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债务重组对股东的影响
同样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会对股东会产生重要影响。
1、可使股东的负债减少,从而降低股东的资产负债率。但资产负债率的降低,并不是正常偿债的结果,而是由于债权人的让步,分担了股东的部分经济负担,并不意味着企业偿债能力的增强,因为,债务重组并没有增加股东的资产总量,也没有增加资产的变现能力。
2、可使股东收益增加,但并不代表着盈利能力的增强。股东在债务重组过程中会获得以下两种收益:债务重组收益;资产处理收益。《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1)以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股东应将债务重组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股东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资产转让损益,计人当期损益。(3)债务转为资本的,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4)以修改有关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股东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由此可见,由于债务重组导致的股东收益增加,并不说明其盈利能力的增强,因为这些收益是由于债权人的某些让步而取得的,只是当期的。债务重组并没有改善股东的产品质量、销售渠道、经营管
理等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根本因素。
3、能够减轻股东的未来财务负担。《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债务重组可通
过修改有关债务条件来实现,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负债是企业的未来经济负
担,负债本金和利息的减少就是减轻了股东未来的经济负担,降低了企业未来的财务费用,
从而降低资产使用成本。
4、导致所有者权益的结构变化,影响未来利益分配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讲会导致实收
资本或资本公积虚增。由于债务重组可采取将债权转换为产权的方式进行,这个过程只是负
债与所有者权益的转换,并没有实际新增企业资产,而新资产的注入恰恰是面临财务困境的
股东所迫切需要的。负债转化为所有者权益,导致企业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增多,使股东的
原所有者权益结构发生变化,将影响到企业未来利益分配关系,所以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转
换应征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同意。
5、可以盘活部分闲置资产。由于债务重组可以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股东可以用闲
置的资产而刚好是债权人需要的非现金资产来抵债,实现资产重组,从而盘活部分闲置资产,
提高资产利用率。
五.债务重组的两个核心问题
损失承担和资产改良债务重组既然要对非运营资产进行处理,那就涉及到对非运营资产处理的损失承担问题和改良资产并防止非运营资产进一步出现的问题。因此,一个有效的重组方案应能解决这样两个核心问题:
(一)资产损失由谁来承担?
这是重组启动时必须要回答的问题。既然企业陷入债务危机,企业有大量的非运营资产,就意味着企业出现资产损失。如果资产损失的规模较大,使股权资本的有限责任已无力单独承当,这就会使债权人蒙受坏债损失,所以一般的重组方案往往由债权人和股东协商共同分担资产损失,这样做也是为了对股权资本做适度保护而使企业免遭破产的命运。如果债权人也因为自身的资产负债原因而无力承担的话,这时候就需要政府的“救出”(bail-out)措施及合作企业的援助了。事实上,像美国的RTC(信托重组公司),就是由政府和负债企业共同分担资产损失的。在我国,情况要更加特殊一点,因为我国的国有企业、银行都是国家的,虽然各有其独立的法人利益和法人财产,但最终的责任承担都是归结为财产的终极所有者———国家。特别是我国的企业和银行自身的情况极差,资本金都严重不足,依靠其自身根本无法承担较大的资产损失,所以大部分资产损失将不得不由国家来承担。从目前“债转股”政策的实际动作来看,资产管理公司倾向于以面值从银行接受债务,看来的确不是由银行而是要由国家来承担主要损失。既然是由国家来承担主要损失,但并不是采取由国家直接替企业向银行还债的方式,而是由国家向资产管理公司注入资金、为资产管理公司借债进行担保、以及通过负债企业国有股缩水的方式,这就使债务重组的财务关系变得复杂一些,资金关系就不是那么清楚了。这对我们的资产管理公司将会是一个考验,搞得不好,就会使国有股数量大幅度减少,或者国家不得不向资产管理公司源源不断地注入资金。资产管理公司本身也是典型的国有企业,他们也可能会因为对股权的管理、资产的保全、处置和回收等方面管理不当而给国家带来损失,并且资产管理本身的经营性亏损和政策性亏损搅在一起难以分开,所以,我们要防止资产管理公司给国家带来一个新的大包袱。而且,对于那些已经股份化了的企业来说,如果股权人也要分担资产损失的话,每股净资产的缩水连同债转股之后的稀释作用将会直接影响到其他股东的利益,应该如何妥善处理,将可能会是债务重组中的一个难题。
(二)资产能否得到改良?
这不但牵涉到企业对债权人的责任在未来能否得到可靠履行,也牵涉到损失分担是否能成为企业最后的晚餐、企业从此而走上良性循环。尤其是对于我国的国有企业来说,重组能否使他们的预算约束硬化?如果重组方案不能解决这个问题,非运营资产还会继续出现。从国际经验来看,仅仅对债务本身作出重新安排并不能保证非运营资产的重新出现。匈牙利在90年代初进行大规模的银企债务重组,90%的企业在重组计划中提出债务延期,52%的企业提出冲销债务,10%提出债转股,6%的企业提出更换管理层,4%的企业提出购置新设备,2%的企业提出增加股权投资;波兰也在90年代初推选了银企债务重组,重组手段也主要是债务延期和债务冲销。据世界银行对匈牙利和波兰重组企业的抽样调查,重组后大多数企业的经营状况并没有改善;而且主导重组的并不是债权人,而是企业内部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债权人对负债企业内部情况难以了解等原因,债权人往往被架空。要使债务重组成为企业走上良性循环的契机,仅仅对债务本身作出重新安排是不够的,不但要对经营结构作出应有的的调整,而且要在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方面作出相应的调整。
五、债务重组过程中相应的解决办法和配套措施 债务重组对企业财务的影响(四)相关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