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是要树立改革的时代意识。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有力地推动着人类的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作为政府宏观调控和行政执法重要部门之一的税务机关,务必认清世界大势,顺应时代潮流 ,准确把握国情,适时推进税收改革。二是要增强改革的现代意识。遵循现代管理的规律,把握税收管理的特点,适应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客观要求,推进税收征管模式、征收方式和税收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建设。三是要增强改革的整体意识。税务机关机 构改革、人事改革和征管三项改革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税收改革的整体。在推进税收改革中 ,要坚持全局一盘棋的思路,把基层征管定位于县市局。要按照税务机构改革的要求,大幅收缩基层征管机构,积极推进多元申报,凡是有利于方便纳税人,凡是有利于加强税收管理 的办法都要大胆探索、实践。四是要增强改革的效率意识。要通过建立新的税收征管模式,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税收效率。 (六)、树立现代税收管理观 税收管理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是税收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江泽民总书记在省部级干部财 税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在现代科技日益发展的情况下,税收征管必须积极采 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以利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水平”。在加快税收事业发展中,适应现代化管理的要求,紧抓“第一生产力”不放,实施科技兴税,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的进程。 一是改革管理模式,真正实现税收管理工作的四大转变。即由专管员“保姆式”的管户制向按征管事项划分工作职责、既有专业分工又有监督制约的更大范围的管事制转变;由征、管、查在一个征管机构内的相对分离向在多个征管机构间的分离转变;由分区域分散征收向跨区域集中征收转变;由县局、所税收信息采集向地市集中的数据库信息采集转变。二是严密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加强税收监督,完善收入机制;推行执法责任制、公示追究制和监督检查制,完善执法机制;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完善竞争机制;实行量化标准、简化程序、强化考核、硬化奖惩,完善考评机制;强化稽查职能,完善督察机制;实现与银行、财政、工商、海关以及重点纳税户网络对接,建立税务信息共享机制。三是更新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紧紧依托税务系统计算机广域网,建立以总局为主、省局为辅高度集中处理信息,功能覆盖各级税务机关行政管理、税收业务、决策支持、外部信息应用等所有职能的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一个网络(税务总局、省、地、县税务局四个主干网)、一个平台(统一 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和四个系统(税收业务管理系统、税务行政管理系统、外部信息交换 和为纳税人服务系统、税收决策支持系统)的税收信息化建设任务,从而进一步推进税收管 理的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集约化和社会化,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的效果和水平。 (七)、树立现代税收服务观 当今世界,国际社会都把财经服务的优劣作为评价一国竞争力的四大要素(国内经济、国际 贸易、政府政策、财经服务)之一。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无疑是其中不可缺少的 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国家,为使纳税人自愿照章纳税的水平最高化,税务管理当局关心 的问题就是如何为纳税人服务,做好税务信息的传递和税法知识教育工作。1997年,27届SG ATAR会议,来自亚太11个成员国国家和地区的税务专家达成一致,把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列为税收管理的核心业务。“服务也是管理”正日益成为各国税务当局的共识,并已经或正在将服务理念和服务机制引入税收征管。 我国真正意义上的 “为纳税人服务” 概念的提出,始于1993年的全国税制改革会议,确立 于1996年的全国税收征管改革会议。几年来,在由“管户制”向“管事制”的征管模式的转换中,积极探索和改善为纳税人服务的内容,取得了明显的进步:服务形式由随意走向规范;申报方式由单一走向多样;缴款方式由复杂走向简单;咨询方式由包办走向中介。尽管如此,与国外相比,我国税收服务的类型、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都还存在明显的差距,必须顺应国际税收征管潮流,借助新一轮征管改革的东风,树立现代税收服务观:一要从对纳税人纳税过程控制导向向纳税过程服务导向转变,加快由单纯执法者向执法服务者角色的转换;二要在全国统一规范服务方式和服务标准,使纳税人享受税务行政服务的国民待遇,使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得到同样的服务;三要使税收服务在普遍化的基础上兼顾个性化,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四是既要着眼于降低征税成本,又要着眼于降低纳税成本,使纳税人用最低的纳税成本获得最优的税收服务。 (八)、树立现代税收教育观 加入WTO后,国际化的经济活动将使我国的税收管理变得更为复杂。外资企业特别是一些大 的跨国公司、大财团,利用各国税收制度的不完备和税收管理水平不高,进行避税和转让定 价的现象较为普遍。网上贸易、金融国际化等也给税收带来诸多难题。这就要求有一大批政 治合格、业务过硬,既懂经济、法律、外语,又熟悉现代化税收征管手段的高级专门人才。为此,我们要转变观念,勤于思考,树立现代税收教育新观念:要从以前封闭的思想中解放 出来,注重科技兴税、素质教育、终身学习;要从注重学历教育向公务员培训教育转变;要 从注重税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向经济、法律、外语等多知识点的培训转移,从而实现税务 人员从单一型人才向复合型人才的转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坦然面对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税 收征管工作的挑战。
总之,税收观念的更新,将是改革以来我国税收领域影响最大、涉及范围最广的一次根本性变革,其意义可能不亚于历次税收制度的改革。可以预见,权利与义务相对称的税收观念得到确立之时,我国依法治税的步伐将大大加快,并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参 考 文 献
主要参考资料: (l)高培勇《进一步完善中国的财政税收制度》《国际经济评论》1998年第9期、第10期)。 (2)张馨《个人课税:权利 义务 职责》(《涉外税务》199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