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度缺陷,造成分工不均,导致各项数据不实
虽然是以“属地和分类原则”原则相结合,但由于一个基层税务分局通常管辖几个乡镇,而各个乡镇纳税人和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会根据乡镇的经济发展水平,交通状况差异,而选择相对较好的地方经营,于是就导致了管理员之间分工不合理,有的税务分局管理员平均管户三四百,而有的税务分局管理员平均管户才三四十,甚至有的重点企业管理人员只有几户。管户数量多的、规模大的管理员,工作量大,工作压力也大。管户数量少的,工作量小,工作压力就自然轻松很多。另外现在税收征管质量高低衡量的标准则是申报率、入库率、欠税增减率、滞纳金加收率和处罚率等,这直接影响着税务管理员的报酬,所以,管户多的管理员就会对这些指标进行人为的调节,导致基础数据不真实,比如说:在同一分局,甲管理员有20户管户,下面有5户享受免税,乙管理员也有10户管户,有2户同样也享受免税,假设当月所有的减免税户都没有收入,而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管理员管户的零申报率不得超过总户数的30%,那么很显然甲管理员的零申报率就已经超标了,这时,为了达到标准,甲管理员很有可能认为的调节5户免税户的申报数据(把零销售改为有销售,只要控制在企业减免税范围内),那么我们得到的数据就不真实了。
(三)服务质量的下降和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税收管理员制度”但在具体的实践中,是把大部分的服务职能转移至基层管理分局,而管理分局则完全的分配给了具体管户的管理员负责。经常出现的情况是管理员下户不在税务机关,纳税人前来办事无法完成,使纳税服务不能及时开展,造成纳税人跑冤枉路、费时间、意见大的局面。面对管户服务、服务责任落实到人的初衷,却导致了服不好务、服务质量下降的后果。
随着地方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纳税人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加;随着各种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的不断出台,各项日常事务性工作愈加繁重,在“税收管理员制度”制度中,实施落实、管理服务的双重任务全部由管理员一人进行;随着上级部门对基层税务机关“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日渐提高,基层税收管理不得不更加深入;随着各职能部门新想法新工作的逐渐铺开,分派到基层税务机关的各种任务也越来越多。在这种工作形势中,工作时间管理员人数正在用规定的工作时间来应对不断增加的工作量,这就必须要求管理员要有高效率的工作,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有任务,但却有很多的客观因素制约着工作效率的提高:
1、基层税务所管理员的平均素质还不能很好的适应工作形势的要求。目前,有很大一部分的管理员计算机操作能力、税收业务知识,相关管理能力还比较差,不能通过信息化快速而有效的进行基础数据的采集和筛选。需要有针对性、多样化的系统培训。
2、有相当一部分工作任务本身存在问题。由于任务设计者没有充分考虑到任务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造成任务执行起来很困难,影响工作质量。例如,某一管理员本月系统下派的工作任务是巡查30户纳税人,纳税评估1户,管理员本身的工作日就不足30日,还要处理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所以要求每户都保质保量巡查到是不可能实现的。
3、信息化的程度不高。主要是信息化建设还未完善,几大系统的数据都还不能被完全整合,导致数据重复采集、不能互通兼容,重复多余的功能太多,对于一些基础性的比如:基本情况表,各种减免税台帐都还需要管理员自己登记,不能通过操作系统自动生成,其次系统过多过杂,不易操作。除CTAIS2.0征管系统外,税务系统还有很多套征管系统在运行,很多管理员除了经常用的以外,其他系统连用户名都不知道。从而产生的后果过多过杂的系统导致了整个金税三期整体系统性能的下降。随着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工作效率不升反降了。其次是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跟不上信息化建设的速度,有些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已经不适应现今的工作需要,停滞不前。另外不适应当前企业的发展,现在很多企业都用财务软件电子计帐,而一部分管理员对系统不熟悉,还不知道如何操作。
(四)纳税评估需进一步完善
随着2005年3月11日《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43号)的实行,虽然规定了相关评估的内容,但没有一个具体的操作规程和相关系统等与之配套。现在,纳税评估处于一个相当尴尬的境地:
1、现行纳税评估指标中的评估指标预警值,是根据『国税发〔2005〕43号《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纳税评估分析时,要综合运用各类指标,并参照评估指标预警值进行配比分析。评估指标预警值是税务机关根据宏观税收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核算情况以及内外部相关信息,运用数学方法测算出的算术、加权平均值及其合理变动范围。测算预警值,应综合考虑地区、规模、类型、生产经营季节、税种等因素,考虑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的若干年度的平均水平,以使预警值更加真实、准确和具有可比性。纳税评估指标预警值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可我们知道评估指标预警值是十分综合、客观、合理的数据,测算起来也是相当麻烦的,必须有一个权威专业的机构动用专业的人才和先进的工具,定期发布。这是一个相当复杂、重要的测算过程,很显然税务机关是不可能做到的,所以现在提供参考的评估预警值,其可比性也要打一个折扣。
2、没有纳税评估软件进行操作,评估手段落后,税务机关只能从纳税人的纳税人申报情况,财务报表以及实地查验等手段来获取纳税人的相关信息,首先由于申报情况,财务报表信息由纳税人单方面提供,其准确性和真实性必须通过验证后,才能使用;其次整个社会未建立完善的纳税评估网络,除了上述的途径外,税务机关还应该从更多的方面了解纳税人的其他信息,比如说:其关联企业情况,开户行及资金运转情况,纳税人的固定资产状况等;但现实中纳税评估则只侧重于对财务信息的分析,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局限性。
3、纳税评估没有达到纳税评估应该所达到的效果。管理员进行纳税评估,在完成税收任务和追求工作成效的现实利益驱动下,发现企业有偷税问题,没有按规定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只是要求企业补税,不进行处罚。纳税评估成为了组织税收收入的手段。而管理员这样操作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加大了执法风险。
总之,现实中的开展的纳税评估由于以上几个方面的原因,没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其价值没能得到真实的体现。
(五)权利控制的因素
新的税收管理员制度管理员直接接触纳税人,审批发票、增值人一般纳税人认定、减免税等很多事项的决策都依据一个管理员的核查结果,管理员的权利增大,权利的增大相应引起风险的加大,这种风险就是执法风险,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对管理员的权利进行有效的约束。但现在正在深入落实管理员制度,很少考虑控制风险的问题,其在各个层面还没有得到有效的关注。
四、改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建议
第一、最大可能的整合各项征管系统数据,这样就能将一些费时费力填表式的工作并入征管系统,由系统自动生成,减少一部分琐碎的日常性工作和临时性工作一来提高效率,二来更加规范准确,另外系统的减少与整合能使我们能很快的适应并熟练的掌握操作方法,对提高工作效率也是有帮助的,整合的管理信息系统也是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技术保证,它能帮助税收管理员迅速的找到他想得到的信息,而无需从一个系统跳到另一个系统, 大大的简化了工作流程,节约了工作时间。
第二、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也是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重要内容,要改变过去一味的追求表面指标的错误倾向,对于一些考核指标要辨证的看待,既要认识到其用于评价管理效率的重要性,也不能过分的追求高指标,这样只会适得其反,让指标真实的反映出日常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这才是考核的初衷,才能起到真正的效果。
第三、要进一步明确税收管理员岗位职责,加强廉政监督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种工作程序,要使管理员的工作尽量的公开化、透明化,并从各方面都得到有效的制约;另外加强奖励惩罚的力度也是很重要的,这样能更好的促进管理员尽职尽责的开展工作,同时对管理员的违法行为起到更大的威慑作用。
第四、加强对管理员的能力培训,特别是计算机使用水平能力的提升,有针对的开展其他诸如反避税能力的培训,不断的提高管理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并且完善选拔淘汰制度,对税收管理员逐步推行能级管理制度,使管理员在互相竞争中不断的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第五、更好的完善纳税评估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全社会参与的纳税评估网络;定期取得权威部门的综合分析指标,使预警值更准确、为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起到更好的对比作用。另外加强纳税评估中的执法监督也是很重要的,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发先问题该移交的一定要移交稽查,不能简单的要求企业补交税款就完事,这样就不会助长企业违法的嚣张气焰。
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建立,是税收征管模式的一个重大改革,但还存在一些不符合实际,有制度漏洞的地方,这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的总结和认识,将遇到的问题逐步完善解决,以提高税收管理员制度提高征管效率的作用,将精细化和科学化落到实处,未来的路任重而道远。
参 考 文 献
1、《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
2、《纳税评估办法及案例分析》 中国税务出版社
3、《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中有关问题的思考》 刘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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