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征管制度简述
二、现行税收征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三、改革完善税收征管制度的探讨
四、改革征管组织结构,按征管功能设置机构,划分职能
五、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深化征管改革
内 容 摘 要
税收征收管理是税务管理的核心内容。他是税法法制定以后,税务机关计划、组织、监控税务人员具体实施税法的过程。从广义是说,税务管理抱括税收立法管理、说收执法管理和税收司法管理等三方面的内容。税收征管实际上是税收执法管理。
税收征管制度的问题与改革思路探讨
一、税收征管制度简述
税收征管制度是国家及其税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正确指导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并对征、纳税过程进行组织、管理、监督、检查等一系列行为规范的总称。而税收征收管理是税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它是税法制定以后,税务机关计划、组织、监控税务人员具体实施税法的过程。从广义是说,税务管理包括税收立法管理、税收执法管理和税收司法管理等三方面的内容。税收征管实际上是税收执法管理。因而,税收征收管理作为税务管理的一部份,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
(一)、税收征收管理是一种执法性管理。税务人员在征过程中,只能在税法和各项税收制度的规定下执行,不能改变税法,也不能放弃税法要求履行的义务。因此,在税收征管过程中遇到税收法规无法执行或脱离实际等问题,必须通过信息反馈,最终以修正税法的形式来解决,在法规未修改之前,只能依照执行。
(二)、税收征收管理的一切活动都应有法律依据。税务机关进行征收管理要遵循法定的程序,不得在征管过程中随意改变或靠主观臆断行事。否则就是一种无效管理。
(三)、税收征管的目的就是按法定程序正确执行税法,而不能以税收收入的多少为税收征管的目的。对一个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来说,若正确执行税法后财政收入仍然不足,应通过修改税法来增加财政收入,而不是靠在税收征管环节改变税法来满足自身的需要。
因此,在不同历历史时期对税收征管的认识不同,工作的侧重点也就不同。根据我国最新征管改革的方案,将税收征收管理的内容概括为: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三大部份。
①管理服务。管理服务是建立在征纳双方权力和义务对称关系上的。这种对称关系在纳税方表现为纳税人依法申报纳税的过程,也是请求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过程;在征税方表现为税务机关依法税的过程,也是依法尊重纳税人的权益,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过程。税务机关通过为纳税人提供服务,促进和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并将管理和服务协调统一起来,为纳税人提供优良的纳税环境,也为征税人本身营造良好的治税氛围。管理服务是税收征收管理的征收基础性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纳税服务、税务登记证、发票管理、受理各项税务申请、部门配合与协税护税、外部信息采集等。
②征收监控。税款征收是税务部门为贯彻实施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实行税收计划目标而组织税款入库的过程。征收税款是税务部门尤其是基层税务部门的工作核心,也是一切税务管理活动的目的和归宿。它主要由税务征收人员、管理人员和稽查人员共同承担责任,税收计划和会计人员予以密切配合来共同完成。征收人员根据国家税法和税收计划积极组织征收税款,在征收过程中将有关信息反馈给计会部门和稽查部门。计会部门通过核算对整个税收分配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以挖掘潜力,堵塞漏洞,督促各部门各环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发现异常现象再反馈给稽查部门,通过税务稽查以确保税收计划的实现。其具体内容包括: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收计划管理、税务统计管理、税收会计及税收票证管理等。
③税务稽查。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他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治税。税务稽查是税收征收管理的有力保障,可分为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三种类型。税务机关通过建立双层稽查体系,以保证稽查职能的顺利实现。税务稽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负责受理举报、综合选案、实施稽查、案件审理、处理决定执行、稽查成果分析等工作环节。
税收征收管理的三大内容紧密相联,其中管理服务是税收征收管理的基础环节,税收监控的税收征管理的归宿,税务稽查是税收征收管理的强有力的保证,三者相互作用形成税收征收管理体系。
二、现行税收征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设计税收征管模式对税收成本问题研究不够。从目前税收征管改革试点的情况看,在研究和设计税收征管改革目标模式时,对税收成本缺乏研究,即使有所考虑,也仅把着眼点放在如何提高征管效率,降低税务机的征收成本上,而对纳税人的纳税成本考虑甚少。以至于纳税人普遍感到税收征管改革加重了他们的负担。对征管改的不理解影响了纳税人主动参与、技持、配合改革的积极性。
(二)、借鉴国际经验与结合当地实际不紧密。吸收和借鉴国际先进税收征收管理经验,用以指导税收征管改的实践,是一条有效途径。但目前的问题是一些地方不具备条件但片面追求征管模式的先进性,想一步到位与国际惯例接轨,导致税收征管理论设计模式科学、先进,而实际运作的可行性不强。比如在强调普遍建立纳税申报制度时,对纳税人申报能力、申报的及时性、准确性等欠考虑;在征管领域推广和应用计算机时,由于对自身的财力、技术力量、人员素质等因素考虑不充分、全面导致改革的起点高、收效微。
(三)、征管改革的整体推进缺乏系统性。由于对科学、严密、高效的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究竟受制于哪些因素,总体功能的发挥必须具备哪些相关条件等问题研究不够,因此对哪些环节必须改革、先改革什么、后改革什么、后改什么缺乏系统考虑,以至于在征管改革实践中发现什么问题就改革什么,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加之我们目前的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是自下而下的推进、宏观指导滞后,影响改革的整体效果。
(四)、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税收征管活动的一个最重要的基本准则,就是必须有法律依据,这是关系到税收征管改革成效的重要前提。随着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新税制的不断完善,我国主体税种的各项法规陆续出台,但是,大部分税收实体法尚未完成立法程序;税务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中的许多具体问题的处理原则还没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日常税收征管实务中的税务登记、强制征收、税务稽查、违章处理等一系列直接关系税收征管的操作性强的配套规章还不具备法律效力。
税收征管制度的问题与改革思路探讨(一)相关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