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房地产协会携手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所做的“关于投资者购房”的课题调查显示,目前上海投资购房的比重达到16.6%,接近国际公认的20%警戒线,调查还发现上海房产市场中单价7000元以上楼盘,其投资购房的比重占39%,而精装修公寓房的投资购房比例则更高。
三、降低房价的措施
房地产价格是由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广大居民现实购买力等因素决定的。土地出让不断创出的天价和人为的大肆哄抬已经使各地房地产市场出现了过热,有的地方甚至已经存在价格泡沫。为了保持我国房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各地政府应该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土地出让制度、加大对投机炒房者的政策干预力度。
1.优化招标方式,稳定土地稳定土地出让价格。根据国上资源部颁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有土地出让具体可以采用招标、拍卖和挂牌三种方式。在拍卖与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时,往往采用的是“价高者所得 ”的评定标准,这样极易造成开发商为了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盲目竞价,导致地价虚高的后果。为了稳定上地出让价格,防止 “三外”资本迫切进入房市、草率举牌,各地政府在土地出让时,应尽量采用招标方式,通过 “综合评定 ”来确定最终中标单位,所谓 “综合评定 ”是指在土地招标过程中,除了考虑投标企业的报价外,还要成立由专家、学者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对参与投标企业的开发资质、历年开发量、土地竞标方案、楼盘的规划、设计、品质进行综合评判,拒绝没有房地产开发经验、却不惜以重金获取土地的企业进入市场,以此抑制地价上涨,并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向高素质的大型房地产公司集中,促进大型房地产开发集团的形成,提升房产市场的专业水平。
2.加大干预力度限制房市的投机炒作。大量炒房者的出现,虽然可以给当地的房地产市场带来短暂、虚假的 “繁荣 ”,但是作为炒房者主要是以获利为目的,他们没有、也不可能将促进楼市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作为己任,当房价被炒到一定高度后,就会集中抛售、套利,从而引发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大起大落,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因此,对于那些投资购房比例过大,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供需失衡、局部过热的城市,当地政府应加大干预力度:首先,增加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量,同时严格控制经济适用房的建筑面积、销售价格和销售对象,保证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房真正销售给城市中广大的中、低收入家庭,满足其改善住房条件的需冤 其次,对新二手房交易征收交易税,增加炒房者的成本。杭州市政府决定2004年开始对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人所得税的消息出台后,二手房市场上房源明显增加,说明新政策已对炒房者产生了威慑作用;第三,规范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行为,取消诸如“内部订房 ”、“发放贵宾卡”、“预交订金”等种种不符合商品房预售的行为;第四,房产主管部门应定期公布商品房开发面积等市场资料,提高房地产市场信息的透明度,使炒房者无法利用不对称的信息来人为哄抬房价:第五,制定期房不得转让的规定,以限制炒家的短期炒作行为。
3.严管土地入市、稳定一级市场供应。各地政府的土地主管部门应从土地供应的规模和增长速度上搞好宏观凋控,既不能放松管理,使土地供应处于无序状态,又要防止土地供应过少,造成低价飙升。要在保持总量平衡的前提下,根据当地经济的长远发展战略,确定土地供应的长期规划,并向社会公开,增加透明度,以克服土地供求中的投机现象,避免房地产市场的频繁波动,确保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