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收益法的优缺点
采用收益法进行资产评估,优点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这种方法可以比较真实和准确地反映企业本金化的价格,而且与投资决策紧密结合,因此,应用此法评估的资产价格宜为买卖双方所接受。同时,这种方法从资产经营的根本目的出发,紧扣被评估资产的收益进行评估,更加符合资产评估的本质要求。
采用收益法进行资产评估主要缺点是预期收益预测的难度较大,不仅受主观判断的影响,而且还直接受到未来收益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同时,这种评估方法的适用范围较小,一般适用企业整体资产和可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生产经营性资产的评估。在评估中折现率和资本化率比较难以确定。
三、成本法
成本法考虑的是资产的过去而不是未来, 而资产未来所能带来的收益才是其价值的源泉,因此该方法的应用有一定的局限性。尽管如此,如果评估对象目前的收益低于正常水平或未来收益不能可靠确定,或在相同、类似资产交易不活跃的情况下,成本法仍是较好的方法。
3.1 成本法的含义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承。它是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即通过资产的重置成本来反映资产交换价值的,即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资产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被评估资产已经发生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积极性贬值,得到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也可以首先估算被评估资产与其全新状态相比有几成新,求出成新率,然后用重置成本与成新率相乘,得到的乘积作为评估值。
3.2成本法应用的前提条件
(1)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
(2)被评估资产必须是可以再生或可复制的资产。否则不可以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3)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成本资料。
(4)形成资产价值的耗费是必须的。
3.3 成本法评估资产的程序
运用成本法评估资产的一般程序是:确定被评估资产、搜集历史资料并估算重置成本、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使用年限、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损耗或贬值、综合分析,计算确定评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3.4 重置成本的估算方法
重置成本是购买或建造一项全新的与被评估资产相同的资产所支付的全部成本。按照重置方式不同,重置成本可以分为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
1.复原重置成本是指用与被评估资产相同的材料、建造标准、设计结构和技术条件、技术要求等,以现实价格水平在构建相同的全新资产所需的成本。
2.更新重置成本是指按照现行的技术条件,利用新型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标准,以现时价格构建的相同功能的全新资产所需的成本。
选择重置成本时,在同时可获得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的情况下,应选择更新重置成本。在无更新重置成本时可采用复原重置成本。应注意的是,无论是复原重置成本还是更新重置成本,资产本身的功能不变。
3.4.1重置核算法
重置核算法也称细节分析法、细节核算法,是利用成本核算的原理,根据重新取得资产所需的费用项目,逐项计算然后累加得到资产的重置成本。 在实际测算中又具体划分为两种类型:购买型和自建型。 购买型资产的重置成本具体是由资产的现行购买价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构成,将上述取得资产的必需费用累加起来,便可计算出资产的重置成本。 自建型资产的重置成本是根据重新建造资产所需的料、工、费及必要的资金成本和开发者的合理收益等分析和计算出资产的重置成本。 资产的重置成本应包括开发者的合理收益。一般的资产重置成本中的收益部分的确定,应以现行行业或社会平均资产收益水平为依据。
3.4.2价格指数法
价格指数法是利用与资产有关的价格变动指数,将被估资产的历史成本(账面价值)调整为重置成本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
重置成本=资产的帐面原值*(1+价格变动指数)
=资产的帐面原值*价格指数
上式中,价格变动指数可以是定基价格变动指数或环比价格变动指数。定基价格变动指数是评估时点的定基价格指数与资产购建时点的定基价格指数之比,即:
定基价格变动指数
=(评估时点的定基价格指数/资产购建时点的定基价格指数)*100%
环比价格变动指数
=(1+a1)*(1+a2)*(1+a3)……(1+an)*100%
式中:an——第n年环比价格指数,n=1、2、3……n
价格指数法与重置核算法是重置成本估算较常用的方法,但两者具有明显的区别:
(1)物价指数法估算的重置成本,仅考虑了价格变动因素,因而确定的是复原重置成本;而重置核算法既考虑了价格因素,又考虑了生产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因素,因而可以估算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
(2)物价指数法建立在不同时期某一种或某类甚至全部资产的物价变动水平上;而重置核算法建立在现行价格水平与购建成本费用核算的基础上。一项科学技术进步较快的资产采用物价指数法估算的重置成本往往会偏高。物价指数法和重置核算法也有其相同点,都是建立在利用历史资料基础上。因此,注意分析、判断资产评估时重置成本口径与委托方提供历史资料(如财务资料)的口径差异,是上述两种方法应用时需注意的问题。
3.4.3功能价值法
功能价值法也称生产能力比例法。这种方法是寻找一个与被评估资产相同或相似的资产为参照物,计算其每一单位生产能力价格或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生产能力的比例,据以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计算公式为:
被评估资产重置成本
=(被评估资产年产量/参照物年产量)*参照物重置成本
前提条件和假设是资产的成本与其生产能力成线性关系,生产能力越大,成本越高,而且是成正比例变化。应用这种方法估算重置成本时,首先应分析资产成本与生产能力之间是否存在这种线性关系,如果不存在这种关系,这种方法就不可以采用。
3.4.4规模经济效益指数法
由于规模经济效益作用的结果,资产生产能力和成本之间只成同方向变化,而不是等比例变化。资产的重置成本和生产能力相比较,其关系可用下列公式表示:
重置成本
=参照资产重置成本*(被评资产的生产能力/参照资产的生产能力)x
x 是一个经验数据,成为规模经济效益指数,一般介于0.4~1之间。
3.4.5统计分析法
在用成本法对企业整体资产及某一项同类型资产进行评估时,为了简化评估业务,还可以采用统计分析法确定某类资产重置成本。
1.在核实资产数量的基础上,把全部资产按照适当标准化分为若干类别;
2.在各类资产中抽样选择适量具有代表性资产,估算其重置成本;
3.依据分类抽样估算资产的重置成本额与帐面历史成本,计算出分类资产的调整系数。根据调整系数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
3.5 各种贬值及其估算方法
运用成本法评估资产的价值要涉及到被评估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成本法中的各种技术方法实际上都是在成本途径总的评估思路基础上,围绕参数采用不同的方法测算形成的。
3.5.1实体性贬值及其估算方法
资产的实体性贬值是资产由于使用和自然力作用导致的资产的物理性能的损耗或下降引起的资产的价值损失。实质性贬值的估算,一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观察法
观察法,也称成新率法。它是由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被评估资产的实体各主要部位进行技术鉴定,并综合分析资产的设计、制造、使用、磨损、维护、维修、大修理、改造情况和物理寿命等因素,将评估对象与其全新状态相比较,考察由于使用磨损和自然损耗对资产的功能、使用效率带来的影响,判断被评估资产的成新率,从而估算实体性贬值。其计算公式为:
资产实体性贬值=重置成本*(1-实体性成新率)
2.使用年限法
使用年限法是利用被评估资产的实际已使用年限与其总使用年限的比值来判断其实体贬值率,进而估测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其数学表达式为:
资产的实体性贬值
=[(重置成本-预计残值)/总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
(1)预计残值是指被评估资产在清理报废时净收回的金额。在资产评估中,通常只考虑数额较大的残值,如残值数额较小可以忽略不计。
(2)总使用年限指的是实际已使用年限与尚可使用年限之和。计算公式为:
总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实际已使用年限=名义已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
由于资产在使用中负荷程度的影响,必须将资产的名义已使用年限调整为实际已使用年限。名义已使用年限是指资产从购进使用到评估时的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是指资产在使用中实际损耗的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与名义已使用年限的差异,可以通过资产利用率来调整。资产利用率计算公式为:
资产利用率=截至评估日资产累计实际利用时间/截至评估日资产累计法定利用时间*100%
当资产利用率>1时,表示资产超负荷运转,资产实际已使用年限比名义已使用年限要长;
当资产利用率=1时,表示资产满负荷运转,资产实际已使用年限等于名义已使用年限;
当资产利用率<1时,表示开工不足,资产实际已使用年限小于名义已使用年限要。
实际评估过程中,由于企业基础管理工作较差,再加上资产运转中的复杂性,资产利用率的指标往往很难确定,评估人员应综合分析资产的运转状态。
3.修复金额法
修复金额法,也称修复费用法,该法是根据修复资产的已损耗的实体所需要支付的金额来判断资产的有形损耗额。次方法主要适用于具有特殊结构的可补偿性资产有形损耗额的估算。可补偿性有形损耗是指技术上可修复且经济上合理的有形损耗。
3.5.2功能性贬值及其估算方法
功能性贬值是由于技术相对落后造成的贬值。通常情况下,功能性贬值的估算可以按下列步骤进行:
(1)将被评估资产的年运营成本与功能相同但性能更好的新资产的年运营成本进行比较。
(2)计算二者的差别,确定净超额运营成本。净超额运营成本是超额运营成本扣除所得税以后的余额。
(3).估计被评估资产得剩余寿命。
(4)以适当的折现率将被评估资产在剩余寿命内每年的超额运营成本折现,这些折现值之和就是被评估资产功能性损耗(贬值),计算公式为:
被评估资产功能性贬值=∑(被评估资产年净超额运营成本*折现系数)
此外,功能性贬值的估算还可以通过超额投资成本的估算进行,即超额投资成本可视同为功能性贬值。计算公式为:
功能性贬值=复原重置成本-更新重置成本
3.5.3经济性贬值及其估算方法
经济性贬值是由于外部环境变化造成资产的贬值。 计算经济性贬值时,主要是根据由于产品销售困难而开工不足或停止生产形成资产的闲置,价值得不到实现等因素,确定其贬值额。评估人员应根据资产的具体情况加以分析确定。当资产使用基本正常时,不计算经济性贬值。其公式为:
经济性贬值率
=100%*[1-(资产预计可被使用生产能力/资产原设计使用能力)x
x为功能价值指数,多采用经验数据,一般在0.6—0.7之间
3.6 成本法的优缺点
成本法评估资产的优点是:
(1)比较充分的考虑了资产的损耗,评估结果更趋于公平合理。
(2)适用于单项资产和特定用途资产的评估。
(3)在不易计算资产未来收益或难以取得市场参照物条件下可以广泛地运用。
(4)有利于企业资产的保值。
成本法评估资产的缺点是:
(1)工作量较大。
(2)它是以历史资料为依据确定目前价值,必须充分分析这种假设的可行性。
(3)经济性贬值不易全面准确计算。
四、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关系
资产评估的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构成了资产评估方法体系的基本框架,资产评估的专业性质决定了构成资产评估方法体系的各种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它们独立存在又相互联系。
4.1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之间的关系
资产评估方法很多,各种方法都有其各自的特点。同时,这些方法之间又是互相关联的。研究资产评估方法的特点,并分析比较各种方法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对于选择资产评估方法具有重大意义。
4.1.1资产评估方法之间的联系
从整体上来说,评估方法是由互相关联的、内在相关的不可分割的技巧和程序组成的,其共同目标就是获得令人信服的可靠的评估价值。评估方法是实现评估目的的手段。评估基本目的决定了评估方法间的内在联系。而该联系为评估人员运用多种评估方法评估同一条件下的同一资产,并做相互验证提供了理论依据。但是,运用不同的评估同一资产,必须保证评估目的、评估前提、被评估对象状态的一致,以及运用不同评估方法所选择的经济技术参数合理。多种方法得出的结果应该趋同。
4.1.2资产评估方法之间的区别
各种评估方法是对评估对象在一定条件下的价值的描述,他们之间是有内在联系并可相互替代的。但是,各种评估方法都有自成一体的运用过程,都要求具备相应的信息基础,评估结论是从某一角度反映资产的价值,成本法主要是源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收益法源于效用价值论;市场法则主要源于市场均衡论。所以,各种方法之间是有区别的。评估人员应该具备选择最直接、最有效的评估方法完成评估任务的能力。
4.2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选择
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主要应考虑下面因素:
1.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与评估目的,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被评估对象在评估过程中所处的状态,以及由此所决定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相适应。
2.评估方法的选择受评估对象的类型、理化状态等因素的制约。
3.评估方法的选择受各种评估方法运用所需的数据资料及主要经济技术参数能否收集的制约。
每种评估途径和方法的运用都需要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依据。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收集某种评估途径和方法所需的数据资料可能会很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人员应考虑采用替代的评估途径和方法进行评估。
五、结论
总之,在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中,应注意因地制宜和因事制宜,不可机械地按某种模式或某种顺序进行选择。但是,不论选择哪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进行评估,都应保证评估目的,评估时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和条件与评估所使用的各种参数数据,及其评估结果在性质和逻辑上的一致。尤其是在运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评估对象时,更要保证每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运用中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前提条件、数据参数的可比性,以便能够确保运用不同评估途径方法所得到的评估结果的可比性和相互可验证性。在运用多种方法评估同一评估对象时,要确保运用不同评估方法所得到的评估结果的可比性和相互可验证性。当得出不同的结论时,一般不能把评估结果进行简单平均或加权平均,而应根据评估价值类型及评估结果对市场的适用性,判断选择一种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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