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国际反倾销,必须知彼知己,除规范自己的财务、详细记录产品的成本核算以外,还要了解进口国的情况,掌握竞争对手的相关证据。竞争对手一般包括国内竞争对手和国外竞争对手两部分。掌握国内竞争对手的情况,主要是为协调好同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特别是价格竞争,避免引发反倾销诉讼,这方面我国企业的教训非常深刻。在反倾销会计中,我们更强调对境外竞争对手信息的掌握。反倾销会计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企业境外主要竞争对手的确认。作为一个国际化经营的公司,必须了解国际上的主要竞争者。在倾销与反倾销的斗争中,对与自身处于同一产业、生产相似产品、挤占同一市场的主要竞争者,都必须创建一份信息档案,由反倾销会计负责信息档案的维护和更新。
2、竞争对手会计信息的搜集。竞争对手的信息包括财务与非财务信息,意在“知彼”。主要信息包括:(1)竞争对手相同产品的原产地或出口的分布情况,以及与这些产品销售有关联的企业产品的生产成本要素、成本结构、费用开支、市场份额、经营策略等财务与非财务信息;(2)竞争对手产品在本国市场及在第三国市场的销售价格、销售数量情况;(3)竞争对手产品在与我方竞争市场上的销售价格、销售数量情况。
3、竞争对手会计信息的获取渠道。有关竞争对手的信息获取渠道主要包括:政府统计公告、行业协会资料、行业专家顾问的咨询报告、贸易金融报道,公司公开财务报告、竞争对手广告产品技术分析等。
(四)反倾销会计的信息披露应体现世贸组织透明度原则
我国的会计信息的披露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为了找银行贷款,就编制一份有盈利的报表;为了应付税务检查,就编制一份亏损的报表;这些做法不符合世贸组织透明度原则。在反倾销立法时,大多数国家都对出口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作了明确规定,如“欧盟384/96号规则”要求会计信息必须经过独立审计。我国现行的制度只要求一些特殊的企业的会计报表必须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如上市公司、外资企业,而对大多数企业没有要求。从成本角度考虑,大多数企业也没有自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独立审计。鉴于以上情况,反倾销会计的信息披露必须体现世贸组织透明度原则,建立一套披露标准,充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力量,使会计信息成为反倾销应诉的有力武器。
五、反倾销会计的运用
反倾销会计在实际中的运用而言,应该包括中国出口产品反倾销会计和中国进口产品反倾销会计,但总体来说,反倾销会计在反倾销应诉、反倾销规避和反倾销调查中发挥作用。
(一)反倾销应诉
反倾销应诉是指会计准备应诉会计资料和进行会计举证。从这些年我国企业参加应诉的案例中可以得知,应诉准备的会计资料和会计举证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产品成本,包括产品成本计算的方法、成本项目;另一个方面是“市场经济地位”的会计举证。反倾销方一般都不给予我国企业“市场经济地位”而采取“替代国”价格,如美国对我国的彩电进行反倾销就采用印度的彩电价格作参考,这对我国企业是不公平的,我国企业必须就材料采购、员工工资、企业破产等方面进行会计举证,以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二)反倾销规避
我国企业应诉反倾销的胜诉率很低,而且应诉费用高昂,所以建立预警机制迫在眉睫。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主要是实施反倾销规避。反倾销规避是在进口国未发起反倾销调查之前,制定并实施会计战略,避免引发反倾销调查的预警系统。通过对重点产业、重点产品、重点国家和地区、国际市场状况以及我国出口情况等重要参数变化的监测、整理和分析,建立损害预警会计分析模型,定期或不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实现反倾销会计保护的前置化。反倾销会计在建设会计预警体系时包含以下内容:
1、制定正确的定价战略。反倾销会计应及时搜集国际市场的相关信息,为产品出口定价决策提供依据。其基本原则是,出口产品的价格不能低于其在国内市场的销售价格,在此前提下根据目标市场的价格状况确定并及时调整出口价格,避免引起进口国生产商的警觉。
2、加强出口产品情况的会计反映。应及时计量出口产品进入一国市场的速度和数量,为控制出口产品进入一国市场的速度与数量的竞争策略服务,贯彻循序渐进的战略,避免出口产品在进口国市场的迅速增长而引发反倾销调查。
3、建立和实施行业协会会计指导。行业协会建立行业出口商品的国外区域分布资料,出口企业应该对自己出口产品的区域分布进行统计,通过行业协会协调,避免集中销售于特定区域和低价竞销。
(三)反倾销调查
反倾销调查指运用反倾销会计的方法由调查申请人收集被控产品造成倾销和产业损害的会计证据,并估算倾销幅度和损害程度,分析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就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进行会计举证。 我国企业不仅深受国外反倾销之苦,而且也深受国外产品的倾销之苦,因此我国企业也应在规则范围内学会自我保护,对倾销的产品进行反倾销。反倾销的会计举证包括:被控倾销产品的销售数量及其价格;估算的被控倾销产品的倾销幅度;倾销产品对国内产业相似产品的销售、利润和库存的影响等。
六、建立和运用反倾销会计应注意的问题
(一)培养复合型的会计人才
反倾销是一项涉外业务,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际反倾销法,要求会计人员不仅熟悉一般的法律知识,还应通晓有关反倾销专业法律。另外,反倾销与国际贸易有不解之缘,并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发展,因此,会计人员也必须掌握国际贸易知识。由此可见反倾销需要的是复合型的会计人才,我国应改革高等院校的会计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在职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以适应日新月异的客观环境的需要。
(二)采取灵活务实的态度
我国是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的,因此我国的企业有许多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问题,这些都是必须正视的,而反倾销又特别强调“市场经济地位”,因此我们必须采取灵活务实的态度。如我国的许多企业都有国家划拨的土地,当时作价很低或者是无偿划拨使用,而我国的会计准则强调历史成本,以保持其真实性,这就造成我国企业的成本偏低。因此在反倾销会计中,我们必须以现行的公允价值即市场价值去计量,这样在反倾销应诉中我们的成本就不会偏低,才能真正地反映企业的成本原貌。
(三)改变观念,重视反倾销会计
从反倾销的案例来看,我国许多企业没有参加应诉是因为没有会计信息支持,其实这与不重视会计工作有关。许多企业负责人都认为自己是小企业,没有必要配备那么多会计从事基础性工作,但国外的反倾销者可不管你的企业大小,因此许多时候都因小失大。
(四)协调反倾销会计与传统会计的一般性原则的冲突
反倾销会计与传统会计所遵守的一些一般性原则有时会产生冲突。如传统会计强调按历史成本计量资产,而反倾销会计则强调公允价值,如前面提到的划拨土地的作价问题;传统会计的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三大部分,而反倾销会计所认可的产品成本除包括生产成本以外,还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对于这些冲突,反倾销会计应不拘泥于传统会计的限制,以不扭曲会计信息为准绳,大胆创新。
结束语:
反倾销和反倾销应诉之路漫长而艰巨,反倾销会计任重而道远,我们应不断创新完善反倾销会计,建立反倾销会计的信息支持系统,在WTO协议的框架范围内,为我国企业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保驾护航。
引文注释:
注1:杜兴强、章永奎著,《WTO与中国会计的国际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年8月,第9页
注2:陈同仇、薛荣久著,《国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1997新编本,第249页
注3:陈同仇、薛荣久著,《国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1997新编本,第249页
注4:周友梅 中国需要反倾销会计,《特区财务》, 2003年7月,第20页
注5:杜兴强、章永奎著,《WTO与中国会计的国际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年8月,第2页
参考文献:
1、杜兴强、章永奎著:《WTO与中国会计的国际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年8月。
2、陈同仇、薛荣久著:《国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1997新编本。
3、齐炳忠、梁劲:《对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的思索》,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
4、中华财务网:《注册会计师在反倾销中的会计服务》,2003年7月。
5、高培勇主编:《加入WTO后中国经济学界如是说》,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
6、阎达五、耿建新编著:《高级会计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7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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