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营中小型企业的融资困境及对策探讨
民营企业在筹备资金过程中,通过自身的开发与经营获取资金运作是企业最主要融资方式。融资行为的产生和发展情况,往往根据公司的实际运作而做出变动,无论是预测还是决策,都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从宏观角度看,融资不仅包括个人及组织,还涉及到国家层面,是多种经济主体为了筹备资金而共同运作的经济活动,也是现金支付能力以外的购货货币手段。在实际融资过程中,企业不可能单独凭借自身能力进行资金运作,而是会向其他机构和部门申请资金援助,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和整体性。而从微观角度来看,融资是企业个体为了支付超额资金而采取的货币手段,在实际发展与运作过程中,需要根据企业目前及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合理的判定,是基于企业发展现状而做出的专业性分析,其资金筹备的最终数量能直接影响到企业生产经营质量和效率。
一、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
(一)银行放行贷款门槛高
众所周知,银行贷款作为企业融资的最主要途径,直接影响到中小民营企业的实际融资情况。从目前的发展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已经降低了对民营企业的贷款要求,然而,部分商业银行却仍然持着较高的放贷条件,使得民营企业无法达到银行贷款的基本要求,使得他们难以获取资金融资。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小民营企业的实际发展运作就会受到阻碍。一般来说,我国银行的实际放行贷款门槛过高,直接导致了金融机构信贷评级要求成为绝大多数民营企业无法涉及的高度,造成了发展初期的中小民营企业无法顺应时代发展潮流,而被迫在萌芽初期就逐步衰退落亡。
(二)直接融资渠道信息闭塞
根据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的客观数据,我们可以了解到,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其中一大部分资金都是凭借金融机构融资而获取。这样的直接融资渠道信息相对闭塞,使得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无法得到信息对称的保障,造成了一定的滞后性和局限性,将不利于中国民营企业的现行发展,也会对后期的建设造成一定干扰,是事倍功半结果的最终呈现。相比之下,美国企业的实际发展与中国形成了鲜明对比,在美国社会中,民营企业的实际建设通常是通过债券和股票的方式来获取资金补充,这种创新型的直接融资渠道,具有较高的信息化水平,使得其信息更新的程度也远远优于中国。由此看来,直接融资渠道的信息闭塞性是中国中小民营企业存在的巨大漏洞。
(三)民营内部融资能力弱
众所周知,民营企业属于非公有制经济,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我国推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因此,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身份仍然优于非公有制经济。在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我们可以了解到,民营企业内部融资能力薄弱是集融资发展的一大弊端。根据民营企业资金来源的相关调查,我们可以了解到,自身积累和银行贷款的比率相对较高,达到70%到80%左右,而非正常接待、发行股票和债券等方式则相对较低。根据民营企业在初创阶段的实际发展,我们可以了解到,其初创资金主要来源于各自成员或家庭的提供,银行贷款的比重也相对较高。
(四)融资担保能力不足
在企业的建设过程中,不同银行的贷款方式趋同,通常是通过担保或抵押的方式进行贷款放行。而一般来说,担保机构分为政府出资的官方担保机构和民间担保协会,具有一定的差异性。近几年来,我国形成了大量担保机构,却未能真正适应民营企业的发展需要,不仅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也尚未实现成熟健全,这就导致了企业在担保贷款过程中,往往需要在支付本息的情况下,另外支付相关费用,造成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远远高于预计值,是中小民营企业在企业融资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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