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现行税收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个体工商户起征点的设置;
2、费改税的推进;
3、农副产品的抵扣问题;
4、税收法制健全问题;
(二)、税务机关内部存在的问题:
1、专管员制度的深化;
2、干部队伍素质问题;
3、信息共享平台的搭建;
4、纳税宣传力度不够;
5、纳税服务意识不到位;
二、笔者对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对现行税制中存在问题的建议;
1、代征员的设置;
2、加大费改税的步伐;
3、农产品发票的管理;
4、税务警察的设立;
(二)、对税务机关内部存在问题的建议;
1、改革专管员制度,提高税收管理员综合素质;
2、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
3 、金税工程的拓展;
4、增强纳税宣传力度;
5、提高纳税服务意识;
内 容 摘 要
笔者根据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统一税法,公平税负,规范政府分配方式,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目的入手,以自身工作经历为落脚点,客观的对现行的税收制度中和税收机关内部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分别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研究-新时期税收工作
按照税收征管改革发展的过程,一般将其分为三个大的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为建国初期至20世纪80年代初期,第二阶段为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20世纪90年代初期,第三阶段为新税制实施到现在,这一时期税收征管改革的主线就是”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的提出和完善.笔者以自身工作中的经历为落脚点,结合税收征管改革”统一税法,公平税负,规范政府分配方式,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目的,总结出现行的税收制度和税务机关内部管理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足,现就这些问题作一些浅议.
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现行税收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个体工商业户起征点的设置;
我省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按国家要求设置增值税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900-12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400-6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销售额50-60元。国家自2004年7月1日起把增值税销售货物的起征点提高为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提高为3000元。从国家主体的角度看,这一措施是造福于民,减轻了税收。但是从税务管理角度来看,也给税务管理工作者带来了难题。(1)、我国大部分公民纳税意识差,提高起征点后势必刺激部分纳税人少报销售收入,逃避纳税;(2)、在城乡结合部、边远农村,原本就只有极少数纳税户能达到起征点,但由于大部分不达起征点的纳税户都不征税,造成达起征点的纳税户以他人都不纳税我为什么要纳税为理由,拒绝申报缴纳应交纳的税款。以上两个问题在基层税务管理机关很普遍,税收管理员由于管理业户众多,根本抽不出时间月月逐户跟踪调查其营业收入,核定税金。再加上我国公民纳税意识淡薄,税收法制不够健全,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使农村板块的纳税户大部分认为做点小生意只要有工商营业执照就行了,跟本连税务机关的存在都忽视了,更谈不上纳税。
费改税的推进;
费改税问题矛盾相当尖锐,目前由于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和改善,过去的奢侈消费品汽车正逐渐走进千家万户,养路费等交通和车辆收费,一般是按吨位和应运收入两种计费方法收取的,实际上变成了一种定额费,难以体现“多用路者多负担,少用路者少负担”的原则。城市交通拥堵,部分原因就是由于收费站过多造成的;当前,我国公路规费的征收面临费源逐步萎缩、征收强制性不够、政策相对滞后、车主逃避缴费日趋严重的问题。在前期工作中,车辆购置费改车辆购置税已实现平稳过渡,公路规费改为开征燃油税也应进快实施。
农副产的抵扣问题;
购进免税农产品各国都允许扣除其中所含的税款。这是因为对农民征收增值税很困难,大多数国家对农民都不征增值税,但由于农民的生产要耗用农药、化肥、种子、塑料薄膜等,这些投入品中包含了税收。如果购进免税农产品的税收不予抵扣,农产品的流通和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纺产品的生产就会存在较为严重的重复征税因素。所以税法规定对不征收增值税的农产品,尽管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允许按规定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抵扣。且经国务院批准,从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从国家的政策上看是对农业生产者的支持,准予企业抵扣进项税额也是对企业的支持。但是在现实工作中却存在诸多问题:(1)、销售农产品的并不一定就是农民,存在中间收购批发商,这些就不能称之为农业生产者销售农产品,就不能对其产生的进项税额予以抵扣;而对于农业生产者的身份又是由税务机关提供举证责任,这就给税收管理员提出了难题。(2)、农产品收购发票是由经营者自己在收购环节填开,具有较大的随意性;而有些企业利用收购发票自开自抵的便利,虚开、高开、乱开的现象较为严重,导致税款的大量流失。用农产品收购发票偷漏税款以粮食企业和煤炭企业尤为严重。
4.税收法制健全问题:
税收立法层次低,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低,一般情况下,不作为税收司法的直接依据,只具有参考作用,从客观上削弱了税法的连续性和权威性,且程序过于烦琐,易导致税务机关被动。税收执法力度不够,税法在纳税人心中没有威慑力。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1)、税法刚性不够,纳税人纳税意识淡泊,税法宣传不够,致使部分纳税人认为纳不纳税无所谓,税务机关奈何不了他,导致暴力抗税事件的发生;(2)、人治大于法治,地方政府干预过多,丧失税法权威性;(3)、执法力度严重不足,程序过于繁琐,不具备独立的执法权。
(二)、税务机关内部存在的问题:
1、专管员制度的深化;
税收专管员制度是适应计划经济管理要求的一种全职能、粗放型的管理制度,以实现“照章纳税”为目标,实行“一人进厂、各税统管”,集“征、管、查”于一身的征管模式与当时的经济体制是基本上是相互适应的。且在税收专管员时代,税收法制体系尚不健全,难以对税收专管员的权力使用进行有效规范。而现行的税收管理员制度与旧的税收管理员制度相比既有共同点又有本质区别。其区别在于:(1)、过去的专管员制度是“一人进厂、各税统管、集征、管、查一身”权力不受制约;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形成了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商等不同经济成分在市场竞争中共同发展的局面,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利益冲突日渐凸现,对税收工作及税收管理员自身素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行的税收管理员,不但要依法应收尽收,而且要依照法定程序征税,不但要自觉约束自身的行政行为,而且要通过自身的行政星期为体现税法公平与公正;(2)、所处的法制环境不同。税收专管员时代,法制不健全,不能对专管员的权力进行有限的控制。而随着2001《税收征管法》的颁布实施,形成了防止税收管理员权力滥用从而重稻税收专管员覆辙的法律屏障。在法制筐架下,实行了征、管、查三分离的分权制约执法模式,为建立对税收管理员权力进行有效监督的长效机智奠定了基础。(3)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之前,传统的专管员只能靠手工作业,信息不能共享,管理效率和质量较差。同时,信息平台的共享,也为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监督和管理、强化对纳税人的管理和服务提供了充分条件。(4)职权范围也发生了变化;
2、干部队伍素质问题;
以我省国税队伍人员状况而言,研究生占0.5%,本科生35.6%,大专生63.4%,中专生0.5%,其中80%以上学历为函授。面对日益发展的社会趋势,在现代化信息社会中知识的更新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刻缓的课题。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将原有的部分大、中专税务学校改为了不对外招生的成人干部培训基地,同时也针对各税种开展了一系列的业务知识更新培训,但仍然是杯水车薪。为什么每年办了那么多培训班,干部队伍人员素质却始终没有什么较大的提高。我个人认为存在:(1)、部分干部不求上进,得过且过,从内心根源上就没有要提高自身素质的想法;(2)、各单位对培训不够重视,对参加培训的人员的安排不合理;往往想去的人去不了,去了的人又不满意。(3)、虽然每年都在进行各种各样的业务、执法全员基础等考试,但考试总是区于形式走过场,有的中层干部连全员基础考试都无法完成,管理员就…..(4)执法观念和意识不强,缺乏责任感,违法、违纪想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公正执法形象。(5)、目前的干部队伍素质很难适应信息化的要求,一些干部虽然通过了函授等方式在学历上有提高,但学历的含金量值得怀疑。(6)、微机、法律、英语人才缺乏,对于精通法律、微机、税收知识和财务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更始少之又少。
3、信息共享平台的搭建;
在旧的征管模式时期,税收管理员主要靠手工作业,管理质量和效率相对低下,信息也不能共享。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信息化时代,新的征管模式要求也是要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绝大多数税收执法业务都纳入了CTAIS系统管理,使全国税务系统信息有了共享的平台,由从前的人工操作、程控信息的交换、到现在的CTAIS平台,是个质的飞跃。但于西方国家相比,我们仅仅是才学会行走的婴儿刚刚迈出的第一步。现行的CTAIS系统虽然已经全国联网,但仅仅是国税机关内部而已,只是对内部管理和执法程序规范的制约和监督;只是把税收管理员从繁琐的手工操作中解脱出来,并未真正实现信息平台的意义。在未来的工作中,要实现工商、税务、银行三家的联网和信息交换,才能真正实现信息平台的意义。
4、纳税宣传力度不够;
我国公民纳税意识普遍淡泊,而税法宣传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相互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所以大力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刻不容缓,当前我国的税收宣传形式单一,仅仅是每年4月1日当天在街头设宣传点,和少量税务报刊、杂志的发行。
5、纳税服务意识不到位;
在工作中,相当一部分税务干部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总觉得是执法人员,高高在上,对纳税人冷漠淡泊、甚至故意刁难纳税人,严重损害了税务机关的执法形象.
二、笔者对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对现行税制中存在问题的建议;
1、代征员的设置;
对于个体工商业户起征点的设立,笔者认为应当因地制宜,深入调查,根据实际情况订税,但是现实中管理员所辖业户众多,根本穷于应付.因此建议恢复以往的代征员制度,在偏远的区乡都设立代征员,既方便了纳税人又减轻了管理员的工作负担,同时也对业户的经营情况有了详细的了解和记录.对新增业户和业户停、歇业的情况的发生也有了及时的了解和处理,极大可能的减少了漏征漏管户.
2、加大费改税的步伐;
我国长期存在乱摊派征收各种费用的问题,作为试点,车辆购置费改为征收车辆购置税的工作已基本全面到位.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等奢侈品正逐渐走入千家万户,,公路规费改征燃油税也已迫在眉梢,燃油税的开征体现了”多用路多负担,少用路少负担”的原则,既缓解了我国公路规费的征收面临的萎缩问题,也大大减轻了公民使用车辆的负担.
3、农产品发票的管理;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购进免税农产品各国都允许扣除其中所含的税款,这是因为对农民征收增值税很困难,大多数国家对农民都不征收增值税,但由于农民的生产要耗用农药、化肥、种子等,这些投入中包含了税收.如果购进免税农产品的税收不予抵扣,农产品的流通和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纺产品的生产就会存在教为严重的重复征税因素.所以税法规定对不征收增值税的农产品,尽管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允许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但是现实中对于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却难以管理.鉴于工作中所发现的诸多问题,笔者有两点看法:(1)、建议逐步取消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全部都采用增值税专用发票;(2) 、加大对农产品开具者的管理,将全部发票收回税务机关代开或者管理员到企业现场开具,以便确认农产品发票开具数量、金额的真实性,以及对对方是否农业生产者身份的鉴定.
4、税务警察的设立;
我国目前的税收法律体系很不完整,税务机关执法力度不够,税法没有威慑力.建立健全税收法制是必然的.推进税收法制必须完善税收执法程序和执法体系,这是对税务行政权利的内部监督;当然仅仅有对税务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和控制是不够的.我国公民纳税意识薄弱,偷、逃、骗税问题严重.,且在我国税收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以罚代刑”现象,造成税收犯罪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处,致使偷税现象蔓延,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依法纳税公民的利益.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应该严肃税收司法,加大惩治税收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建立专业化的税收司法队伍.如设立税务警察及专门的税务法院.有了专门的税务警察,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才有了威慑力和相关的执法权,也更有利于税务检查更彻底更全面.同时也提高了税务机关在日常工作中的执法力度,杜绝了暴力抗税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在依法治税、严格执法的过程中既维护了税法的尊严也保证了执法人员的安全.
(二)、税务机关内部存在的问题:
1、改革专管员制度,提高税收管理员综合素质;
(1) 、税收管理员应具备的政治素质:爱党、爱国、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规范执法、诚心服务、廉洁奉公;
(2) 、税收管理员应具备的基本业务素质:掌握税收基础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基础和与税收相关的各类法律基础知识,并能将其运用于工作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精通会计原理、具备纳税评估的基本技能、掌握税收日常检查、调查的一般方法,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3) 、具备”依法征税、公正执法”的能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A、税收管理员要严格依照规定,依法行使管理权限,作到既不越权又能将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处理好;
B、税收管理员在纳税人日常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方式和时限进行,不能违背程序,更不能颠倒法定的方式和步骤;
2、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
我省干部队伍素质不高,且文化水平含金量值得怀疑.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 目前应该强化管理机制,大力开展岗位轮换机制、管理末位淘汰机制,纠正干部职工得过且过、不求上进的思想作风。转变观念,转型为学习性机关,大力提倡政治思想觉悟、业务能力、工作能力、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文化修养,有针对性的根据人才的需要和业务量的增加举办各类型培训班和业务知识更新班,强化培训内容和培训期间的管理,作到培训一个合格一个,不合格的待岗学习,再不合格的就清除出税收队伍;同时加大各方面短缺人才的引进,以及特殊专业人才的培训。
3 、金税工程的拓展;
面对网络的发展,计算机的普及,信息的时代, 税收改革工作的主线中提出了要以计算机为依托的要求;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任务就是要搞好金税工程三期建设.具体分4个方面:
、抓紧做好标准体系和应用平台建设,在现有网络基础上拓展、升级,配合总局搞好省以下网络建设;
、突出抓好征收管理系统建设,在优化征管业务流程的基础上,通过整合、优化、拓展提升后,实现跌代升级,供国、地税局统一使用;
、推进外部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建设为纳税人服务子系统,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增强税收执法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
、强化信息管理和运用,统一数据口径,确保数据在各个环节的一致性,避免数据指标体系相互冲突.
增强纳税宣传力度;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薄弱,而税法宣传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沟通的桥梁,所以加强对公民的水法宣传刻不容缓;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税收管理员应当走上街头,在日常的管理、核查工作中,主动与纳税人沟通,了解纳税人现状,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
(2)、要积极开展送税法到企业、市场、农村,有重点、有针对性、分对象的把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定送达企业、农村,使广大公民能够了解、掌握、遵从税收法律法规,能够从税收优惠政策中得到实惠;
(3)深入纳税人,介绍纳税服务网站的网址、功能、作用,让纳税人掌握浏览网站的基本常识以及操作方法,介绍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作用和使用方法,让纳税人能够通过拨打12366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4)、税收管理员可以在基层税务机关的统一组织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纳税人会议,向纳税人介绍税制变动、政策变动、机构改革等方面的动态。
(5)、对涉及面较广、需特别明确的事项,税收管理员可以通过印发明白纸的形式进行宣传。
(6)、在新闻媒介和网络中大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要使纳税人了解和明白自己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5、提高纳税服务意识;
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援救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当前,在大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提高公民纳税意识,规范纳税执法程序和手段的同时,税务机关正在由执法机关向服务型机关转变。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税务机关作为税收执法机关,其职责既包括依法执法,也包括依法提供纳税服务;既要严格执法又要优化服务.
总之, 每一次税收征管改革的发生,一般都表现为开始是自发的,后来是自觉的,随着对改革规律认识的深化,这种改革的主观能动性会越来越强.在加强税制改革的基础上,税收管理员要不断提升综合业务素质,税务机关也必须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公开办税事务,规范办税流程,才能够促使纳税人了解和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增强依法纳税的观念,树立诚信纳税意识,真正体现税务机关依法诚信征税,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
参考文献:
1、国税公务员读本.,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编,2000年1月
2、王东山,<对税收征管改革的回顾与认识>,<税务研究>,第215期
3、张斌 樊丽明,<税收法治的内涵与目标>,<税务研究>第2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