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诸多国家以简化税制、降低税率、减少档次、严格征管为原则对其个人所得税制先后进行改革,形成了世界个人所得税制的新模式。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形成于1980年,之后虽几经修正,但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发展趋势等角度看,我国个人所得税制仍存在诸多不足。本文旨在通过介绍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制的通行做法及其发展趋势,并对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制缺陷进行深入剖析的基础上,提出改革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税制结构 税收管理体制
一、世界个人所得税制的通行做法及发展趋势
㈠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
目前,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有所不同,大致可以分为:综合税制模式、分类税制模式、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所谓分类所得税制是将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按照不同来源划分为几个大类,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减除规定、不同的税率和计税方法。综合税制是指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不再用目前工资、劳务费、财产租赁费等分类计税的办法,而是用以上全部的综合收入、综合分析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模式是将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具有较强连续性或经常性的收入列入综合所得的征收项目,实行统一的累进税率;对财产转让、特许权使用费、利息、红利、股息等其他所得,仍按比例税率实行分项征收。一个国家采用哪种模式,与其经济发展和税收征管水平有直接关系。分类所得税制因为可以广泛采取源泉扣缴的方法,一方面可以加强源泉控制,还可以简化纳税手续,方便征纳双方;同时还可以对不同所得实行不同的征收方法,便于体现国家的政策,但是它不能较好地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而综合所得税制能较好地体现纳税人的实际负担水平,符合支付能力原则和量能征税的原则,但是它的弊端是征税繁琐,对纳税人的自觉纳税意识要求高。而分类综合税制由于结合了前两者的优点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国家所广泛采纳的所得税制。目前世界上单纯实行分类制和综合制的国家并不多见,发达国家多采用综合制,发展中国家除约旦、也门、扎伊尔等少数国家采用单一税制外,大多数国家都采用混合制模式。
㈡课税单位
所谓课税单位就是指申报应税所得是以个人为单位,还是以家庭或者以家庭中夫妇为申报单位。目前世界各国大致有以个人为单位的方式、以夫妇为单位的方式、以家庭为单位的方式这三种。以个人为单位的方式是指对家庭成员的所得分别进行课税,以夫妇为单位的方式是指对夫妇所得合起来进行课税,以家庭为单位是把整个家庭的所得合起来进行课税。在后两者方式中又可分为对合算金额直接适用税率的方式(核算非分割主义)及把合算金额在夫妇之间或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均等的或不均等的分摊之后再对分摊后的所得额来适用相关税率的方式(合算分摊主义)。上述三种课税单位方式各有利弊:以夫妇或家庭构成一个纳税单位考虑到了他们作为社会中一个消费单位的客观现实,通常他们的所得是混在一起或者说相互占有的,所以以此来作为纳税负担能力的测定单位,比起个人单位方式来,因为考虑到了他们对家庭的负担能力问题,因此更符合实质公平的个税原则。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以夫妇或家庭为课税单位会造成对未婚或单身者的税收歧视,还有可能给夫妇或家庭中的高收入者在制度上提供了更大的利益选择机会。现实情况中还会对家庭中女性走向社会带来负面引导与指向。考虑到上述因素,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个人单位和夫妇或家庭三种方式并用的折衷原则。
㈢税率设置
税率的设置直接决定了纳税人负担水平的高低以及纳税征管工作的繁琐与否,因此世界各国对个人所得税税率的设定都非常重视,个人所得税税率一般分为分级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近一段时期以来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出现了税率由高到低,级次由多到少的“降低税率,扩大税基”的趋势。比如从20世纪70年代到现在,日本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逐渐简化、最高税率大大降低。上一世纪70年代,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实行19级超额累进税率,从10%起,分19档,最高税率为75%。到1984年,累进税率演化为从最低10.5%至最高70%的15级超额累进税率。到1999年,累进税率的档次减少到4档,依次为10%(330万日元以下)、20%(330万至900万日元)、30%(900万至1800万日元)、最高税率下降到37%(1800万日元以上),从而形成日本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率结构 。1981年,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15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70%,到2001年,税率的档次减少到6档,最高税率降为38.6% 。1978年,英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11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83%,到1999年,税率的档次减少到3档,最高税率降为40% 。目前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有高有低,德国(48.5%)、荷兰(53%)、澳大利亚(47%)、韩国和日本(50%)等国家税率较高,均超过45%;美国(33%)、英国、匈牙利、埃及、墨西哥(均为40%)、泰国(37%)、印尼、阿根廷(35%)最高税率多在35%至40%之间,个别国家或地区的税率在30%以下,如在税率设计上,香港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其中,薪俸税采用15%的标准税率或2%-17%的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利得税和物业税都采用标准税率15%,而在俄罗斯目前个人所得税税率实行13%的单一税率 ,可以说是世界上个人所得税综合税率最低的国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