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账务处理的影响
“营改增”推出前,税负由进项税和真实的成本两种形式构成,主要依据是成本,一般在月末计提,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营业税
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营改增”推出后,账务处理要复杂的多,小规模纳税人在设置“应交增值税”时,
不需要再设置三级科目,企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在收入确认时发生,月末不存在计提和结转的情况。
销售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缴纳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一定金额范围内扣减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根据补贴的金额贷方填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在期末财务报表处理时刻根据变现能力的大小以及余额的方向列示在“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性资产”或者“应交税费”下。
3、税负的影响
“营改增”推出前,缴纳营业税,计算比较简单,是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来进行计算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而增值税税款的计算相对要复杂一些。“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或能申请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什么都不用做就可以比之前交营业税时少交钱。简易计税的增值税征收率和收营业税时期的税率都是3%,但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计税时只按不含税价计算增值税,同等条件下,实际税负仅有2.91%。如果不符合采用简易计税法征税的条件,还可以提供增值税发票用进项税“抵扣”。比如有个工程项目的收入大概是100万元,按照3%的营业税来缴,税金为3万元。但是按照缴纳11%的增值税,税金是11万元,这部分叫作销项税额。而这个项目的成本是80万元,80万元中包括了人工、材料、设备租赁等费用,有的成本可以抵扣,有的不能,而且抵扣税率各不同。比如,钢材抵扣得比较多。这个工程成本中,钢材占30万元,其抵扣税率是17%,按照30万/(1+17%)×17%计算,得到4.36万元。这意味着,仅钢材一项,我就可以少缴4.36万元税费。如果再加上物流、设备租赁等可抵扣的成本,约可抵扣8.5万元,这些叫作进项税额。最后,用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即11万元减去8.5万元,得到2.5万元,这就是税金了。如此算来,比缴营业税时还少缴税5千元,即税负降了。
三、“营改增”后企业的应对措施
1、规范财务核算
第一,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企业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即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税务核算不合规,会按照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11%、6%)直接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第二,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服务的销售额。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2、提升税务风险管理
税制越完善、税收征管越规范、税收法治化水平越高,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越凸显。与营业税制相比,国家通过“金税工程”对增值税进行严密的监控,该系统由一个网络、四个子系统构成。一个网络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与省、地、县国家税务局四级计算机网络;四个子系统是指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增值税稽核子系统和发票协查子系统。因此,营改增后,企业应该结合自身行业特征,明确企业税务风险点,并制定风险防范与应对措施,降低增值税引发的税务风险。
3、合法开展税务筹划
“营改增”在给企业带来了挑战的同时,也为有关企业税务筹划带来了空间,比如:生活服务业小企业众多,可以通过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身份或小规模纳税人),采取适用不同的计税方式;在增值税抵扣制度下,供给方的纳税人身份直接影响购货方的增值税税负。对于一般纳税人购货方,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供给方,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现税额抵扣。如果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为供给方,取得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出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货方不能进项抵扣;对于一些具有税收优惠政策的业务领域,应积极通过筹划向其“靠拢”,以争取适用税收减免政策;由于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交付结算方式有关,推迟缴纳税款,无异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因此,企业可以通过筹划服务合同等方式推迟纳税义务的产生。纳税筹划方法不能长期固定不变,而应根据变化了的新法律、新政策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四、研究结论
通过本课题研究,得到“营改增”将提高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拉动我国进出口消费,为第三产业增加了就业岗位,在一定程度上将大大减少税收收入,为我国企业减轻税负,“营改增”对中小企业的影响相对更大。从企业税负等角度分析,得知“营改增”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是百利而无一害,营改增对于企业会减少负税。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可以降低接近50%的税,可对于一般纳税人则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对那些拥有很少乃至没有进项税额的服务行业,这一税制变化只会使该一般纳税人失去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而加重税负。税务部门和纳税人双方对这一问题必须做到共同努力,税制制定者应给予纳税人一定的政策倾斜,与此同时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通过与税务的主管部门进行合理的沟通,不仅是地方税收机关还应包括国家税务主管机关都要达成共识,为企业创造一种良好的纳税外部环境。只有企业对“营改增”有充分的理解和对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严格的落实才能避免财务会计工作中带来风险。从实践中研究工作的本质和创新方面带来的区别,不断探索内部控制完善的最优方案,对企业产生的多方面影响进行全面性分析,真正意义上感受到“营改增”所带来的便捷之处以及对财务会计操作上的利弊。最终实现相关企业能适应这项税制改革,形成利大于弊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