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素养与教师素养
“素养”一词在《辞海:1999 年缩印本 ( 音序 )3》中有两层含义:一是修习涵养,二是平素所豢养。素养更多被理解为素质的修习涵养。素养与素质有 一定的区别。素质是人或事物先天具有的,是完成某项活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素养则是为了完成一定的活动需要,而通过后天习得获取的特定品质。专业素养是通过习得在某个职业或专门性职业中所 表现出的包含职业道德、职业情意、职业能力等综合品质。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养是幼儿园教师在幼儿教育和教育实践过程中形成,直接影响保教效果及幼儿身心发展的一 切心理品质,包括职业道德、专业观念、专业能力和职业人格特征。本文认为,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养是指通过职前的理论与实践培养和职后的专业成长,逐步形成的胜任幼儿保教工作的专业素质和个人修养的总和。素养概念是生理学、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学科共同探讨的一个问题,由于不同学科对素养关注、探讨的角度不同,因此,对素养的界定也普遍存在着差异。国内目前比较一致和普遍的理解是素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①狭义的素养,也是对素养的最初定义,是指生理学、心理学上特指的个体遗传素养或个性心理品质。随着素养越来越多地被广泛运用于其他多个领域,并在不同领域具有不同含义,其内涵也远远超出了原有范畴,许多学者则普遍赞同使用广义的素养。广义的素养是指“在先天遗传素质的基础上,通过外界环境和后天教育而形成与发展起来的相对稳定的内在的基本生理心理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特性”。 “所谓素养,是个体在先天享赋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和教育的影响,所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相对稳定的身心组织的要素、结构及其质量”。②两者表述虽有差异,但实质一致。
二、幼儿教师专业素养的构成
幼儿教师专业素养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系统,是由多个层次和方面组成的。本文主要从幼儿园教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来进行分析。
(一)幼儿园教师的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道德在职业活动中的一种特殊要求和准则,是道德体系的重要组
成部分。职业道德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职业道德是指从业人员在职
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
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狭义的职业道德是指从事相同职业的人们,通过
特定的职业活动所凝结成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比较稳定的并影响和指导自身职
业实践的价值观念、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从事职业活动时依据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在调整教育过程中各种利益关系中所应遵循的各种关系准则,是评价教师行为是非善恶的具体标准,是构成教师职业道德体系的基本要素。教师职业道德可以从三方面理解:其一,教师从事的职业具有专业技能,专业的技能就有与此专业相对应的道德标准和要求;其二,它们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遵循的道德行为规范,这些规范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教师个人内在的职业道德素质;其三,教师作为社会的自然人,本就应该遵循的社会准则。幼儿教师职业道德,是幼儿教师进行职业活动时依据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幼儿教育的本质特征,在调整幼儿教育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时所应遵循的共同行为准则,是评价幼儿教师行为是非善恶的具体标准,也是幼儿教师在专业领域内合理行驶其专业权力以完成专业职责与使命的一整套伦理标准和规范,主要包括对幼儿教师职业的道德信念与责任、对儿童及其有关的教养者的伦理责任。
(二)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素质
教师素质是从广义上使用素养概念的,但究竟什么是教师素质?对此,不同学者提出了不同看法。综合已有研究,我们不难发现,尽管表述不同,但各学者在给它的定义中都力图体现其职业特征。譬如,“教师素质,是教师稳固的职业品质,它是以人的先天享赋为基础,通过科学教育和自我提高而形成的具有一定时代特点的思想、知识、能力等方面的身心特征和职业修养”、“教师素质是指教师为完成其教育、教学任务所应具备的心理和行为品质的基本条件”目前,林崇德等人对教师素质的界定被大多数研究者所接受和认同。所谓教师素质,是指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决定其教育教学效果、对学生身心发展有直接而显著影响的心理品质的总和。根据教师素质的涵义,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教师素质:(l)教师素质是教师这一职业特殊性和独特本质的反映;(2)教师素质是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表现出来的;(3)教师素质一个系统结构,其内部包含着复杂的成分;(4)教师素质是结构和过程统一,具有动态性。
三、关于提高幼儿教师素养的思考及建议
提升新时期幼儿园教师个人素养的重要性(一)相关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