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公司组建的背景
二、担保公司的组建情况及运作模式
三、担保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四、担保公司健康发展的建议和措施
内 容 摘 要
随着中小企业在县域经济中的作用不断上升,中小企业经济体系逐渐成为县域经济中最活跃的力量。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在全县营造了发展中小企业的良好氛围。然而,融资困难严重制约着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存在中小企业低起点和信贷准入高门槛的矛盾,贷款的增长与经济的增长极不协调,资金供求矛盾不可避免地为民间融资的活跃提供了空间,同时也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建立培育了土壤。作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和“民间融资”的一个重要途径,华坪县于2005年、2006年先后成立了两家担保公司,但因银企关系没有理顺,银企合作协议、放大倍数、风险防控及风险补偿机制没有实现,同时还暴露出行业监管缺位的问题 。担保行业在我国作为一个新兴行业,蕴含着高风险,并且没有更多的经验可循,需正确认识、合理引导,在发展中规范,通过立法制度建设及担保机构的内部建设促进行业自律,在此基础上争取银行风险共担、权利义务均衡的平等法律地位 ,同时,还应健立健全风险补偿机制,才能实现担保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县域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缘何难以启动
作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和“民间融资”的一个重要途径,华坪县于2005年、2006年先后成立了两家融资(投资)担保公司,它们能否解决中小企业缺血和民间融资的问题?其运作模式如何?为何难以正式启动?笔者对上述问题开展了调查。
一、组建的背景
随着中小企业在县域经济中的作用不断上升,华坪县的中小企业从“九五”以来发展非常迅速,逐步形成了以电力、煤炭、化工、建材、石灰石、农特产品加工为主的中小企业经济体系。华坪县共有15万人,2005年国民生产总值114517 万元,完成各级预算收入19199万元,其中:中小企业完成税收占72%,2005年末全县有中小企业442户,注册资金60266万元,从业人员5295人,实现产值131400万元;个体工商户3575户,注册资金为8642万元,个体私营经济总产值170707万元,销售总额或营业收入81689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17330万元,全县非农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了80.9%。中小企业分布广,经济成份多样化,在促进市场竞争、增加就业岗位、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拉动经济增长、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有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作依托,2005年华坪被列入云南省重点工业强县之一,成为丽江市工业经济发展布局的重点区域。华坪县政府把“工业兴县、工业富县、工业强县”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战略举措,明确制定了大力发展电力、煤炭、化工、建材、石灰石、农特产品加工等支柱产业的工业倍增计划,出台了一系列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在全县营造了发展中小企业的良好氛围。然而,融资困难严重制约着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近年来,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战略的转移,其贷款权限逐步上收,客户准入门槛日渐提高,贷款对象日益向大城市、大企业集中。从本县企业贷款分布情况中可以看出:全县442户中小企业,有贷款的企业只有20多户,而且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企业仅10户,大多数企业难以取得新增贷款,贷款增长与经济增长极不协调:2005年全县金融机构存款140140 万元,但各项贷款仅为69197 万元,存贷比为49%,存差达70943万元,贷款出现华坪县历史上罕见的负增长,部分在建项目受阻,许多企业难以正常生产运行。一位民营企业主曾对贷不到款的感觉打了个比方:“在广深高速公路上,别人开着小汽车(那是社会资本)飞驰而过,而你只能一步一步走到广州。”大部分的民营企业已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不少优秀的企业处于扩张的加速期,然而在这个资本早已社会化流通的时代,由于得不到银行的贷款,只能靠企业自身的积累缓慢发展,眼看着种种机会擦身而过!企业嗷嗷待哺,呼唤尽快成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资金供求矛盾不可避免地为民间融资的活跃提供了空间,同时也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建立培育了土壤。
二、组建情况及运作模式
为了较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和难贷款的问题,2005年11月,经华坪县人民政府批准,华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了由云南省华坪县物资总公司独资组建的华坪县兴隆融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是华坪县首家融资担保公司。该公司在册股东两人:由云南省华坪县物资总公司认缴出资475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5%,物资总公司经理陈卫红认缴出资25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是依托物资总公司2002年开办的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对具有发展潜力及信用程度高的中小企业和良好信用的自然人提供担保,截止2006年9月末,已为华坪县中小企业的生产用机械设备和个人的运输工具所需资金提供抵押担保贷款业务122笔,贷款1530.4万元。此外,先后贷给中小企业生产启动资金380万元、个人生产用资金35万元、贷给华坪县供排水公司120万元,贷给华坪县电力公司的100万元(及时解决了枯水季节从攀枝花买电供应到华坪的周转款)。在解决中小企业短期流动资金不足、增加融资渠道、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增加就业岗位、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带动了银行业消费贷款业务的发展,有利于分散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遗憾的是,这122笔1530.4万元的担保贷款是以华坪县物资总公司的名义与银行合作的,没有通过担保公司业务正式运作;先后贷出的635万元也不是通过担保方式给中小企业取得的银行贷款,而是在从事另一种业务——资金拆借,这个业务利润很大,物资总公司通过银行或者其他渠道获得低成本的资金,一般不会超过年利率6%,目前该公司拆出去的年利率在15%至25%之间,如果该公司一笔5000万的资金不停流动,一年下来就能赚125万元,显然偏离了担保公司的主营业务。
第二家是2006年9月4日成立的华坪县凯旋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是由六个已经发家(包括地下融资)的个人合伙组成,该公司成立一个月来,已办理了三笔投资业务共计:1150万元,是直接以担保公司的身份投资入股到三个煤矿企业,按贷款利息的2至4倍取得分红,尚未正式启动担保业务。煤炭是华坪县的支柱产业,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政府对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治理整顿工作抓得较紧,企业技改、安全生产等投入严重不足,在无法从银行取得新增贷款的情况下,通过对中小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把“地下资本”转化为“地上资本”,让其合法化,规范地下融资走向阳光地带,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
三、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银企关系没有理顺
由于融资(投资)担保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银行对与担保公司的合作心存疑虑,到目前为止,两家担保公司尚未与县内工、农、建、信用社签订有关合作协议。就从目前以物资总公司的名义与银行合作的汽车消费担保贷款项目来说,对银行而言,通过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业务,虽然吸引和稳定了汽车销售商存款,开辟了新的贷款市场,但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且不易把握,存在抵押物处置风险和信用担保风险:汽车作为抵押物具有流动性强、逐渐贬值、处置较难等特点,总体风险程度较高,借款人无法还款时,抵押物折旧后其价值是难以抵顶所欠债务的;在担保形式上,目前通用的方式是以汽车经销商为主要担保方,经销商既经销车辆又为客户担保,而经销商本身就是靠银行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支撑货物流转,实际上是银行等于用自己的钱为自己担保,特别是加入WTO后,在汽车消费市场竞争的高压下,经销商所面临的最大难题是资金短缺与车辆更新的矛盾,大量积压的旧车型面临价格陡降的局面,作为担保一方的经销商担保能力将大大降低,如果销售商经营状况恶化或者蓄意逃债,银行非但收不回贷款,更由于平时与借款人联系甚少,催收困难,抵押物处置较难。在中小企业贷款问题上,担保是道绕不过的坎,银行不是不与担保公司合作,而是不与没有实力的担保公司合作,即使银行支持,还是涉及担保问题,如果反担保措施不落到实处,或是担保公司未向银行提供一定数量的担保资金,银行对担保机构的持续经营能力、风险控制能力、代偿能力心存疑虑始终难以避免。
(二)风险分散防控难到位
由于存在信用担保风险、抵押物处置等风险,大多数银行不愿承担风险,很难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作伙伴关系。在调查中了解县内没有一家商业银行愿意在和担保公司的合作中承担任何比例的信贷风险,都要求担保公司在贷款逾期时提供全部代偿,未形成风险共担机制。
(三)放大倍数难以实现
按规定银行可以根据1:5至1:10的放大倍数为承保企业提供贷款。但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在本地很难实现,最多都只能是按1:1的比例进行,即银行要求在每笔贷款放出之前,由担保公司存入等量的资金作为担保,这无疑严重制约了担保公司的融资作用,也严重制约担保业的发展。
(四)行业监管缺位
我国1995年颁布实施的《担保法》是一部行为法,对于担保机构和行业管理问题,至今没有形成相应的法律法规,故而在运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国经贸中小企业[1999]540号《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第八条虽然明确了担保机构的内外监督:“由经贸委会同财政、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及商业银行等部门组成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监管委员会负责对辖区内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这是在人行和银监分设以前颁布实施的,目前因实行分业监管模式,银监会负责监督全国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类金融机构,声称担保公司属非金融机构,不负责这一领域的监管。而其它部门至今未形成联动机制,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致使担保机构游离于行业监管系统之外,形成风险多发的监管真空地带。
四、担保公司健康发展的建议和措施
(一)正确认识、合理引导
尽管担保行业因法制体系滞后,监管主体模糊等因素,在运作过程中难免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但更应注重其扩大融资渠道、促进就业、培植财源、支持经济发展、规范民间融资的积极方面,不能因其迟迟难以正式启动,就全面否定,严加限制。当然,加强规范是必要的,建议尽快出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从管理的办法和制度上保证担保业快速、稳健发展。但规范要在发展中规范,允许参照国家法律政策,根据每个地区、每个行业的特点,提出适应当地经济发展要求的规范方式,不能一刀切。如平遥“日升隆”和“晋源泰”两家民间信贷组织挂牌时不仅相关证照没有办齐、连经营场所、营业人员、内部章程等都没有来得及确定就开始正式营业,但全国关注的是其引导和规范地下融资所起的积极因素。
(二)规范运作、促进行业自律
1、建立行业担保协会,加强行业指导。对担保公司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解决担保专业人员缺欠的问题,使其基本掌握从事信用担保工作所要求的金融、法律、经济、工商管理、财务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有条件的可向社会公开招聘来自金融系统或企业单位及法律专业的技术人员。
2、完善业务规章,规范运作程序。严格按照“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的操作办法办理每一笔担保业务。
3、建立起以风险处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担保制度为主的风险防范体系,通过这些措施一方面可以锁住企业的核心资本,防止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另一方面担保机构在发生代偿时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
(三)达成共识、实现银担互动
随着担保业的规范发展,双方通过一些试点和探索,对各自的要求、流程和经营方式逐渐形成共识,在磨合中发展,从初期的完全被动局面,变得逐步为银行所理解和认可。各商业银行、信用社应积极开展对担保公司的信用评级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积极拓展与银行的合作,早日签订合作协议,尽快开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商业银行要充分发挥现有监控体系的优势,将其信用评级、评估审查、信贷咨询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及时与担保公司交换和通报,加强对投保企业的监督,共同维护双方的权益,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平等合作伙伴关系,对贷款本金实行比例担保、合理分担风险、适度放大倍数,强化双方激励机制,减轻担保机构和银行双方的风险及压力,实现银担双方共赢。
(四)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持续健康发展
担保公司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高风险、低收益行业,利润空间有限,纯商业性经营难以发展,而担保的动态过程不仅使中小企业提升了自身信用、增强了纳税意识、扩大了融资渠道,而且带来新的税收增量,政府可以考虑每年从增量税中提取一部分给担保机构作为外部风险补偿,以提高担保机构资信,实现正向循环。同时,担保机构还应通过提高经营水平以获得的经营盈余和利润作为内部风险补偿,增强自身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参 考 文 献
唐君燕,《中小企业贷款难 国开行江苏寻解》——《经济观观察报》2005年8月12日
振华,《灰色金融谋求合法化》——《时代金融》2006年第10期
温铁军,《民间金融再展翅》——21世纪经济报道
新“晋商”试水金融业“山西票号”昨日重出江湖——东方早报(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