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范文同学网


自动化 模具 机械 电子 通信 动画 英语范文 工程管理 金融范文 旅游管理 工业工程 生物工程 给排水范文 西门子PLC 历史学 三菱PLC
单片机 财务 会计 法律 行政 物理 物流范文 电子商务 制药工程 包装工程 土木工程 材料科学 汉语言范文 欧姆龙PLC 电压表 松下PLC
计算机 化工 数电 工商 食品 德语 国贸范文 人力资源 教育管理 交通工程 市场营销 印刷工程 机电一体化 数控范文 变电站 文化产业

  • 网站首页|
  • 文档范文|
  • 人工降重|
  • 职称文章发表|
  • 合作期刊|
  • 范文下载|
  • 计算机范文|
  • 外文翻译|
  • 免费范文|
  • 原创范文|
  • 开题报告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范文同学网 -> 免费范文 -> 法律范文 -> 试论我国的违宪司法审查制度(一)
法律专业文章范文| 护理学文档范文| 动画专业范文| 新闻专业范文| 环境工程| 艺术设计| 社会工作| 环境艺术设计| 城市规划| 法律文档范文| 文章范文下载| 社会学文档范文|
信息计算科学范文| 计算机文章范文| 法律范文下载| 环境科学范文| 医学范文| 报告总结| 食品范文| 社科文学范文| 政治范文| 医药医学范文| 范文格式范文| 建筑学文档范文|
·电气自动化原创文章范文 ·学前教育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国际经济贸易原创文章范文 ·药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英语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公共事业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金融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广播电视编导原创文章范文 ·电子商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法律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工商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汉语言文学原创文章范文
·人力资源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摄影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心理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教育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市场营销原创文章范文 ·计算机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物流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小学教育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行政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土木工程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财务会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原创范文
·新闻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眼视光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播音与主持原创文章范文 ·广告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表演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动画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视觉传达设计原创文章范文 ·数控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录音艺术原创文章范文 ·光机电应用技术原创范文 ·机电一体化原创文章范文 ·印刷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动漫设计与制作原创范文 ·软件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书法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应用电子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原创范文 ·机械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酒店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旅游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体育教育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通信工程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护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原创文档范文点击进入 → 法律法学专业原创文档范文   现成文档范文点击进入 → 法律法学专业文档范文

试论我国的违宪司法审查制度(一)

本文ID:LW65591 ¥
【摘要】:本文从违宪审查、司法审查的概念出发,界定了违宪司法审查的概念。在对比违宪审查的几种主要模式,分析了中国现行违宪审查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后,认为必须从我国现行制度体系出发,根据现实需要,将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入口,首先建立违宪司法审查制度。【关键词】:违宪审查 司法审查 违宪司..

【摘要】:本文从违宪审查、司法审查的概念出发,界定了违宪司法审查的概念。在对比违宪审查的几种主要模式,分析了中国现行违宪审查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后,认为必须从我国现行制度体系出发,根据现实需要,将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入口,首先建立违宪司法审查制度。

    【关键词】:违宪审查 司法审查 违宪司法审查

    【正文】:

    宪法集中表现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和利益,确认、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法。我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因此,宪法是一个国家所有法律行为的根本准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宪法权威是就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宪法的地位和作用而言的,其内容包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的根本行为准则等方面”(注1)。为了保障宪法的最高效力,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维持既定的良好法律秩序,必须对各种权力(权利)的行使进行控制或审查,这就是违宪审查。从世界范围来看,有些国家建立了符合本国国情的违宪审查机制,有些国家通过借鉴的方式也确立了本国违宪审查制度,而我国目前虽然有违宪审查的相关规定,但实际上尚未有机构行使违宪审查权,从而导致我国《宪法》权威性受到损害。因此,必须对我国现行规定进行补充完善,尽快建立违宪审查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发挥宪法的功能。

     一、违宪司法审查的概念

     (一)违宪审查的概念

     什么是违宪审查,学界有不同的表述方式。有的学者认为“违宪审查是由特定国家机关对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乎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及宪法条文所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审查和处罚”(注2);有的学者认为“违宪审查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程序和方式对宪法行为是否违反宪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的制度”(注3);有的学者认为“违宪审查,是对违宪现象和违宪问题的审查,是一项专门的宪法制度,它的最基本价值功能是通过对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行为或者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的合宪性审查,宣告违宪的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行为或者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无效,以此实现保障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和正确地适用宪法的制度目标”(注4)。一般来说,违宪审查是指具有违宪审查权的特定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立法机关制定法律规范的行为或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的行为是否违反宪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为。

     违宪审查机关主要指按照宪法的规定,具体行使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从世界范围来看,违宪审查机关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立法机关,二是普通法院,三是宪法法院,四是宪法委员会。关于那些主体可以成为违宪主体,综合学界的观点,主要包括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领导人、公民个人等。有的学者认为“违宪是指国家的法律、命令、行政措施和法规以及国家机关或者公民的行为与宪法的原则与内容相抵触”(注5),有的学者认为“所谓违宪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所制定的各种行为规范以及它们所实施的公务上的行为和上述机关、团体组织的领导人在履行职务中违反了宪法的规定”(注6)。在2001年的“齐玉苓诉陈晓琪侵权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认定齐玉苓的受教育权受到了侵害,而“受教育权属于民法理论难以包容的权利,明显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所以有的学者认为此案认定了公民个人的违宪主体资格。

     (二)司法审查的概念

     学界使用司法审查的概念较为繁杂,而且在不同的领域有着不同的理解。有学者认为,司法审查系指司法机关运用司法审判权对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一种法律制度。而在澳大利亚,司法审查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普通法上的司法审查,另一类是制定法上的司法审查。前者是指普通法院根据普通法所拥有的司法审查权,他们根据普通法的一般原则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后者是指普通法院不是根据普通法,是依据特别司法审查法,即1977年行政决定(司法审查)法,对政府行政行为所作的审查。还有学者认为,司法审查是指法院应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审查行政机构行为的合法性,并作出相应裁决的活动。另有学者认为,我国的司法审查可以表述为:人民法院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国家司法活动。(注7)

     实际上,司法审查的称谓多见于英美法系国家。在这些国家,司法机关可以对公私权力(利)的行使进行审查,其司法审查的概念就是指由普通司法机关对公权力的运行和私权利的行使进行审查,这里的公权力既包括立法机关(议会)的权力,也包括行政机关的权力,有的国家甚至将政党行为也包括在内。而在大陆法系国家,普通司法机关是不能对公权力的行使进行审查的,如法国成立了专门的行政法院来审查行政争议,普通法院只能审理一般的法律案件。所以,司法审查在不同法系国家有着不同的含义,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审查概念要远远广于大陆法系,而在我国,司法审查主要指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审查,主要指行政诉讼。但我们可以看出其共性,就是司法审查的机关必然是司法机关。

     (三)违宪司法审查的概念

     违宪司法审查是综合了违宪审查和司法审查的一个复合型概念。首先,违宪司法审查对特定主体的行为是否违宪所进行的违宪审查,也就是说违宪司法审查是违宪审查的一种类型。这是违宪司法审查的核心。其次,违宪司法审查是司法机关所进行的违宪审查,这表明了违宪司法审查的主体。

     对比违宪司法审查与违宪审查,可以看出,违宪司法审查仅仅是违宪审查众多模式中的一种,是排除专门机关、立法机关进行违宪审查后,由司法机关对各类行为是否违反宪法所进行的审查和处理。对比违宪司法审查与司法审查,后者是由司法机关进行的审查,其审查范围既包括对立法机关制定法律规范行为的合宪性审查,也包括对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合宪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还包括对普通法律案件的审查;而前者只是由司法机关对立法机关制定法律规范行为和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合宪性审查,不包括任何合法性的审查。

     二、国外违宪审查模式比较分析

    在世界范围内,公认的违宪审查模式有三种,即普通法院违宪审查模式、专门机关违宪审查模式和最高权力机关审查模式。从我国现阶段的宪法、法律规定来看,我国是从属于最高权力机关审查模式的,为了多借鉴其他两种违宪审查模式的优势,本文重点比较普通法院违宪审查模式和专门机关违宪审查模式。

    (一)普通法院违宪审查模式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1/4/4

试论我国的违宪司法审查制度(一)相关范文
上一篇:论行政强制执行的模式 下一篇:关于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探讨
点击查看关于 我国 违宪 司法 审查 制度 的相关范文题目 【返回顶部】
电气工程自动化原创范文  电子商务原创文章范文
人力资源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土木工程原创文章范文
工商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药学专业原创范文
汉语言文学专业原创范文  会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计算机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金融学原创文章范文
法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市场营销专业原创范文
信息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学前教育专业原创范文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英语专业原创范文
教育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行政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合作加盟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范文说明 | 网站地图 | 免费获取 | 钻石会员 | 硕士文章范文


范文同学网提供文档范文,原创文章范文,网站永久域名www.lunwentongxue.com ,lunwentongxue-范文同学网拼音首字母组合

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友投稿上传,如发现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指出,本站及时确认并删除  E-mail: 17304545@qq.com

Copyright@ 2009-2024 范文同学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