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差异及其对云硫的影响和对策
内容摘要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出台,为内外资企业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新税法借鉴国际经验,引入先进理念,在内容上统一了税收主体、税率、税前扣除项目和标准、优惠政策、税收征管等五个方面。对我国内外资企业的改革发展将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 。 今年1月1日起,我国于07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所得税法)及其07年11月国务院审议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将在我国内外资企业正式执行实施,而以前内外资企业分别适用的相关所得税法则同时废止。此举标志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里程碑,从此中国将逐步告别企业所得税“双轨”时代。本文通过对新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解读,以及分析新企业所得税与会计准则的差异,就其对云浮硫铁矿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云硫)的主要影响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法 改革 影响 对策
目录
第一章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影响
1.1、实现利益平衡的新企业所得税法
1.2、确立统一、规范和体系化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1.3、实现公平竞争与税负差异相协调的新企业所得税法
1.4、适应新形势发展的新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章 新企业所得税法六大焦点
2.1、焦点一:税率降至25% 财政减收仍可承受
2.2、焦点二:优惠政策风向大转微利,高科技和创投企业最受惠
2.3、焦点三:五年"过渡期" 继续照顾部分老企业
2.4、焦点四:明确免税收入
2.5、焦点五:强化反避税 补征税款将加息
2.6、焦点六:靠拢国际惯例 "纳税人"概念有了新标准
第三章 新企业所得税与会计准则的差异
3.1、服务目标的差异分析
3.2、服务对象的差异分析
3.3、适用范围的差异分析
3.4、遵循原则的差异分析
3.5、资产差异分析
3.6、收入差异分析
3.7、费用差异分析
第四章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对云硫的影响及对策
4.1、企业概况
4.2、影响及对策
第五章 结束语
参考文献: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差异及其对云硫的影响和对策
前言 1994年,财政部即开始着手对两税合并进行调研。由于各方利益的博弈,两税合并的进程缓慢,但在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磨难,终于突破重重阻力送到了立法机关的案头。前后历经10多年的努力,新企业所得税法最终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在我国税收法治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我国建构和谐的税收征管秩序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第一章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影响
1.1、实现利益平衡的新企业所得税法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定过程是围绕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利益博弈的过程。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各中央主管机关、地方政府均有其自身的利益诉求。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以“两税合并将阻碍引入外资,导致出现大规模撤资”为由,反对进行两税合并;另有一些部门则主张当前是完成两税合并的有利时机,应当积极推动两税合并。外资企业则以两税合并将提高其税负水平,要求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部门利益、地区利益和私人利益的相互冲突与碰撞,导致两税合并的重重阻力。新企业所得税法本身即是有关行政部门、地方利益团体、跨国公司等多方利益博弈和协调的结果。作为多方利益博弈的结果,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实现了各方利益的兼顾与平衡,如对在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前设立的外资企业给予5年的过渡期,保障其现有的税收优惠利益;继续执行西部大开发地区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利于西部的扩大招商引资,促进西部的发展;适度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扩大内资企业的税前费用扣除,降低内资企业的税收负担,有利于其平等的参与市场竞争等等。可以说,在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过程中协调了不同的甚至相互对立的价值追求和利益主张,使各方利益的代表充分表达和展示了权利主张,从而实现了各方利益的平衡与协调,进而真正实现了企业所得税立法的公平与正当,有利于提高生效后的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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