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小额信贷的历史背景
二、小额信贷的实践状况及面临的挑战
三、完善小额信贷制度的对策更好的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内 容 摘 要
小额信贷服务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小额信贷活动的产生和发展,有其深厚的经济基础和重要的社会意义。低收入阶层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客观存在。这类群体维持生存、发展生产需要最基本的资金支持,但又没有获得商业贷款的抵押担保条件和能力。同时,这类群体又不属于社会赤贫者,不可能完全依靠政府和社会的无偿救助满足其对资金的需求。以信誉或伦理道德为基础的小额信贷,解决了农户缺乏抵押物的问题。因此,小额信贷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必然产物,其社会意义大于经济意义。
对小额信贷问题的研究
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有效的扶贫手段,被不同国际组织和机构广泛地运用在扶贫与发展项目中,在一些贫困省区,特别是西部贫困省区,小额信贷也因其扶贫到户的特点和对扶贫资金高效利用的机制,得到了当地政府大范围的推广。小额信贷的宗旨是通过金融服务为贫困农户或微观企业获得自我就业和自我发展的机会,促进其走向自我生存和发展。
一、历史背景
小额信贷产生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最初是一种“发展金融”的模式,到了20世纪八九十年代,演变成为小额贷款的模式,目的仍然是消除农村的贫困。贷款的发放对象主要是女性。女性处于社会的下层,妇女获得贷款有助于提高家庭和孩子的福利水平。在这一阶段,主要是向非农的微型企业或自我雇佣者提供小额贷款;贷款的发放机构可以是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信用合作社以及非正规的社区团体;一般通过联合担保和强制储蓄的方式防御贷款风险。由于对分散小农的服务交易成本高,而且往往还需要进行相关的理财知识和各种技术培训,一般利率略高于商业银行的借款利率。由于意识到穷人也有金融服务的需求,小额信贷出现了商业契机。
跨入21世纪,各国纷纷对小额信贷机构进行改造。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解决信息不对称和降低交易成本。新模式的小额信贷的服务对象仍然是低收入阶层,但覆盖所有城市和农村的低收入阶层;不仅提供小额贷款,还提供现金提取、储蓄、保险、养老和抚恤以及汇款等多种金融服务;借款人可以是联合担保的,也可以是个人;金融服务的组织将主要是商业化的小额信贷银行;资金的来源也将多元化。特别是很多国家开始尝试通过商业银行提供小额信贷。
虽然,小额信贷在扶贫与发展领域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和运用,但是小额信贷自身所面临的几大挑战却不得不克服,以便更好的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二、小额信贷的实践状况及面临的挑战
我国小额信贷已有10多年的试验和探索,最早是一些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的扶贫或者农村发展项目中已有小额信贷的内容。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也均开办有小额信贷业务或者小额信贷扶贫业务。2000年以来,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推动下,农村信用合作社借助中央银行再贷款的支持,在加强信用户、信用村镇建设的基础上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小额信用贷款活动开始在全国全面试行并推广。从2002年开始,借鉴农村信用社的经验,政府开始针对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发放自主创业贷款,为了推动中国小额信贷事业的发展,我们在此不必多提取得的成绩以及对贫困群体和农户的经济社会效益,这已是有目共睹的。我们是否可以多考虑如何应对中国小额信贷发展面临的挑战问题,目的是为了推动中国小额信贷事业更健康、更蓬勃地发展。
小额信贷所面临的第一个挑战是政府针对小额信贷的法律框架与有效监管。我国目前对发展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还处于摸索试点阶段,还没有一整套法律框架来界定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的法律地位,也没有系统的监管框架对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实施有效的监管。其中核心的一个问题是,如何清晰地划分央行与银监会之间在监管小额信贷组织方面的职能。国家工商局不可能承担起监管职能,工商局既不具备法律上的监管权力,也不具备金融方面的专业知识来执行监管任务。央行作为一个主要以执行独立稳健的货币政策为己任的部门,在目前我国金融体系的监管模式下,也不宜更深地介入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的监管。因此,这种临时性的以央行为主体的监管框架,将来势必要有所调整。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应该在适当时候制定比较清晰的法律框架,来规范和引导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的健康发展。没有法律作为准绳,就难以保证当地政府不对这些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进行不必要的干预。
第二是小额信贷组织如何实现商业上的可持续性。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与一般政府主导的带有扶贫性质的小额信贷是不同的,与一般慈善机构所进行的捐助行为也不同。政府主导的带有扶贫性质的小额信贷以政府的政策性目标为导向,首先考虑的是实现政策性目标(如社会平等与稳定、充分就业),而不是实现赢利性目标。慈善机构的捐款带有社会捐赠性质,也不会考虑利润问题。但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首先要保证自身的可持续性,保证能够在维持自身生存的前提下获得利润回报。小额信贷的盈利能力是一个全世界普遍存在的难题,尽管我们不能否认有些小额信贷公司的运作确实带来了比较可观的利润,不仅维持了自身的生存,还给投资者以一定的回报,但总体来说,小额信贷在商业上的可持续性不是一个容易达到的目标。投资者对小额信贷的利润保持一个合理、客观、谨慎的预期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可以避免小额信贷公司产生一种焦躁、跃进的心态,而这种急功近利的跃进心态很容易使小额信贷公司产生机会主义的短期行为。
三、完善小额信贷制度的对策
不管怎么说小额信贷克服高成本的压力仍然是其面临最严重的挑战。出路何在,出路就在于小额信贷需要通过不断的制度和技术创新抵消(至少缓和)高成本的压力。经验表明,使用简化的和有效的贷款方式能够使小额信贷惠及最贫困人口,又使小额信贷机构的收入覆盖它们的操作成本。在这方面,已经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孟加拉的“社会发展促进协会(ASA)”是一个突出的实例。它通过采用新型的和程序化的贷款方法而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这个机构的快速扩张能力、面向农村最贫困户,以及金融可持续发展能力(不仅财务自负盈亏)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据说巴西的BANC0 D0 NORDESTE小额信贷项目通过邮政网络开展业务,在降低机构操作成本和客户交易成本方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它一直坚持在巴西最贫困的地区运行,在得不到外部捐助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力量扶持贫困户并不断壮大自己的规模。这些情况表明,前景是令人鼓舞的,小额信贷是金融创新的结果,同时它本身又需要通过不断的创新而使自己不断向前发展。现将对完善小额信贷的对策归纳如下:
(一)改变对小额信贷的认识与定位:随着国内外小额信贷的实践,对小额信贷的定位应该发生一些变化,小额信贷不仅仅是一种有效的扶贫方式,更为重要的是它是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实现为贫困和中低收入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的一种金融中介,必须强调小额信贷市场的效率与完整性。
(二)采取更加灵活的小额信贷利率政策:合理的利率被经验证明是小额信贷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它应能补偿管理费用、资金成本、与通货膨胀有关的资金损失及贷款损失。小额信贷的利率问题,对此人们有不同的观点。这也体现了国际上“福利型”小额信贷和“制度型”小额信贷两种流派的差别和争论。小额信贷的利率高或低到底有什么样的利弊,哪个利大?哪个弊大?这是一个如何认识和选择的问题,或如何弥补弊端和不足的问题,也是一个涉及遵循市场规律和实施政府干预两者的关系及彼此如何协调的问题。国外实践证明,实行市场利率更有利于识别贷款资金需求的目标客户,满足目标客户的金融需求同时也可以限制贫困和低收入群体对贷款的超额需求,减少其滥用资金行为的发生。因此在利率政策上,国家不应该是进行直接的干预,而应该是对市场上供求进行调节。
(三)发展小型信用担保组织:从国内外实践来看,小型信用担保组织有效地分散了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是连接信用社与农户之间的桥梁,对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完善农村小型信用担保组织的对策是:建立多种资金来源的农村小型信用担保组织并建立和完善其资本金补充机制,适当扩大由股本金确定的保证贷款的放大倍数。实行政府扶植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同时做好小型信用担保组织的领导、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四)提升小额信贷的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小额信贷的经营管理水平一方面要培养高素质的经营者与管理者,他们应当是既熟悉相关金融业务知识,同时也熟悉农村经济发展和微型企业经营知识的综合性人才,另一方面要加强小额信贷机构的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投资,国家应该帮助小额信贷机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并给予一定的资金与技术支持。
最后,如何让小额信贷的道路走得更好,我们还要从不同角度立场出发:一方面是政府,我们要针对小额贷款的特殊性建立起有利于小额信贷开办和运营的法律与监管制度;另一方面小额信贷组织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贷款担保制度,小额信贷组织要保证商业运作的可持续性,就必须控制贷款风险。
小额信贷是一个具有很大发展潜力的领域,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与改善生活境况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从全球视角观察,发展小额信贷对于缩小个人收入差距和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和资源有限性问题能够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具体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小额信贷是扶贫的有效工具。它通过提供存款、信用和保险工具使得贫困人群可以进行更加稳定的消费,更加有效的去管理他们的风险,发展微小企业并增加自身的盈利能力,提高生活质量。二,小额信贷服务可以促进资源的配置、市场发展和技术进步,并通过这些渠道促进经济的增长和社会发展。三,小额信贷服务可以通过对金融市场进一步完善来促进整个金融体系的发展。
综上所述,从总体上说,中国小额信贷事业正在克服困难中发展壮大,任重而道远。只有各方面的对策很好的实施及结合起来,那我国的小额信贷之路必将发挥更加强大的作用,让我国的小额信贷之路走得更加顺畅,我们应继续聚集各方面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推动中国小额信贷事业进一步健康、茁壮成长。
参 考 文 献
1、焦瑾璞,2006,《小额信贷和农村金融》,中国金融出版社。
2、王曙光,2007,《中国小额信贷立法和监管框架的初步设想》,中国经济时报。
3、孙若梅,2006,《小额信贷农民收入》,中国经济出版社。
4、杜晓山、孙若梅、任常青,2002,《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知识读本》,中国物价出版社,
5、高伟,2007,《小额信贷—农村金融发展的新希望》,。
6、杜晓山,2005,《中国小额信贷十年》,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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