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现行征管模式的总体评价 1.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在运行中的积极效应。
2、税收征管模式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二、对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纳税征收存在的问题
2、税收管理的问题
3、税法建设和执法体系的问题
4、信息化建设的问题
三、进一步完善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税收征管法规体系
1.《征管法》的不足之处2.当前漏征漏管现象的特点及原因3.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二)加快计算机在税收征管中应用。
(三)科学、合理设置征收机构(四)健全、规范纳税申报制度、为纳税人服务。
(五)专业化的内部审计
(六)程序化的税务诉讼
(七)以“两少三高”为主要目标的征管改革实现新模式转换。
(八)优化税收征管运行模式
内 容 摘 要
摘 要:税收征收管理模式是税收管理制度确定的基本依据,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经历了一系列变革过程,在1996年确定了新的征管模式,新的征管模式基本符合市场经济公平、公正的要求,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不完善的方面.进一步完善现行税收征管模式是目前税收征管改革的主要内容.关键词:税收;征收管理;模式
1996年为确保税收征管与新税制协调运行,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建立和推行“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各地围绕这一模式,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征管办法,实现了征管模式的转换。但在新旧模式转换过程中,对税收管理的地位和作用无论是在认识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出现了一些偏差,特别是推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后,简单地把“三分离”或“两分离”征管模式中的税收管理等同于专管员固定管户制度,忽视了税收管理的合理成分,放松了对纳税人和税源的监控。近年全国性的税收大检查中所反映出的漏征漏管户增多、偷逃税额增加的情况就说明了这一问题。在征管模式上过多地强调模式的先进程度和 是否与国际惯例接轨,过于注重模式自身的先进性,偏离了征管模式的效率目标,纳税申报率、税款征收率和入库率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税收征管模式转换的预期目标并未完全达到。 一、对现行征管模式的总体评价 1.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在运行中的积极效应。 现行的征管模式强调以纳税人自行申报和税务机关优质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征收、管理、检查相互制约.这在实践中明确了税收征管工作程序.推进了依法治税的进程.从宏观上对税收管理的规范化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建立纳税人自行申报的纳税制度.其核心是明确了征纳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有利于促进纳税人自身素质的提高,也有利于税务机关在征税程序和纳税申报管理上更加科学、简便和规范.计算机网络的大力开发和应用.使税收征管工作从繁琐中解脱出来,大大降低了税收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计算机信息系统在税收工作中的广泛应用,使申报、征收和稽查三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办税服务厅采取集中征收的办法,增加稽查人员的比例,设置专门稽查机构,这些措施都大大增强了税务机关执法的力度.
2、税收征管模式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是一个比较适应当前条件.且较为科学的模式.但是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也暴露出很多问题.
(1)现行税收征管机构在功能应用上存在着不尽完善的方面.首先征收大厅没有充分发挥其功能效应.各窗口的设置还不尽完善,虽然投入大量硬件设施.但其功能的应用有待于开发.如以计算机代替手工征收,虽然提高了工作效率,但目前的软件功能尚有欠缺,只是对纳税人简单情况进行储存,打印税额及征收日报等.不能提供大量信息,特别是对未申报户、欠税户缺乏很好的源泉控制方法,未能与工商、银行、企业进行联网.其次,稽查人员所占的比例仍显不足,稽查力量有特充实,稽查的内容、方法也有应进一步完善,特别是目前稽查部门实行的“选案、稽查、审理、执行”一整套方法.虽然本意是要强化对稽查权力的制约.减少大规模稽查而增加的税收成本,但在实际执行中却出现一些问题,利用选案提供的数据不尽准确,影响了稽查工作的准确率,特别是目前市场经济干变万化,企业的情况亦是瞬息万变,而且纳税人自身素质不高,势必影响了原始数据的准确性,造成了一些“问题户”长期置于税收管理范围之外.再次,各机构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划分有时不甚合理,征收与稽查两大机构间也缺乏整体协调,使矛盾日益突出.所有这一切都影响了机构功能的正常运转,必须积极地解决.
(2)在由旧模式向新模式转变的过程中,税源管理出现的失控.现行征管模式运行后,机构人员重新组合.只靠纳税人凭借自觉意识主动上门纳税.征收不再是专人下专户.由于客观观经济情况复杂多样,形成漏征、漏管户的大量存在.给税务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混乱.如:企业变更地址后不到税务机关进行重新登记,一但中途不来申报,就形成“在逃户”;另则,企业此废彼立,钻空子,少缴、漏缴税款,再如,企业办理税务登记,领取发票以后便销声匿迹,不再来申报纳税;纳税人虽然申报了,但税款不及时入库,形成拖欠;还有一些从事地下经济的纳税人长期置于税务机关征管范围之外.凡此种种,致使税源流失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3)征管工作在具体操作中缺乏一定的规范性.首先表现在税务人员的素质、业务水平有待于提高;其次办税程序、手续、文书还不甚规范,税务人员执法的规范化问题仍然存在;再次,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下机构设置和相互之间组织协调并设有形成高效的运行机制。
二、对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纳税征收存在的问题
纳税征收存在的问题中,要说说成本的问题。影响纳税征收成本主要是征收成本和纳税成本。征税成本是指税务机关为征税而支付的一切稽征管理费用,包括人员开支、办公和设施费用以及征税过程中所付出的代价如税务诉讼费等。它一般取决于税收环境状况以及税务机构、人员的数量和质量。纳税成本是指纳税人为奉行税法而引起和承担的各种有形或无形的负担。它通常比较隐蔽而难以准确计算,但又是确实存在的,大致包括纳税人为通晓税法所要花费的时间、为正确申报与缴税所花费的时间、具体作业的时间以及可能发生的诉讼费用。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不是孤立存在的,在征管手段等条件一定的情况下,两者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而且纳税成本的变动幅度要比征税成本的变动幅度大得多。征税成本与纳税成本的这种关系使我们在优化征管模式中往往处于两难的境地,即降低征税成本会导致纳税成本的升高,降低纳税成本又会导致征税成本的提高。目前都是建立了征税大厅,纳税人采用上门申报,先申报在取得税收缴款书,然后交到自己的开户银行。这就是征税成本的降低的体现,征税大厅都是使用计算机进行申报征收,不需要过多的人员。但纳税成本就增加了,就会使纳税户的交通费用、办税时间甚至办税人员都增加。征税成本虽然有所降低,但纳税成本却大幅度上升。我们在计算纳税成本时比计算征税成本困难得多,因为除了可以在纳税人账簿上反映出来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费用,另外还有无法用货币表现的时间耗费和心理费用。虽然纳税成本难以量化,但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经济现象,是不容忽视的。因为:(l)过高的纳税成本会激发纳税人千方百汁寻找税法漏洞 ,甚至冒险违法,通过逃税或者黑市交易取得利益,以补偿其承担的纳税成本。(2)纳税成本具有累退性。生产经营规模越大,生产经营收入越高,其负担的纳税成本相对越小,使得纳税人极易滋生逆反情绪,从而导致征纳关系恶化,增加税收征管工作的难度。这就要求在征管模式的改革和优化中对征税成本与纳税成本作出权衡和抉择,寻找两者的最佳结合点。
从纳税征收成本的问题来看,主要是申报方式的单一,纳税申报没有充分利用现在信息化的优势来开辟先进的申报方式和多元化的申报方式。虽然一小部分地区开辟了电话申报系统、因特网电子邮件申报和邮寄申报等途经,但技术和制度方面没有很好解决,也造成纳税人不必要的麻烦,这样加大了办税服务厅的压力,又可增加了办税员的劳动。
2、税收管理的问题
税收管理中的问题,要说说管理成本的问题。影响税收管理的主要是机会成本,征管的机会成本是指在组织收入过程中,由于征管实际成本的限定,使征税机构不得不放弃对一部分纳税人的管理而发生的税收收入损失。机会成本的质是对税收流失的控制程度。一般用漏税率来测定。漏税率= 漏税额/(税收收入十漏税额)x100%(这里的“漏税额”是指由于征税机关不得不放弃对部分纳税人管理而造成的税收收入的损失额)。不难看出,即使征管实际成本很低,若机会成本过高,也不能认为税收征管效益最好。如意大利的增值税征收成本仅0.5%,但漏税率为30%;而葡萄牙的增值税征收成本虽为1%,但漏税率为10%。显然不能说意大利在征管效益上高于葡萄牙。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征管的机会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也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即机会成本的降低,往往会导致实际成本的升高;相反,实际成本的降低也可能导致机会成本的升高。如减少税务人员、简化办税程序,可能会使对纳税人的监控力度降低,偷逃税现象增多,在这几年沿海一带出现的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票和骗取出口退税款的税案中,可以看出这些案件中,有个共同的问题就是,简化办税程序,没有对纳税人的财务资金、生产情况、企业资格等进行很详细的调查分析就批准了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票和出口退税的权利;相反,加强对纳税人的有效监控,降低偷逃税率,往往需要设计严密复杂的办税程序,加强纳税审核,需要增加税务人员,并可能给纳税人带来更多的影响和负担,使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都增加。这就要求在征管模式的优化中,同样要对征管实际成本和机会成本作出权衡和抉择,寻找最佳结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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