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内 容 摘 要2
政府集中采购公务车辆保险中的分析方法5
层次分析法的应用5
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弥补决策数据基础5
利用维克里竞拍方式促进适度竞争5
采购问题的决策方面6
政府财政开销及用途7
政府集中采购有利于规范财政支出7
国家的政府采购制度8
公务车辆保险的发展情况8
公务车辆保险的内涵8
公务车辆保险的客观必然性9
公共部门用车风险评估10
我国公务车辆保险的发展11
内 容 摘 要
在政府采购实物的领域,公务用车项目比重很大,其中与公务车辆相关的油料、保险、维修等项目也是相当诱人的蛋糕,本文则更主要的是关注政府集中采购车辆保险这种特殊的服务项目的决策问题,研究一些科学决策方法在其中的适用性,以期能为财政支出的管理和规范发挥一定的作用。政府集中采购在财政支出管理中具有显著优势,它有利于规范财政支出。对政府经常性所需要的服务和实物,目前各国一般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的形式予以购买。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对公共支出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是建立我国公共预算体系的重要内容,而这也正是目前我国财政改革的一个重点。财政支出是财政学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份,它具有递增的倾向,或称为“经费膨胀法则”。以我国当前的财政现状看,确实也是如此,所以财政支出确实需要管理和规范。而这正是本文研究目的所在。本文拟在对政府采购问题现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之上,再进一步研究已有科学决策方法的适用性,如层次分析法、管理信息系统、维克里拍卖法等,尤其是要具体化措施和指标,深入分析决策过程,运用管理决策理论和数学方法,提出详细的决策方案和步骤,以适用于采购实务当中,为实务部门提供参考。
关键词:保险;政府采购;决策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的优劣
我国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于1995年开始试行,由于成效良好而很快得以推广。伴随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建设,大量相关研究的著作与学术范文纷纷涌现,从而又有力地促进政府采购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截止2017年,参考的专著中主要涉及了政府采购的基础理论,包括历史发展、范围界定、目标原则、方式方法、绩效控制,然而方式方法上虽有不少的案例,但介绍仍不具体,没有明确到决策指标及过程,也没有关于政府采购公务车辆保险的案例。 参考的学术范文中涉及到了政府采购公务车辆保险的一些现状,主要是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制度分析,但对问题的产生原因尚没有进一步分析到学术性研究的深度,还主要停留在现象描述阶段,也没有涉及到政府采购公务车辆保险的决策问题研究 运用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等方法,如管理决策理论、数学决策方法等,进行深入分拜拜析和论证。 公务车辆保险仅指当前政府机关(含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需要购买的保险,它交叉于商业保险和政策保险范畴之中。 公共部门既然要使用机动车辆,就必然面临使用带来的损失或责任上的风险。通过对风险管理技术的分析,只有保险才是最佳的风险管理措施,它将不确定的风险损失转化为确定的保费支出,便于制定预算;将公共部门面临的客观的、普遍的风险损失合法、合理地转嫁给保险公司承担;同时也不并排斥公共管部门继续采取其他的风险管理措施进一步降低风险损失。这些构成了公共部门客观上存在购买保险需求的必然性。 我国的机动车保险自改革开放后恢复并发展,政府采购也是近十年发展起来的新事物,两者都属于迅速发展阶段,尤其是两者的结合,在财政学和保险学理论与实务界都引起相当大的关注,当然也面临一些问题。如招投标书要素不齐,需求双方信息不畅,短期利益表现突出,恶性竞争日趋严重,服务承诺不切实际,违规经营影响发展,违规操作时有发生,保险公司惜赔多赔,采购决策不够科学等等。 国外政府采购中的案例为我国提供的一些可借鉴的经验,在计算机设备和系统的采购案例中,采购决策机关的设立、决策人员的构建、关注后续使用价格、供货商信息批露机制,承包公司定期批露经营情况等借鉴项目将有助于获得多样的选择。服务之间存在差异的,这种差异可能比实物更为明显,它很可能会影响到采购的观念。从采购的角度一般要考虑:价值、重复性、确定性、服务对象、服务提供、需求特殊、按需定制程度、提供服务所需技术等方面。本文在讨论政府采购公务车辆保险的决策过程参照了商业保险条款中服务采购的分析框架。
政府集中采购公务车辆保险中的分析方法
层次分析法的应用
层次分析法是一种非数学模型的决策思维方式,将复杂问题分解为诸多因素,这些因素按支配关系排序形成递阶层次,通过因素间两两判断形成各方案的总顺序,即是决策顺序。它是不需要高深的数学知识和复杂运算的简单决策方法。层次分析法在政府集中采购公务车辆保险中是合理的,可行的。通过建立递阶层次,创建判断矩阵,合成权重向量,判断一致性等步骤,本文提出了具体的案例应用方式。
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弥补决策数据基础
建立该系统是合理并可行的,它有助于了解车辆使用状态,明晰车辆维护项目,度量风险程度,精算科学保费,而目前的设备配置,人力因素,成本效益分析都为建立该系统奠定了基础。通过调动用车单位积极性,约束用车单位登记,约束修理厂提供信息,约束保险公司提供信息等方式为维护该系统提供制度保障。
利用维克里竞拍方式促进适度竞争
维克里教授运用信息经济学原理设计了一个新的拍卖机制:让每个人把愿意出的价格写在纸上装入信封交给拍卖商,所有信封打开后,出价最高的人得到那件商品,但实际付的价格是第二位最高者的出价。每个人都被鼓励尽量如实地报告自己对拍卖商品的评价,因为出价多少只影响自己是否得到那件商品,而不影响得到那件商品的情况下付多少钱,只要说真话,就要受到奖励,否则就要比真实意愿价格付出更多。该决策方法有助于减少投标者的非利润追求的损失,限制垄断嫌疑的战略行为,减少盲目估价的损失。该方法也是切实可行的,而且在我国的拍卖界已经开始尝试推行。
采购问题的决策方面
重点就是要分析服务采购的特殊性,又尤其注意保险这种自有其特性的服务。所以才在第一章介绍的问题的背景及研究目标后,结合国外案例,逐一分析,指出可借鉴的部分。在随后的内容中,结合国际上都遵循的政府采购基本原则,讨论在我国政府采购公务车辆保险决策上的应用。
政府财政开销及用途
大范围内理解的行政经费而言,绝大部分是政府及事业单位等公务部门行政办公的购买支出,包括服务与实物两方面。就服务而言,人员经费可能占很大比重,此外还有设备的维修等;就实物而言,种类就相当繁多,规模如此巨大的政府支出,如果缺乏科学的管理和规范,就不符合市场经济制度下财政运行的基本要求,也会影响财政运行的稳健和持续,于经济、于社会、于人民福利均非善事。
政府集中采购有利于规范财政支出
对政府经常性所需要的服务和实物,目前各国一般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的形式予以购买。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对公共支出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是建立我国公共预算体系的重要内容,而这正是目前我国财政改革的一个重点。通过建立政府采购制度,使采购实体、供应商和资金管理部门三者的内在目标能有机地统一,促进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和政府与企业关系的变革。采购实体节约了资金,获得了更高质量的实物和服务,通过招标竞价方式,优化了资源配置,受到激励要更好地为政府这个“消费者”服务,使采购实体实现经济、社会收益的最大化;而供应商得到政府不再保护落后的声明,得知自己必须要能适应市场要求,提高所提供实物与服务的性价比,在市场竟价的大潮中学会游泳;资金管理部门也从中提高了资金效益,节约了支出,强化了预算约束。这也是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的客观要求、落实政府重大政策目标的有效手段、反腐倡廉和整顿财经秩序的重要配套措施、推动并实现政府消费行为市场化的重要途径。在政府采购实物的领域,公务用车项目比重很大.政府汽车采购金额近年来呈上升趋势,2003年,政府公务用车采购金额为350亿元,2004年上升为500亿元,2005年为600亿元,2006年达到700亿元,占全年政府采购总量的主要部分。
国家的政府采购制度
美国、英国、新加坡和韩国,我国部分省市政府采购的情况,我国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的必然性与制度构想。曹富国在其政府采购管理:《国际规范与实务》1998中,除介绍政府采购特点,公共管理特征,与公共支出管理的关系外,还进一步探讨了政府采购职责,如采购意义、机构、周期、组织问题、伦理问题、采购员专业发展问题、竞争与谈判问题、自制或采购决策、保证金制度、降低成本技术简单的三种介绍等,政府采购目标与原则以美国为案例,政府采购组织,还介绍了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议》、欧共体《指令》、世界银行《指南》,另专门研究了政府采购方法,包括公开招标、征求意见、谈判程序、两阶段招标、选择性招标、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上述方法均来源于前述三项国际采购规定,部分还作了案例介绍。该书在采购方法上特点突出,但也多是制度介绍,配以案例说明,没有更为详细具体的细节指导,更没有具体的政府采购公务车辆保险的案例。
公务车辆保险的发展情况
公务车辆保险的内涵
公务车辆保险并非一个独立概念,可以被归集于机动车辆保险范畴;在保险学教科书”中,机动车辆保险又是运输工具保险的一类:按照保险标的分类,运输工具保险系财产保险一部分;财产保险属商业保险领域;商业保险是保险在宏观层面的重要分支。机动车辆保险还可以按经济部门分为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两部分,后者即可广义地理解为本文所称公务车辆保险,它包括政府和具有公共事务职能一般而言,机动车辆保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两大主险。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子赔偿。此外,还有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自燃损失保险、新增加设备损失保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附加险。本文所指公务车辆保险在逻辑上隶属于商业保险范畴,然而随着保险业界的发展变化,这并非一成不变.从2006年7月1日起,我国实施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与商业保险结合的方式,使得公务车辆保险交叉于商业保险和政策保险范畴之中。
商业保险是指按商业经营原则所进行的保险,具体讲,它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风险所导致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当被保险入死亡、伤残、疾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或者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制度”。人们平常所说的,能够自主选定的保险都是商业保险。政策保险是指政府为实现其政治、经济、社会、伦理等方面的政策目的,利用保险形式实施的措施。具体讲,它指政府为了某种政策目的,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或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经营机构,运用商业保险的技术来开办的一种保险”。从保险目的上看,它表现为政府政策的贯彻实旌:从保险范围上看,它具有全面性;从保险形式上看,表现为强制性方式;在保险金的赔偿上,表现为固定金额的特点。公务车辆保险必然要纳入强制保险的范畴,然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障范围并不能达到其主体在责任保险方面的需求,更何况还有车辆损失保险的需要,所以必然还要以商业保险作为补充,这就涉及商业保险和政策保险两个领域。
公务车辆保险的客观必然性
客观上,公共部门既然要使用机动车辆,就必然面临使用带来的损失或责任上的风险。在风险管理理论中,基本管理程序包括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和管理效果评价等环节”。公共部门在用车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发生或大或小的交通事故,比如自有机动车撞坏了他人的机动车,要赔偿他人的修理费用,还要支付自有机动车的修理费用,如果撞伤他人,还要支付治疗费用,对公共部门而言,这些都是非经常性预算的意外支出,公共部门能够认识到用车必然带来诸如此类的风险,就是风险识别。公共部门一般会有对过去多年来发生上述交通事故的记录,即使没有系统的书面材料,但相关管理部门或者驾驶员,对过去几年本单位内自己身边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故及赔付也会有大致的印象,根据这些资料,可以对单位时间内发生事故的次数进行风险概率统计,对每次事故造成的损失规模进行损失程序估计,这就是风险估测。公共部门将对自身的风险估测结果,结合其他因素,与公认的安全指标相比较,可以衡量自身风险的程度,并决定是否采取相应的措施,这就是风险评价。一般认为,公共部门机动车的损失频率一般较驾龄短的私家车小;当然损失程度则不易比较,一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损失规模是惊人的。公共部门可以选择一些风险管理技术来控制风险,要避免风险就可以尽量不用车,甚至不再保留公务用车,全部采用购买私人劳务形式;要预防风险就可以加强驾驶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要抑制风险就可以选择装备ABS、安全气囊等设备的机动车:上述三种思路加上分散风险构成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公共部门还可以选择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来应对风险,如提留准备金,自己承担风险损失,但这必然不符合当前预算管理体制,再有就是转移风险,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的形式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在众多风险管理技术中,只有通过保险转移风险的形式是可行并有效的。
公共部门用车风险评估
公共部门无法完全避免风险,在现阶段,我国还不可能做到公共用车全部由私人部门承担,即使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至少警务、消防还必然是公务用车;风险也不可能完全预防,加强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只能做到减少损失,火车司机的安全管理上要求提前进入体息室,强迫休息并经监督员签字认可后方可上车,但公共部门的驾驶员不可能做到;风险也不可能完全抑制,即使有ABS和安全气囊也只是减少损失的措施,况且安全气囊也还有过憋死伤者的记录;公共部门不可能自行提留风险,预算科目中不可能每年划拔一定金额用作事故赔付和修理,金额也根本无法确定,各级人大更不可能允许公共部门在预算内或是预算外提留准备金用于事故处理。只有保险是最佳的风险管理措施,它将不确定的风险损失转化为确定的保费支出,便于制定预算;它将公共部门面临的客观的、普遍的风险损失合法、合理地转嫁给保险公司承担;它同时也不并排斥公共管部门继续采取其他的风险管理措施进一步降低风险损失;因此,公共部门客观上也就必然存在购买保险的需要。
我国公务车辆保险的发展
机动车辆保险在我国可上溯至上世纪二三十年代。1899年,外商保险公司到上海后,产生建立了上海火险公会,此后还建立了上海水险公会和华北汽车险公会。至少1928年7月在上海注册成立的大华保险公司,在营业执照中就注明了。“意外保险”一项,又在“备注”中注明“意外保险”包括“汽车保险”等。”1937年11月国民政府军西撤后,上海租界成为特殊的“孤岛”,后人对此时租界内保险业有如下评述:
上海保险业除战争初期一度衰竭外,至今已渐入复苏状态,寿险业较前更见发达,火险方面年来因沪租界人口密集,住户激增,店辅亦较昔日增加,业务自亦随之扩展;汽车保险业务亦尚良好。两租界内水险及汽车险两项保险,已超过战争前的数字。这至少说明机动车辆保险在卢沟桥事变中日开战之前在国内已经存在并发展,只是暂无法确切得知当时公务用车是否有保险的必须,但可以基本分析得知当时尚无政府集中采购一事。但1945年4月在云南成立的侨民保险公司,主要办理与投资人业务相关的财产保险,且董事长是该省财政厅长2。可以据此推测,当时的公务车辆如果有保险需求也许就是侨民保险公司提供的。这种官方背景的“强制”保险并非没有先例。1935年lO月在上海成立的中央依托局保险部,。抗战”爆发后内迁,“依靠行政部门支持,由重庆市社会局行文规定,凡公务人员、企业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上者,都必须参加保险,保费由单位和职工各负担半数,因而承保面比较广泛”。
解放初期,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仍在延续,在由陈毅和粟裕签发的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中国产物、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命令中也提到“仰该企业所有人员,照旧供职,安心工作”。
参 考 文 献
[1]曹富国.《中国统计年鉴》.2006
[2]楼继伟.《政府采购》.1998
[3]曹富国.《国际规范与实务》.《1998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议》.欧共体《指令》.《世界银行指南》
[4]米歇尔.R.利恩德斯MichielR.Leenders等,《采购与供应管理》2001.
[5]曹富国.何景成.《政府采购管理》.《国际规范与实务》.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1998.09
[6]米歇尔.R.利恩德斯.哈罗德.E.费伦美.《采购与供应管理》.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7]彼得贝利英等.《采购原理与管理》.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3.03
[8]李金辉.《关于政麻招标采购保险的几点思考》上海保险帆,1999.09,P13-14
[9]付菊.《保险投标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上海保险,2003.08,P16-17
[10]李丈昱.《车险招标应对策略》,中国保险叨,2005.02,P56-58
[11]站李林.《浅谈县级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创造.2003.09,P54
[12]蔡茂林.《政府采购车辆保险应注意的几点问题》.上海保险.2003.04,P43