农村严重残疾的人等缴费困难成员,要代为缴纳一部分或者全额最低指标的养老保险费。 2.参保对象更广泛 在参保对象方面更具有广泛性。新农保制度针对的是年龄已满16周岁(不包括在校上学的学生)的、农村居民中还没有实行城镇的职工养老保险的这批人。与老农保相比较,在条件上和年龄段上都有所放宽。再者,就回馈的标准而言,新农保制度多设定了基础养老金这一块,对于养老金,它的待遇组成部分则是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这两方面。基础养老金为每个月五十五元,地方政府能够依据实况抬高标准。 3.账户管理更合理 新农保制度的模式与老农保的相比而言,更加推陈出新。以个人账户的形式存在是老农保的基本模式,而新农保则是采用了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方式。 (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模式存在的问题 1.缴费主题缺位 与“企业养老保险”相比,现行的“新农保”只是对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作了规定,但对另一缴费主体——集体,却没有进行硬性规定。企业养老保险是职工缴纳工资总额的8%进入个人账户,企业主缴纳职工工资的20%纳入统筹。仅此一项“新农保”就比“企业养老保险”少了一大块。这种由农民自己负担保险费的积累制模式,和社会保险义务要均衡的原质是相违背的。调查显示全世界131个国家之中,有129个国家由政府或者农场主为农民缴纳保险,政府和雇主出大头、农民出小头。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与政府资金的集体补贴的数额和投入力度密切相关,欧美日发达国家政府的大投入和集体多补贴极大地提升了农民的参保热情性。我们国家的政府和集体在这方面是缺位的,农民为全社会提供赖以生存粮食、食物和生产资料,作出了巨大贡献,国家不应对农民的养老保险熟视无睹。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低 在我国,城镇老人拥有基本的养老保障。随着国家连续多年调整企业退休员工养老金水平,生活在城市的老人依靠退休金生活相对稳定。而在农村实行的新农保其保障水平比较低,以经济强省江苏的大丰市为例,2014年新农保基础养老金为80元,个人账户从2009年新农保实行开始计算,今年达到养老保险领取年龄的老人,按照年缴费100、200、300、400、500这五个层次计算,五年总计缴纳养老金:500、1000、1500、2000、2500元。加上政府每个人每年补助30元五年补助150元,合计个人账户余额为:650、1150、1650、2150、2650元,除以120个月的基数,个人账户每月可领取5.4元,9.58元,13 .75元,17 .91元, 22 .08元。因为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维持自身运转都相当困难,更无力补助农民。所以农村老人每月最终能够领到的养老金就是上面的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之和:85.4元,89.58元,93 .75元,97 .91元, 112 .08元。最低85.4元,最高112 .08元。靠这些钱生活显然是远远不够的,许多农村老人生活贫困。 3.个人账户收益率低农保缴费不积极 2014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把年缴费标准调整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1000元这几个层次,可是广大农民大多选择最低的100元,300元来缴纳养老保险。主要原因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只能按银行利息计息,2014年银行利率水平为3.0%,只能与物价水平相近,无法做到保值增值。老百姓都会算账,政府补贴每年30元,自己每年缴费1000元,15年以后个人账户本金余额为15450元,加上利息接近19000元。而随着物价的上涨15年以后的19000元甚至顶不了现在1万元值钱,所以农民不愿向个人账户投入更多的钱。长此以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将会面临干枯的危机。因此,必须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营运制度,把分散在各个县的养老基金集中到省市一级,通过多元化的组合投资营运模式,实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合理组合和最大增值。
四、解决农村社会保险应采取的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国家保障全体农民老年基本生活的一种制度就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它是政府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仅是应对我国的人口老龄化趋势的重要举措,更是我国经济、社会结构改变的客观要求。2009年9月4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虽然对开展、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基金筹集、参保范围、经办管理等各方面的内容做出了规定,但是并没有建立起农村养老保险的针对性法规,所以地方政府在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时,难以找到相对有力的法律依据。 现在的农保部门大多都是依据1992年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时过境迁,这项法规已经远远脱离了社会实际,各地方政府也只好各自为政,确定出暂行办法,使得各地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各不相同,没有最基本的稳定性和规范性。急需在全国层面出台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来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化解当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普遍存在的执行力不够、政府承担责任不明确、养老基金各缴纳主体承担比例不清、操作不规范、管理混乱缺乏保障等问题,提升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度。 (二)建设稳定的三元投入模式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难以开展的最根本原因就是没有投入主体。过去是因为国家财政困难,没有财力解决9亿农民这一庞大群体的养老问题,农民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更没有能力独自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所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就被边缘化了。农民往往靠的是养儿防老,但实行计划生育后,农民子女大多选择进城务工,大多数老年农民就被留在了农村成为“留守老人”,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是当前农村最急需解决的事情。如何化解这一难题呢?我认为应该建立稳定的“三元投入模式”。 1.“三元投入模式”的基本含义
“三元投入模式”就是以政府财政投入、个人缴纳养老金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作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三个投入方,依靠政府部门的有力支持和监督管理,通过银行等金融部门的市场化运作实行的农村养老保险模式。“三元投入模式”明确了政府财政、个人缴纳和农地收益这三个投入主体,诠释了养老金从哪儿来的问题。 2.“三元投入模式”的投入比例 政府财政投入新农合方面。2009年,中央财政向中西部地区按照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给予每个人每月55元的全额补助,向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向参保人缴费每个人每年给予不低于30元的补助。在第一批试点全部实施后,中央财政于2009-2010年度增加了约100亿元的支出,地方财政增加了约43亿元的支出。部分地方在中央明确定下的底线标准基础上,通过提升基础养老金水平或者增加缴费补助等一系列方式主动增加地方财政投入。截至9月底,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一共有新农合补助资金627元落实到位,占新农合筹资总额约76.4%。[5]从这份报告可以看出政府财政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上的投入真的不多,主要原因就是没有哪条法律规定,政府应该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入多少钱,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多少比列。所以政府可以投的多,也可以投的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无法向政府问责。因此,笔者建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对政府投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比列应该仿照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为个人缴纳额的两倍,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20% ,并随着物价与工资水平的上升同步增长。 个人缴纳养老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农民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很少,2009年试点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的、未参加城镇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保险。缴费方式: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构成。政府补贴:每人每年补贴30元。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的、未享受城镇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取得养老金。缴费的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至500元5个层次;覆盖范围:截至2011年底,中国合计3.58亿人参加了新农保。[6]从这份报道可以看出,农民并不是不愿意多缴社会养老保险金,而是政府规定的缴费标准低,补贴微薄,难以筹集足量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所以,要想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应该将农民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的缴费标准提高到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10%,同时也应随着物价和工资水平的上升同步增长。 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收益并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给与农民应有的财产权,农民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土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土地的价值也越来越高,用好农村土地承包权对于解决农民养老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2014年开始试点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产所有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市提供了非常好的保障。政府可以下放审批,让银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储”业务,年老的农民如果不能从事生产,可以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书“存放”到银行,然后再由银行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市场上进行招拍挂,得到的收益再按月发给农民。如果农民过世了,或者不愿意存银行了,到期后还可以再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回来,这样就解决了农民无法将未来的土地收益变为养老保障的问题。估计这部分收益可占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70%,同时国家要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提高农业补贴,稳步提升农产品价格,让拿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场主、专业大户“真金白银”地赚到钱,这样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市场上就会不断增值,农民的承包经营权收益也会不断增加,推动农民养老金水平日益提高。 3.“三元投入模式”的运行方法 数据显示,2012年经调整后的企业退休员工月人均养老金可达到1721元。[7]一位参加新农保的农民要想达到与企业退休人员相近的养老金水平,那养老基金中政府财政投入、个人缴纳养老金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总和应该为:人均寿命139个月*月人均养老金1721元 =239219元。 政府财政人均投入约为239219元*20%=47843.8元,人年均投入为47843.8元/11.58年=4130.4元。农村老年人口约为13164万人,各级政府每年投入新农保基金总额约为:4130.4元*13164万人=5437.25亿元。这里的政府财政投入并不直接和个人年缴纳养老保险数挂钩,而是当农民达到养老保险领取年龄时,政府财政每年需要补贴给农民的养老保险补贴数额。 个人缴纳养老金总额为239219元*10%=23921.9元,人年均投入为23921.9元/养老保险最低保险年数15年=1594.79元。因为个人缴纳养老金是计息的,所以扣除利息因素每位农民一年只需缴纳约1300元,15年后就可以达到23921元的个人缴纳额,正常领取养老金了。 农地经营权收益投入方式也与个人缴纳方式不一样,它需要银行和农民个人协作,首先由农民把承包经营权“存”到银行,银行再把承包经营权挂到政府组织的土地交易市场进行拍卖,土地承包经营权拍卖后的收入再纳入农民的养老保险基金里。中国国土地面积有144亿亩,这其中有耕地约20亿亩,大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3.9%,林地有18.7亿亩,占12.98%。由于近些年房地产开发和工业用地的侵占,耕地面积大为减少,现在人均耕地约为1.43亩,人均林地1.37亩。[8]2014年我国城镇化率为55%,生活在农村的农民6.12亿,所以农民的人均耕地为19.448亿亩/6.12亿人=3.17亩,林地为18.63亿亩/6.12亿人=3.04亩。另外,据财经报道2014年我国农民工总量为2.69亿人比2013年增501万,加上农村学生6600万人,不在农村务农的农民已经达到2.69亿+0.66亿=3.36亿,农村纯农户只有6.12亿-3.36亿=2.76亿人。计算到纯农户人均拥有耕地面积为19.448亿亩/2.76亿人=7.04亩,林地为18.63亿亩/2.76亿人=6.75亩。以江苏苏北农村盐城为例,农村承包地平均租金约为1000元每亩,7.04亩就有近7000元的收益,如果进行土地平整和高效农业设施投入,每亩承包地的租金将会更多,那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剩余的70%资金就可以迎刃而解。
(三)强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机制
1.做实个人账户
对于已到领取年龄的农民,可以采取一次性缴清个人账户的方式做足个人账户余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贫困农民如果无力缴纳个人账户余额,可由银行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或农村房产所有权为抵押,先行贷款缴纳个人账户余额,然后在享受养老待遇时,留足生活所需养老金,再分月扣除贷款。
2.保证政府财政投入的稳定
为了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能有序运行,首先要在全国人大上立法保证政府的投入不打折。只有政府财政投入的稳定增长,才能保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米可炊”。
3.做好新农保保障人群的加减法
政府财政毕竟有限不可能想要多少就有多少,如果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上要求过多,超过政府的能力那也不可能获得批准。所以要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总额这个分子变化不大大情况下,尽力减少保障人数总额这个分母,更明确一点就是各级政府要大力转移农村劳动力,并且做好各类农民工的社保服务工作。让转移出去的农民工享受企业养老保险保障,让纯农业人口越来越少,这样经过10到20年后,我们要供养的农民就会变成几千万,那样他们就可以和所有公民一样享有平等的养老权,获得更优越的养老待遇。
4.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广大农民的血汗钱、养老钱,政府一定要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核算、审计和监督,规范业务流程,把好审核关,切实防范基金风险。其次,应该与银行合作,让银行开展养老保险基金的存储、计发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权”市场化的代办业务,精简业务流程,使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民能很方便地存取养老金。最后,要建设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强的养老保险工作队伍,对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统一考核,持证上岗,扎实做好保险工作人员的专业化,这样才能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广大农村顺利开展。
参 考 文 献[1]李木子.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J].辽宁经济,2013,(2):26-27[2]章亮明,钟刚.社会保障法[J].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1[3]周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选择研究[J].学术交流 ,2014(09)[4]白天亮.新农保试点“十一”前启动[J].人民日报,2016:8-5(3)[5]顾瑞珍,卫敏丽.我国农村社保财政投入大幅度增加[M].农村社保,2016:(2)[6]赵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统一 财政投入是大难[M].京华时报,2014:2-8(2) [7]徐博,郭晋晖.国务院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企业养老金九年人均涨1.7倍.劳动保障世界[J],2013,(2)[8]王琼杰.中国国土资源公报[J].国土资源,2014,(5):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