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理确定债务重组的对象和范围
并非所有的负债企业都可以进行债务重组这一点是肯定的。那么,什么样的企业才可以债务重组呢?我国的企业按照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经营管理素质和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可以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效益和重点发展行业。其特别是产品供不应求,资金周转回收期短,行业竞争不剧烈,这一类企业不存在财务困境问题,其改革方向是股份制改革,当然不属于债务重组的对象。第二类是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继续恶化,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不高,机制落后,内部控制混乱,人员素质较低,所处行业供过于求,竞争剧烈,属于国家限制发展的行业,这一类企业所占有的国有资产运营效益极差,应通过并购、破产等资产重组使这一部分国有资本流向效益较高的行业,而不应付出代价对他们进行债务重组。第三类企业,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经济效益暂时低下,或陷入财务困境,但它们的经营管理素质良好,所处的行业也有较好的发展前景。这些企业只要有外力“拉一把”,就能摆脱困境,轻装上阵,步入良性循环,使所占用的国有资本发挥较好的效益,这类企业应该是债务重组的主要对象。债务重组对象和范围选择的合理性,事实上有一个国民经济的结构调整问题,调整的目标应是国家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国有资产的优化。如果债务重组对象和范围选择合理,则国家优先发展产业中的这部分企业,由于接受让步而解除了不良债务的包袱,使企业的净资产数量和质量得以提高,无疑对国民经济的结构调整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建立相应的中介机构,规范政府行为
1.由于政府机构的特殊地位,在目前的企业债务重组中,政府确实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因国有企业产权不明晰,政企不分,导致国有企业缺乏活力,效益差,本身缺乏积累,最后导致只好依靠银行贷款度日。所有的事实告诉我们,政府应转换职能,减少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通过制度和落实政策,给国有企业在债务重组过程中适当的政策倾斜。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应制定一套完整的规范企业重组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使我国的债务重组能有序地进行。
2.债务重组中,有一个十分关键的程序是如何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防止国有资产的 流失?这必须由权威的独立的第三者评估机构确定资产价值,评估过程严格遵循真实、科学、可行三原则。对此,我们可以参照欧美国家的作法,即政府制定政策和实施监管,民间合作性质的事务所则解决技术性问题。这方面的配套措施和机构形式是保证国有资产不致流失。与此同时,我们要加大监督管理债务重组的税收问题。为了制止以偿债为名偷税漏税行为的再度发生,税务部门应出台相应政策,采取有效方法,对债务重组的税收问题加强管理、监督,尤其是加强以物抵债方式下专用发票的审核。
3. 当前应积极发展我国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作用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应该更多地引进市场机制,通过中介组织,特别是发挥银行的作用来完成企业的改组。我国的投资银行基本包括证券公司、各种投资基金等。建立健全发达的投资银行体系、商业银行体系,在企业的并购重组中提供咨询、策划、资金支持等服务,降低企业重组的成本。另外,我国债务投资商业务是新生事物,因此要加强政策力度,搞好机构建设,发挥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免去企业的后顾之忧
我国企业的重组,尤其是国有企业债务重组,必须建立一个普遍的、多层次的、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社会的稳定,减少企业负担。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点是建立较为完善的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行社会、个人、财政各负担1/3的办法;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主要是应扩大覆盖面,完善资金筹资结构,探索失业者再就业途径。中央企业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企业由地方财政负担,各地财政应调整预算支出结构,优先、足额安排这项资金,使企业从沉重的负担中解脱出来。
结束语:
在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大潮中,随着每一轮经济的调整以及产业机构的更新,大量的债务便成为企业、金融机构乃至国家和地区的包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债务的的时代,随着债务的延伸和扩大,人们对债务的认识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债务重组便成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债务不再代表包袱,在债务中能找到财富、商机和发展空间。同样,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债务重组已经是一个有一定制约性的新问题,它对企业利润的控制及整个国家的经济体系的发展起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师萍。《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致公出版社,2002年
2、 陈重。《公司的管理和重组整合》,企业管理出版社,2001年
3、 邵建云。《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实务》,中国发展出版社,2000年
4、 张文魁。《资产重组的核心问题和深层内容》,《政策和管理》2000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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