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
二、税收优惠政策的原则
三、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
四、西部与发达地区相比,税收优惠政策存在不少事实上的不平等,具体表现在;
五、完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思考。
内 容 摘 要
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经济运行,扶持和鼓励企业发展而采取的辅助措施之一。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一个特殊调节手段,用之适度,能有效的促进国家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反之则会起消极作用,甚至削弱国家宏观调控能力,给经济带来不良影响。因此我对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原则、问题以及建议等进行如下探讨。
关于税收优惠政策的探讨
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经济运行,扶持和鼓励企业发展而采取的辅助措施之一。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一个特殊调节手段,用之适度,能有效的促进国家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反之则会起消极作用,甚至削弱国家宏观调控能力,给经济带来不良影响。因此我对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原则、问题以及建议等进行如下探讨。
一、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水平还比较低,地区间的发展还不平衡,适度地运用税收优惠,对加速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
1.有利于全方位开放。税收优惠是赋予纳税人(包括国外纳税人)承担低于应纳税负的优惠权利,为投资者减轻税收负担,以获得更多的投资收益。因此,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把税收优惠作为吸引外资,引导投资方向,开发高新产业的重要手段。我国的全方位开发是大体分三步发开的。第一步,从1979年开始在沿海设置经济开发特区:第二步,在经济特区取得初步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1984年进一步开放了14个沿海港口城市;第三步,我国陆续宣布沿边地区、长江沿岸城市、内陆中心城市对外开放。这些开放,中央都实行了特殊灵活的政策和减免进出口关税等特殊优惠政策,对外商来华出事经济、贸易活动有吸引力,引进了大量的外资,发展了生产,繁荣了经济,事实证明税收政策功不可没。
2.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产业结构是指国民经济中各产业部门以及他们内部的结构和相互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的改善,都要求建立合理的产业结构,主要标志是:一是充分利用资源;二是各产业部门相互协调;三是能够提供社会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四是能够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国家围绕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工业是国民经济 的主导,适度运用税收优惠,如农副产品的税收优惠以及化肥、农药、种子、种苗等的税收优惠,对稳定人民生活,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工农业生产的稳定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3.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我国地域辽阔,情况各异,基础不一地区间、行业间的发展步平衡。中央制定的中西部发展战略,长江经济带建设规划等,是解决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重大举措,在实施这些战略和规划中,适度的应用税收优惠是十分必要的。国家为了解决行业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随乡镇企业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有效的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使乡镇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居“半壁江山”国家对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整顿,实行税利分流并辅之适度 的税收优惠,使国家与企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逐步趋于科学化、规范化,并保持相对稳定。促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商品经营者和生产者。在中央于地方实行分税制的财政收入分配方式,有利于调动中央于地方的两个积极性。总之,党的十一三中全会以来,国家一方面实施税制改革;一方面铺之以适度的税收优惠,有效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增强。
二、税收优惠政策的原则
税收优惠是税法的原则性和必要性相结合的体现,税收优惠:是国家为了吸收投资、调整产业结构和减轻部份人的税收负担,比如现在的减轻农民负担。为了考虑税收优惠有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公平的竞争,比如我们对外商企业所给的所得税优惠就有可能带来不公平的竞争。外商企业就有可能利用所得的优惠资金加大广告宣传力度从而加强与内资企业的竞争。但是我们也要从全局来看这个问题,外资企业他不只是能创造外汇收入还带动我国产业发展和提供就业岗位;再如现在对农民的税收优惠那可是得民心的一件大好事,不但可以让农民富起来还会带动农民种粮的极积性,保障了我国十几亿人口吃饭的问题。所以我们在使用税收优惠时要有一定的策略,这样就可以扬长避短了。对此我们就税收优惠的使用进行分析,在使用税收优惠时应当注意以下原则:
1.谨慎原则。税收优惠在具体执行中是以减税或免税的形式来体现的。因此,无论是补救性减免、困难性减免、照顾性减免、激励性减免,都必须坚持谨慎的原则,范围上不宜过大;税种上不宜过广。要防止不法纳税人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偷桃税款。所以在使用时一定要谨慎。
2.统一的原则。税收优惠是国家税法重要的组成部分,税收优惠与税收征管是一个不可分割的主体。因此,必须坚持统一的原则,即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的权限必须集中在中央,不得政出多门,各行其是,乱开减免税的口子。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如果这一优惠政策不加以统一而由各级政府自行制定,那我们的财政收入将得不到保证、我们的税法将不再有他的威严性了。
3.效益的原则。税收优惠是国家扶贫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必须坚持效益的原则。国家对那些资源丰富、潜力较大、经济效益好、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地区和行业,在短时期内通过税收优惠的扶持之后,使之能更好地发挥经济效益,促进宏观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税收优惠也是国家对优惠的行业或地区的一种投入,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对该地区的一种财政扶持,另一方面也是创造一个新的税源和新的财政收入点。所以,税收优惠不能只看到现在少收了税,还应看到对将来财政收入的影响。
4.财政的原则。财政的原则就是在执行税收优惠是有一定的财政目的的。它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对老少边穷的地区进行税收优惠的目的是对该地区的一种财政扶持和一种投资,这对于国家财政来说是一种收入而不是支出。另一方面这些地区的起点低企业难以在短时间内发展起来,所以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税收优惠政策使这些企业有自己的发展时间,也为这些地区的财政收入寻找新的增长点。
三、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在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1.税收的优惠取向不尽合理,例如国家对经营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质的税收减免规定,本意是支持农业生产的发展,让农民再购买时直接得到实惠,而实际情况时,少数地方的专营部门变成了垄断部门,一方面时农民再购买这些农用物资质时,支付的价格往往高于经营者购进价一大截,有时还花高价购伪劣物资;另一方面是经营者再获得高额利润的情况下,还有享受国家的优惠照顾,取向不尽合理。又如国家对国家食品经营者采购销售生猪的增值税实施先征后退以及校办企业的部分项目增值税施行先征后退政策,在市场和价格相同的情况下,不利于公平竞争,让税部分有时甚至进入了承包者的私人腰包。
2.税收优惠政策不够统一。从形式上看,我国税收法规的制定全集中再中央,税收优惠的制定也大都集中在中央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但实际执行过程中,税收优惠政策不够统一,有政出多们的现象,也有变相税收优惠的现象。例如国家规定外资企业在我国生产初期给一定期限的所得税照顾,有的地方就可以扩大为外省、外县的企业在本地投资比例的照顾执行,甚至优惠的时限更长。又如国家对酒类企业除依法计征增值税外,还要依法按产量(吨)计征消费税。有的地方认为税负太重,部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就采取“依法计提,定额征税”的变相减免税对策。这些税收优惠的“土政策”严重削弱了税收的刚性。
3.税收优惠管理偏松。一是执行偏松,少数地方好税务部门没有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对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管理普遍偏松,甚至个别税务干部对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放任自流,成了税收管理的盲区;二是检查不严,少数地区在执行税收优惠中,对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的合法身份,以及范围、项目、时限等审查不严,三是假企业也享受税收优惠和出口退税中 的不法现象时有发生;四是效益差国家实行税收优惠的目的,无疑是通过税收优惠的照顾让企业逐步克服困难,从而获取效益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贡献。由于少数税务部门对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的税收的减免情况、计提情况、使用情况效益情况等追综调查监督较差,使少数纳税人依靠税收优惠过日子,越照顾越困难。
四.西部与发达地区相比,税收优惠政策存在不少事实上的不平等,具体表现在;
1.新税制的基本原则是体现公平税负、实现公平竞争。因诸多因素的制约,东西部地区的发展起点始终是不平衡的,区别和差别是客观存在的,而现行税率设计上,东西部地区均实行通用税率形成事实上的不公平和不平等的竞争,使西部地区的税收负担超出了其经济承受能力。
2.实行分税制财政体系后,国家不仅要分享75%的增值税,还拿走全部消费税收入,严重影响了西部地区的地方财力。加之1988年起国家取消对西部8省区定额财政补贴年递增10%的措施,使近几年中央给西部地财政补贴的含量下降了50%左右,西部各省区的财政收入随之减弱,而每年的刚性支出却迅速增长,以至入不敷出,难以为继的地步。
3.由于税收优惠和税收管理过于集中,使西部地区的税务部门对某些产业、行业和产品缺少应有的税收减免或税收优惠权限,无法利用税收杠杆进行有效的调节。加之近几年的税收任务年年增加,地方各级政府为了保“吃饭”层层给税务部门追加超收指标,使西部地区的企业不但很少享受税收优惠的照顾,反而使税收负担越来越重。欠税越来越多,发展后劲越来越弱。
4.实现税收优惠政策还忽视了产业的倾向。当前,西部地区迫切需要发展的使能源、交通、原材料等基础产业,而税收优惠政策对此的适实用性、灵活性、严重性和倾斜度不够致使西部地区产业失衡的矛盾不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鼓励了建设周期短、获利高、风险低、质量差的加工业发展,造成短缺与积压并存的恶果,弱化了税收杠杆对资源配置的调节功能,使西部的“瓶颈”现象难以缓解。
5.现行的税收优惠手段也比较单一,往往只在税率、减免期限等方面上做作文章,而对加速折旧、费用抵扣等间接优惠方法使用较少。
五、完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思考。
1.税收优惠应体现对西部地区的倾斜。应根据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的精神,结合国家对中西部地区发展的思路和经济发展的长远目标,制定一些“西部资源型”和扶贫的政策倾斜措施,还可以比照东部沿海地区的办法,由国家制定《西部地区资源开发税收优惠办法》,从低税负方面鼓励和吸引东部沿海地区一部分产业、产品、技术、设备,以至企业向资源丰富、能源价格较低劳动价格较低的西部地区转移,扩大东西部之间的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把互帮互助与互惠互利由机的结合起来,作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2.税收优惠应注重与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国家产业政策相结合,支持西部地区的“瓶颈”产业。对西部地区的基础工业、资源优势和新兴行业,在我国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给予于一定的税收优惠照顾,以解决投资不足和更新改造资金不足的问题适当提高企业的利润水平,提高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从而达到调整产业结构和扩大税源的目的。同时对那些能源和原料消耗高、销售市场狭窄、经济效益差的产品和行业。通过严格的税收政策和加强管理,限制其发展或迫使其调整产业结构。
3.在改革和完善税收优惠方法上,应该学习借鉴世界各国行之有效的一些税收间接优惠方式制定税收“倾斜”政策时,除采取直接税收优惠外,还应对西部地区需鼓励发展的企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和高新技术产品风险投资的弥补等方式,既允许企业实行比原产业或传统产业更快的折旧和风险损失在所得税税前列支方式,以及采取税收等方式。
六、完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税收优惠作为调节手段之一,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相适应。因此,有必要进行改革和完善。
1.实行税收优惠要与强化税收管理相结合。首先,实行税收优惠与强化税收征管不是对立,而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是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享受税收优惠的行业和企业仍然要实行严格的税收管理。要严格的依法计提、依法申报。反之,则视为违反税收管理规定,可以取消其享受税收优惠的资格。其次,对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要实行严格的税收管理,不能放任自流,严格按税收优惠的政策规定办事,不得随意扩大减免范围和延长优惠时限,减免税的计提必须准确无误。其三,要严格坚持减免税款的计提必须以企业实现的税基为计算依据的原则,即企业在优惠期间的生产越发展,效益越高,实现的税款越多,它所享受的优惠(或补贴)也就越多。反之则越少。这样可以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促进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2.严格税收优惠的跟踪监察。国家在实行税收优惠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税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作用,对税收优惠的效益进行跟踪监察。一是要严格对税收优惠管理情况的监察。对享受税收优惠的行业、范围、时限等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不得变相减免或“灵活”掌握。二是要严格对减免使用情况的监察。不能将国家的减免税用于非生产性开支或滥发奖金。三是要严格对税收优惠效益情况的监察。对那些效益差,越扶越贫的企业要及时断奶,使税收优惠的照顾用在刀刃上。
3.建立税收优惠的违章处罚制度。目前,我国对税收优惠的违章处罚制度不够健全,国家应该尽快建立税收优惠的违章处罚法规。对违反税收优惠法规,擅自扩大优惠范围,越权减免税收以及不按规定计提,使用减免税款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使税收优惠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参 考 文 献
1、教材《中国税制》,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2003年。
2、教材《西方经济学原理》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2002年。
3、文献《税收政策法规汇编》,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